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訝!原來詹姆斯是聯盟惡意追捧出來的,你們知道嗎?

在NBA裡,說起第一人應該大家都不陌生吧!它,就是勒布朗詹姆斯。

你們可以說它實力與天賦很強,但在平臺打工,相同體系裡,沒有老闆的扶持,粉絲的追捧,它真的可以暢通無阻,隨意打球嗎?答案顯然而見。強歸強,但不可能你想去哪打球,就能去哪打!

驚訝!原來詹姆斯是聯盟惡意追捧出來的,你們知道嗎?

當年保羅想去湖人與科比聯手,不也一樣遭到聯盟的反對。下面我們來看看詹姆斯究竟有沒有受到聯盟的特殊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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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在沒進聯盟前,高中就可以全美直播加耐克驚天大合同,聯盟有靠球探報告吃飯的職業,在選秀前,克利夫蘭各個部落都知道要選那個會給他們帶來希望的天選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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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止,聯盟還對勒布朗的哨子寬容處理,惡犯變普通犯規,普通犯規算沒有是經常的事兒,相比其他隊伍的頭牌差太多。

驚訝!原來詹姆斯是聯盟惡意追捧出來的,你們知道嗎?

聯盟為了壯大詹姆斯,惡意限制麥肯,把三秒區從6英尺擴大到12英尺;為了限制張伯倫,又把三秒區增大到16英尺;為了限制巴克利/馬克傑克遜,出臺了背身5秒規則;為了限制奧尼爾,不僅重啟了之前廢除的聯防規則,方便包夾他,還增加了進攻方3秒規則。

詹姆斯也改變了聯盟三次規則

第一次在2004-05賽季,聯盟啟用No Handcheck規則,規定防守球員在罰球區前,對突破前進者不能進行任何手上的頂觸和干擾,否則犯規。當然我們不能直接說這個規則就是為誰而更改,但對比當時聯盟最當紅球星科比麥迪,和詹姆斯韋德這種三年級新人的投籃資料,就能發現端倪。他們籃下進球幾乎都在60%左右。如此我們可以說啟用了No Handcheck規則,當紅外線巨星們不是最大受益者,最大受益者是詹姆斯韋德這種突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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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在2009年的時候,聯盟給走步違例的規則上加了一個特殊的規定,允許NBA球員在行進間停止、傳球或者投籃之前持球走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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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改變防守規則,規定球員在垂直起跳防守時不能向兩側或者轉身封堵。如此限制防守人,大大地方便了突破球員在籃下完成終結。

驚訝!原來詹姆斯是聯盟惡意追捧出來的,你們知道嗎?

我們可以看出來,聯盟捧他的力度應該是史無前例,最後我想要強調一點,詹姆斯個人的實力確實強勁,但離不開聯盟的追捧。

如果沒有聯盟的惡意追捧,它還有機會成為聯盟第一人嗎?你們覺得呢,歡迎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