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辦案期限一覽表(2021版)

刑事辦案期限一覽表(2021版)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90條:對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機關要求複議的,人民檢察院負責捕訴的部門應當另行指派檢察官或者檢察官辦案組進行審查,並在收到要求複議意見書和案卷材料後七日以內,經檢察長批准,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公安機關...

202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