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都”二里頭?且勿草率定論

目前夏史研究眾說紛紜,不少人質疑夏代在歷史上的存在,這當然是不對的。但是,我們的研究者未能給持懷疑態度的人們以滿意的回答,未能從根本上解除大家的疑慮,這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人自己的研究沒有到位,包括對文獻所載夏的地域在何處,都未能弄清楚,就急急忙忙地拿著錯誤的歷史資訊與某種考古學文化相比對,這樣給出的夏文化或夏代歷史,怎麼能讓人相信呢?

當今的歷史研究,要求歷史學與考古學二者緊密結合。既要充分藉助文獻記載的歷史資訊將考古材料有機地轉化為史料,同時也要充分藉助考古資料,補充、印證或是修訂文獻所載的某些歷史資訊。這就要求我們對文獻與考古資料都要進行充分、認真、仔細的研究,不能出於自己的某種偏見,不管文獻學與考古學本身的規則,隨意找出一兩條文獻與某些考古材料“對號入座”。如果對於文獻或者考古資料的理解出了問題,那是無論怎麼結合也得不出正確結論的。

“夏都”二里頭?且勿草率定論

關於夏的地域,王國維早就有過專門論述。他在所著《殷周制度論》中明確指出:“夏自太康以後以迄後桀,其都邑及他地名之見於經典者,率在東土,與商人錯處河濟間蓋數百歲。”他所說夏的都邑及“他地名”,前者可理解為夏的政治版圖,後者可視為夏的諸侯國所在地域。這兩者都在“東土”,具體地說在古河濟之間,也就是今河南東部及山東西部一帶。王氏說他這些結論均來自於經典,主要是《左傳》《國語》和古本《竹書紀年》,尤其是《竹書紀年》。他在這之前曾對古本、今本《竹書紀年》做過大量研究工作,他的這些說法應是有堅實的文獻基礎。之後,楊向奎又曾作《夏民族起於東方考》,進一步申明,中夏以前,夏之政治中心在今山東,其勢力及於河北、河南。與王氏稍微不同的是,他主張夏晚期的勢力已移居到河東及伊洛,不過“東方仍有孑遺”。顧頡剛對夏地域也有不少論述,其與弟子史念海合著的《中國疆域沿革史》也主張,夏代中期以前,夏王朝的政治中心在今山東省,勢力範圍則涉及河北、河南,至夏代晚期才西移到伊洛河流域。凡此,可見前輩學者對於夏所在地域的認識基本是一致的,即認為夏的大部分時間是在今河南東部及山東西部一帶,至其晚期,則有可能將勢力西移至今河南西部的伊洛一帶,但東方仍保有其部分原有勢力。

“夏都”二里頭?且勿草率定論

然而,我們今天一些主流學者對夏所處地域的看法,卻與上述史學界推崇的老先生的意見全然相左!毋庸諱言,我這裡說的“今天一些主流學者”,主要是指考古界的一些學者,他們一直以為夏的地域一開始就在豫西晉南,從而把這一地區同時代的考古文化(王灣三期文化、二里頭文化)視作夏文化,以至於歷史學者在東方論夏史,考古工作者在西方挖夏文化,這是我們極不願看到的事情。

難道是老先生們的意見錯了麼?不是。是我們今天的學者出了問題,出在對文獻的史料價值沒有一個判斷標準和沒有對文獻認真鑽研上。

即以夏都邑所在問題而言,文獻記載夏的第一個都邑是禹都陽城,而最早記載陽城地望的是《世本》。其專記古帝王都邑的《居篇》說:“禹都陽城,在大梁之南。”大梁是戰國時魏惠王的都邑,在今河南開封南;《世本》為先秦時期的著作,這些都沒有任何問題。可是我們的一些主流學者卻偏要相信三國時期韋昭為《國語》所作的一個注,說禹都陽城在漢代的嵩高山下,即今河南登封境內。到底我們應該相信先秦時期的文獻,還是魏晉時人的說法?應當是不難判斷的一個問題,何況韋昭的這個註解本身也存在著不少錯誤。篇幅所限,不再詳加辨析。

