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無證售煙,倒賣團隊“一鍋端”

近日,經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在朋友圈售賣國外香菸的導遊楊某以及他的上家“供應商”、下家“代理商”,都因犯非法經營罪獲刑罰。

朋友圈無證售煙,倒賣團隊“一鍋端”

楊某是一名境外遊導遊,2020年2月,有人和楊某聯絡,想讓他幫忙帶點國外香菸。楊某與同為導遊的廖某商量後,認為該品牌國外香菸在國內較受歡迎,有利可圖,是一條致富捷徑。於是,楊某在未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從鄧某等人處購進香菸,並透過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裡釋出廣告招攬人員,層層發展馬某等人為代理,廖某則負責記賬、整理訂單等工作,形成了貨源供應、接單銷售、訂單寄送等一條鏈的販賣團隊,涉及的下家“代理商”多達20餘人,遍佈全國各地。

2020年4月,根據群眾舉報,其中一名“代理商”被鄞州區菸草專賣局查獲,並依法移送至公安機關。很快,這個非法經營捲菸系列案浮出了水面,楊某、廖某、鄧某、馬某等人被陸續抓獲,整條生意鏈被一網打破。經查,該團伙涉案金額達180餘萬元。

鄞州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楊某等人違反國家菸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許可,單獨或結夥經營菸草專賣品,擾亂市場秩序,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對楊某等4人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楊某等4人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至二年有期徒刑緩刑二年六個月不等,各並處不等罰金;其餘代理商20餘人也以非法經營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至七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一年不等,各並處不等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