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退夥不是你說退就能退

合夥做生意,退夥不是你說退就能退

2018年楊某與幾位朋友合夥開了一家火鍋店,幾個合夥人在合夥協議中約定“合夥期限為四年,如未到期退夥則需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同意”,因為經營不善火鍋店一直處於虧損狀態,2020年5月楊某提出要退夥,並從公司賬戶中撤出了自己的投資,導致後期火鍋店...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