“夏都”二里頭?且勿草率定論

接下來談所謂啟都。文獻其實並沒有啟都的記載,可是一些學者卻硬說文獻記錄了啟都,並稱啟都在陽翟,即今河南禹縣。根據是這裡有一個傳說中的鈞臺,可以與《左傳》“夏啟有鈞臺之享”相印證。然而,這些學者引以證明陽翟有鈞臺的所有文獻,要麼是偽書(今本《竹書紀年》),要麼就是晚出之書,其早不過兩晉時期。不知為何先秦、秦漢古籍一句都沒有提到鈞臺在陽翟這樣的話,甚至《漢書·地理志》中也沒有類似的記載,有的卻只是啟活動在今河南東部濮陽到原陽一帶的記錄。這樣一種對待文獻的態度,怕也是難以取信於人吧!

再接下來是太康所都斟尋的問題。《竹書紀年》稱“太康居斟尋,羿亦居之,桀又居之”,斟尋關係到夏早晚兩代君主的居邑。然而斟尋的地望,早期文獻並沒有特別說明。《漢書·地理志》班固自注說它在今山東濰坊附近,又因距中原太遠而難以取信於人。一些學者於是抓住這一點,硬說斟尋在今河南洛陽附近的鞏縣,根據是這附近有地名鄩中,還有鄩水、鄩谷、鄩城之類。殊不知這些以鄩為名的地名,皆因春秋時期周大夫鄩肸在此居住,與夏代斟尋沒有任何關係。其實文獻中自有關於斟尋的線索。按《左傳》哀公元年稱:“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尋,滅夏後相。後緡方娠,逃出自竇,歸於有仍。”稍加考證,便可查出斟尋在斟灌(今河南範縣)與有仍(今山東曹縣)之間,只是這些學者懶得去探尋或故意忽略它罷了,因為這與他們的設計不合。這難道也是對待文獻的正確態度?

“夏都”二里頭?且勿草率定論

其他幾個夏的都邑,如相所居帝丘、帝杼所居老丘、帝孔甲所居西河,均在豫東濮陽至開封一帶,這連堅持夏在豫西、晉南的學者也不否認。結合上述幾個夏都的考證,可見夏的都邑幾乎全在豫東魯西,也就是當時的古河濟之間,王國維的說法是完全正確的。

至於夏的諸侯,包括夏的同姓與異姓的居處,也就是王氏所說的“他地名”,也都在東方的豫東魯西一帶,與夏都如插花般地錯雜在一起。對此,我曾按照王氏所示,對它們一一加以考證,以見王說之不誣。篇幅所限,也不在此展開。

當然,現今學者的這些觀點很大程度上繼承了前輩學者徐旭生、鄒衡等人的說法。我對徐旭生、鄒衡等先生的學問自是十分欽佩,但在夏文化地域這個問題上,卻不敢苟同他們的某些說法。例如稱《逸周書·度邑》所謂“有夏之居”為夏后氏之居處,這就很成問題。這裡的“有夏之居”當為“有周之居”,乃周人在斟酌自己所選東都位置的一句話語。我曾為之專門寫過一篇短文討論此事。楊寬所著《西周史》論周都洛邑時,也是這個看法。他還引用了屈萬里的說法,也與此相類似。可見,此說並非我一人之私見。

“夏都”二里頭?且勿草率定論

還有一句來自《國語·周語》的“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論者亦以之作為夏在伊洛一帶的證據。按稱“河竭”“伊洛竭”云云,本身就值得懷疑。即令承認夏有“伊洛竭”之事,按照文意,也只能認為夏晚期勢力在伊洛一帶,並不能證明夏早期、中期在伊洛一帶。前面也已談到,夏在晚期已經將其勢力西擴至伊洛一帶,或許二里頭遺址便是夏西移所建立的都邑。但是夏的早期、中期是否在豫西,則沒有任何文獻可資證明。

總之,筆者認為,有關夏的地域是當前夏史或夏文化研究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果對此問題無一個正確的認識,我們怕是永遠無法說清夏在歷史上的存在這個問題的。

作者簡介

姓名:沈長雲 工作單位:河北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文章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關鍵是要弄清楚夏的地域問題》

2019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