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30是國家規定的2019年個人所得稅划算清繳的最後的期限,專管員說所長被上面給了很大的壓力,壓力就被釋放到了專管員身上,所以最近幾天專管員也是很忙碌的,於是整理了幾天的內容,供大家參考關於申報相關的內容(個稅的稅法請看我的制定影片和置頂文章),對了,專管員還說要退休返聘人員也屬於此列,也需要彙算,,,,,年紀大的不會用app更理解不了6項加計扣除,好在年紀大也沒多少加計扣除,財務人員要手把手去教,但是好在一年一次,可以接受。不囉嗦了,請看正文。
1.未按規定辦理年度彙算後果會怎樣?
如果您屬於
需要退稅
的情形,是否辦理個稅年度彙算申請退稅是您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您
需要補稅
(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未依法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普法小常識
根據稅收徵管法
第六十二條
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
責令限期改正
,
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追繳稅款、加徵滯納金。
2.錯過辦理年度彙算通常都有哪幾種情形?
a、忘記時間點
以為個稅年度彙算申報時間長達四個月,卻忽略了截止期限6月30日已悄悄來臨而忘記申報。快醒醒,
抓緊申報!
b 、發現已有“預填資料”
進入個稅APP,發現已有“
預填資料
”,以為就不用申報了。其實,
預填申報資料只是稅務機關提供的一項便捷服務
,您仍然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對預填資料進行確認、補充完善,最終自己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
c、申報未完成
對著APP一通操作猛如虎,本以為已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
其實離最終完成申報還差一個“動作”
。您可以透過個稅APP首頁——我要查詢——申報查詢,檢視已申報記錄,此處有“未完成”、“已完成”、“已作廢”三個選單,均可點開檢視申報記錄詳情。
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綠色的“已完成”標籤,說明您已完成申報;如申報記錄詳情顯示
紅色的“未完成”
標籤,則說明您存在未申請退稅或未補稅的情形。
在未完成狀態下,如您對已申報結果無疑問且存在退稅的,請點選“申請退稅”,如您需要補稅,也請及時完成補稅,這樣才算完成個稅年度彙算申報哦!
友情提醒
倘若您繫結的銀行卡不符合相關要求,完成申報並申請退稅後又未及時關注退稅進度情況,會造成退稅不成功。這時,您需要更換銀行卡,重新申請退稅。
3.申報成功!但以下幾種錯誤千萬不要犯哦!
(1)擅自刪除“預填報方式”下工資薪金收入的明細記錄,或進行虛假申訴,少報收入導致少繳稅款。
(2)僅申報工資薪金所得,而取得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隱匿不報導致少繳稅款。
(3)錯誤修改預填的“三險一金”或“年金”等其他扣除,編造專項附加扣除、減免稅專案,虛假增加扣除導致少繳稅款。
(4)虛增已繳稅額、免稅收入,導致少繳稅款。
普法小常識
根據稅收徵管法
第六十三條
規定,如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
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申報錯了?不要緊,可以作廢和更正哦!
申報完成後,如果發現申報有誤,您可以透過個稅APP自行完成更正申報與作廢申報。
路徑
:登陸個稅APP,點選最下方【辦稅】-【更正申報與作廢申報】-選擇已完成的申報記錄即可進行更正或作廢。
6月30日!6月30日!!——個稅年度彙算截止日期。接下來的畫風又將如何變化呢?
如果您未能在6月30日之前履行稅法賦予您的義務,您等來的只能是:“責令”“限期”“補稅”“滯納金”“罰款”以及不誠信的納稅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