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因未完成作業被老師打住院,體罰學生怎麼處理?

對於教師行業,我國法律是明文規定禁止老師體罰學生的,但是,有些老師因為想教好一個學生,而對學生進行體罰,初衷是希望學生長記性好好學習,但是,體罰學生就是教師的不對,近日,女童因未完成作業被老師打住院,體罰學生怎麼處理呢?

下面就由李順林律師為您詳細介紹一下。

 一、女童因未完成作業被老師打住院,體罰學生怎麼處理

網友李女士在重慶網路問政平臺上反映,6歲女兒琪琪在重慶市奉節縣西部新區第一小學讀一年級。12月31日下午,因午休作業未完成,被班主任廖某用帶有齒釘的板子進行毆打,導致雙側臀部大面積淤青,至今住院治療7天。從2021年1月1日被收治入院後,琪琪一直高燒不退接近41℃,直到1月4日病情才出現好轉。記者從奉節縣人民醫院診斷書上看到,琪琪為雙側臀部挫傷、上呼吸道感染。對此,李女士解釋:“醫生說孩子被打後,傷患部發炎導致高燒,才會出現上呼吸道感染症狀。”

女童因未完成作業被老師打住院,體罰學生怎麼處理?

  二、體罰學生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對於教師體罰學生的行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處罰措施。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對於體罰學生的教師本人可以進行以下處罰:

1、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按現行教師管理許可權,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教育部門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行政處分的種類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解聘包括兩種:解除崗位職務聘任合同,由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師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謀職業。

2、體罰學生情節嚴重(如手段殘忍、造成傷害甚至死亡結果),構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因體罰學生對學生或學校造成損失或損害的,還應依照《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三、老師體罰學生的具體表現

體罰是指教師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脅,或以其他強制性的手段,侵害學生的身體健康的侵權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過身體極限的運動、刮臉、打嘴巴等行為。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過量作業、諷刺挖苦、謾罵等行為。

女童因未完成作業被老師打住院,體罰學生怎麼處理?

李順林律師小結:

以上就是

李順林律師

為您整理的有關女童因未完成作業被老師打住院,體罰學生怎麼處理的相關內容,小編提醒,老師的體罰不僅有可能造成學生身體的傷害,更有可能造成學生心靈的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