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年輕人的第一輛車”來了!

市場傳言近一個半月後,小米造車計劃終於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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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小米集團釋出公告稱,小米董事會正式批准小米智慧電動汽車計劃,公司擬成立一家全資子公司負責電動汽車專案,首期投資100億元,預計未來10年共投資100億美元,雷軍兼任執行長。

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小米希望用高品質的智慧電動汽車,讓全球使用者享受無所不在的智慧生活。”小米公告稱。

一位小米內部人士透露,小米造車團隊目前已經搬到產業園內A棟一起辦公,有多個小米內部團隊已經加入其中。

在3月30日小米春季釋出會的最後,雷軍首次向公眾吐露小米此前種種困境,以及關於造車的一系列事項。

雷軍曾在2013年兩次拜訪馬斯克,並在自己的公眾號上寫下文章記錄,稱“Elon Musk是個酷同學”。雷軍稱,自己很早就開始關注電動車行業,過去7、8年也投了10家電動車公司。小米高管會曾經討論過幾次,但那時候討論主題是專注於手機核心業務。

據稱,小米在今年1月15日才應董事會要求開始調研造車。他還公佈了一張和馬斯克的合照。

“有一大群朋友勸我造車,小米對硬體和網際網路都很懂,完全不能理解不做車,同行都在做車,會落伍。當然也有表示反對的朋友,他們說汽車工藝複雜,投入巨大動輒百億,小米是外行搞不定,其他企業已經幹了5。6年,現在入局是不是晚了。”

雷軍稱,小米之前一直專注在核心業務,一開始說要研究電動汽車,內心是抗拒的,手機這場仗還沒打完,造車會不會分心,而他最近最終說服了自己,他們還需要十年前那樣的勇氣。

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在釋出會後,雷軍接受了財經頻道記者的專訪,回答了關於小米造車立項和晶片缺貨等熱門話題。他表示,自己2013年就對電動車產業有了巨大的興趣。在過去的七八年的時間裡面,投資了近十家智慧電動車領域各種各樣的公司。小米造車將是他人生最後一次重大創業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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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2月19日就有媒體報道稱,小米已確定造車,並視其為戰略級決策,不過具體形式和路徑還未確定,或許仍有變數。一位知情人士稱,小米造車或將由小米集團創始人雷軍親自帶隊。

就有外媒訊息稱,小米正在和長城汽車談判使用其工廠生產電動汽車。對此,小米迴應稱,一切以公告為準。

長城汽車副總裁傅小康當時也表示:“關於此事,我們不予置評。長期以來,長城汽車致力於聯合產業鏈相關方,打造基於產業網際網路的、開放的生態平臺,建立更加強大的生態圈。我們歡迎所有相關產業的夥伴,共謀發展,共迎未來。”

然而,這些零零散散的訊息還沒坐實,商標圈早就躁動不已。車還沒造,“小米汽車”的商標註冊卻已經被一些人盯上了。

3月26日有媒體傳出訊息,據中國商標網等公開資訊顯示,“小米汽車”商標已被申請註冊,註冊的商品/服務類別包括廣告銷售、運輸工具等,申請人為紹興冀祥紡織品有限公司,申請日期為2021年3月,目前商標狀態為“商標申請中”。

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公開資料顯示,紹興冀祥紡織品有限公司是一家2019年成立的公司,經營範圍涵蓋批發、零售針紡織品、輕紡原料、服裝及輔料、服飾、鞋帽、床上用品,以及貨物進出口。

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而更早之前,就已有北京木倉科技有限公司、天一匯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分別提交的“小米汽車頭條”和“小米汽車體驗館”“小米汽車生活館”商標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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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資訊顯示,北京木倉科技有限公司,是“駕考寶典”APP開發者武漢木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曾用名。

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而天一匯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則打造了一個“小米學車”服務平臺。有個別網友還曾到小米社群留言分享了自己的“被騙”經歷。

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不過小米並不用十分擔心——截至目前,這些商標還沒有一個成功獲得註冊的。

雷總提到,目前尚未想好給小米汽車業務起什麼名字。但從商標的角度而言,小米大可以就叫“小米”汽車,因為小米早在2012年就申請註冊了汽車類商品上的“小米”商標。

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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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小米對自己的商標一直很上心,當然不只是電子裝置領域,也包括汽車等傳統行業。前幾年“雷軍電動”商標被他人使用,小米也是毫不猶豫地提起訴訟,成功獲賠經濟損失40萬元及相關維權支出10萬元。

2015年8月,小米公司起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稱,濰坊瑞馳汽車系統有限公司(下稱“濰坊瑞馳公司”)生產銷售的“雷軍電動”系列電動車,在其車身顯著部分使用了涉案標識,並公開宣稱“雷軍電動、樹立電動新標準”,雷軍電動系列電動車銷售區域極廣,在網路中亦有大量銷售;另一名被告高浪海公司經營的新品快播網(npicp。com)刊登了涉案雷軍電動車的銷售廣告,並在宣傳中使用“雷軍電動”字樣。

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小米公司認為,濰坊瑞馳公司使用涉案標識的行為造成了消費者的實際混淆,不僅侵犯了小米就雷軍姓名享有的商品化權,也使得消費者產生誤認,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高浪海公司的行為使得侵權行為進一步擴大,應與濰坊瑞馳公司構成共同侵權。

法院認為,濰坊瑞馳公司作為涉案雷軍系列電動車的生產者,在車身顯著位置使用標識,系用於指示或說明其商品來源,該種使用方式屬於商標性使用。涉案標識與小米公司註冊的商標相比,二者主要部分均為M造型,整體外觀上亦存在較高的相似程度,濰坊瑞馳公司在其電動車上使用涉案標識的行為,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商標專用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同時,濰坊瑞馳公司不僅使用了“雷軍”二字,還將與小米公司商標極為近似的標識作為商標進行使用,更加劇了相關公眾混淆的程度,在濰坊瑞馳公司明確知曉小米公司涉案商標及雷軍本人的情況下,仍使用涉案標識及“雷軍”二字,具有明顯的混淆及搭他人便車的惡意,其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高浪海公司作為資訊釋出平臺,並無事先審查涉案產品是否構成侵權之義務,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濰坊瑞馳公司停止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並消除相關影響;同時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40萬元。雖然濰坊瑞馳公司此後提出上訴,但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二審仍維持原判。

車還沒造,“小米汽車”商標就保不住了?

小米近年在商標維權和高階品牌打造方面可謂下了很大功夫。這次的釋出會,小米不僅推出了定價9999元的首款摺疊屏手機MIX FOLD,還特意釋出了由原研哉設計的最新“超橢圓”logo。期待這枚新logo能為雷總這次造車的“重大創業專案”帶來好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