超範圍經營是不是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可以開發票。超範圍經營可否開具發票的關鍵在於:業務是否真實,票貨是否一致,與實際交易是否相符。

截至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從未明確規定過超越經營範圍發生的業務不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有些地區,稅務機關曾規定過超出其經營範圍代開專用發票的情形。比如:《湖南省稅務局關於稅務所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暫行辦法》(湘稅發[1994]032號)第四條(四)規定:稅務所視窗開票人員如發現納稅人要求代開的貨物超出其經營範圍,或代開的銷售額與納稅人實際情況不符等疑點時,應及時與管理該企業的專管員聯絡並向所長報告,透過核實批准後,方可代開專用發票。

因此,建議企業發生超範圍經營開具發票此類情況,應先與當地主管稅務部門溝通,諮詢當地對超範圍經營開具發票是否有本地規定。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際經營了在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中沒有的業務,但業務是真實發生的,票貨一致,而當地稅務部門也未規定超越範圍經營開具發票的行為為禁止,企業是可以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購貨方的。

超範圍經營是不是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