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對手用專利挖的坑如何找、如何躲?

一、保護自己還是給對手挖坑?

1、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已經不僅僅是拼價格爭市場,常規套路牌都已經打成明牌了,你知道我的成本,我也瞭解你的報價,大家也互相清楚同行業的利潤大概。未來比什麼、爭什麼、拼什麼呢?有眼光的人早就發現,未來的競爭將是智慧財產權的競爭。而市場將會放大智慧財產權的競爭,美國總統林肯講過著名的一句話“專利制度是給天才之火澆上利益之油。”

2、專利為什麼是一個挖坑和防坑的利器呢?舉個例子,我研發了一款產品,比如木製玩具,造型色彩都非常好看,做工也很細膩,我賣200元一個。你看這個玩具不錯,有市場,但是你覺得我用料有點太高端了,成本太高,你便採用次一些的材料,仿造一個,售賣50元一個。可是你不知道,我在推向市場之前,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你仿造我的外觀設計專利已經構成侵權,我有權下架你的線上產品,停止線下銷售和生產,並且沒有我的允許,你將永遠不能再生產。如果我沒有挖坑在先,這個時候,你的仿造就是肆無忌憚的,你不會顧忌我的感受和我的允許,你會用劣幣驅逐良幣,反而將我驅逐出市場。

3、這個例子裡面,你有工廠,合法的,你有生產批號,合法的,你有商標,合法的,你勞動用工,也是合法的,你納稅也是合法的,你解決就業,甚至是當地政府鼓勵的,但是你抄襲我的專利技術,那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說,我只有透過專利,才可以制止你的抄襲,此外我還真拿你沒辦法。

競爭對手用專利挖的坑如何找、如何躲?

二、對手挖的坑在哪裡?怎麼找?

4、專利既然是給別人挖坑,那我也怕別人的專利已經給我挖好了坑,就等著我去跳呢。如果你這樣想,你就先贏了一半了。創業熱情是好的,激情澎湃是對的,但是急切上馬推向市場卻是不對的。推向市場之前,更好的方案是確立產品之前,就先要查查,這個產品有沒有別人已經有了專利權,有了許多的坑在那裡。如果不看就上馬,如果上馬以後再看,會比較晚,可能會吃虧。不要像前面講的,只有吃過專利的虧以後,才照貓畫虎的開始申請專利或者開始研究對手的專利。

5、正確的做法是,在選擇產品之前,就根據同行或對手的專利挖坑的多少來參考調整你的產品方向,不要上市哪些被很多人挖了坑的產品,不要推已經是研發末路的產品。至少應該在開模具之前,在投入資金之前,做好這個找坑的篩查。那去哪裡找呢?去哪裡找尋別人的專利呢?前面我們提過,我們每個人申請專利都需要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公開公示我們的技術內容,當然最官方的地方,就是去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官網上去找尋,當然也有一些收費的商業資料庫可能會更加好用、網速更快。

競爭對手用專利挖的坑如何找、如何躲?

三、對手挖的坑怎麼躲著走?

6、找到對手或同行的專利,或者說在技術壁壘上挖的坑,只要我們踩了,可能就會惹上麻煩。那麼找到了後,怎麼躲呢?不碰當然是最佳選擇,你的坑我不碰,我去另起爐灶,另闢蹊徑,不跟你走同一條路,避免發生正面衝突。但老是這樣躲,會發現,我能走的路太少了,不能總是躲啊。既然躲不過去,那能否把這個坑給填平或者把這個地雷給挖掉呢?怎麼填、怎麼挖呢?先研究對手的專利,看一看對手的專利所公開索要的權利範圍大不大,界限在哪裡,然後將每一條權利、甚至每一條權利裡面的每一個技術方案都列出來,讓研發人員參與進來,一起想辦法,看怎麼替換,怎麼更換、怎麼革新,突破對手劃定的權利界限,繞過對方的權利圓圈,從圓圈外面過去,一樣可以走到對岸,解決相同的技術問題。

7、咱挖坑和躲人家的坑一個都不能省。在躲坑的過程中,在研究對手專利的過程中,在革新改進、替換、更換對手專利技術方案的過程中,實際上,新的創新已經產生了,你可以把這些創新固定成你的研發成果,最好的方式還是用專利固定下來,像宣示主權一樣,把你的研發成果也公告宣示出來。其實這樣的動作,也相當於我們給對手或同行挖了新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