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籤工作的“坑”你知道麼?

這些籤工作的“坑”你知道麼?

  一、籤工作到底是簽了個什麼?

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時間一般都在每年6月底到7月初,但找工作的卻是從剛升入大四就開始了,這中間大概有一年左右的時間差,在這中間如果學生和企業達成了就業意向,如何保證這個意向能保持到自己畢業呢?正是基於這個問題,出現了一個叫“就業三方協議”的東東,我們一般意義上說的“籤工作”或“籤協議”其本質都是說的簽訂就業三方協議(簡稱三方協議、就業協議或三方)。

三方協議從性質上說和我們一般經常說的勞動合同有很大區別。三方協議中的三方分別指:學生、用人單位與學校這三方角色,它的本質可以簡單理解為使用書面形式對學生與用人單位間達成的就業意向予以明確,並由學校方進行監控的一個意向性協議,所以它實際上就是一種擁有特定形式、特定用途的民事協議,適用“民法”進行約束,這是它和勞動合同最大的區別,也因這樣的區別衍生出很多簽約中的坑。

  二、籤工作中的“坑”

  1.不是有了協議就一定高枕無憂

三方協議的終止一般有兩種情況:1。雙方在畢業生報到前協商解除;2。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畢業生後自行終止。從這一點來看,學生簽約後最好的結果是正式到公司報到後的自行終止,但在這中間也會有提前解除的可能。這種可能一方面給了學生很大的求職自由,保證學生在簽約後遇到更加心儀工作時被協議綁死的問題;另一方面,也給了企業解約的操作空間。

曾經有一個案例,2012年某知名汽車企業校招簽約了一批學生,次年5月臨近學生畢業時,該企業批次解除了大部分人員的就業協議,雖然賠償了學生違約金,但學生失去的卻是寶貴的求職時間。

  2.超高違約金

很多同學有這種想法,先簽一個保底,然後騎驢找馬。基於這種情況,很多企業為了確保招聘成本不被浪費,自己辛苦招聘到的心儀人才不逃跑,往往在簽訂三方時,會加入違約金的約定。常見的違約金額度從1000-5000不等,多數處於3000,但也能見到5000甚至10000的超高額度違約金。

基於三方協議是民事協議的這一性質而言,目前暫時也沒有見到過明確違約金最高上限的規定,因此,違約金的約定只要是雙方均簽字同意,就已經具有了約束效力。當然高額違約金的簽訂也從變相反映了企業提前解除就業協議的可能性極低,這可能是違約金帶來的最大安慰。

  3.靜待協議自行解除

前面提到,三方協議實際上是在約束學生及企業從確定就業意向到學生正式畢業報到間的行為。因此,有的企業會在簽訂協議時明確約定學生報到的截止日期,各位同學一定要注意這個日期,並確保在此之前完成報到,否則企業是可以拒絕接收的。

  4.簽訂程式明裡是方便,實際是風險

三方協議,從其名稱也能看出,它的生效是以三方均簽字蓋章為前提的,因此,在三方協議簽訂過程中,誰先蓋章是很有講究的。按一般程式,三方協議應首先由學生與企業分別簽字蓋章後,再由學校蓋章後,返還三方各持一份,以此達到校方稽核、監控的目的。但在實際操作中,學生先簽字,再由企業蓋章,最後到學校蓋章,最後企業拿回一份的方式比較麻煩,尤其對於學校和企業不在一地時更加麻煩。因此,往往採取學校先蓋章,再郵寄給企業簽訂的方式,以減少郵寄時間及簽約繁瑣性。這樣雖然增加了便捷性,但也讓企業端簽訂內容少了制約與稽核,給學生帶來很多的風險。

  三、防“坑”你需要做到這些

上面提到三種比較明顯的“坑”,那對於應屆生,有什麼好的辦法來規避呢?

  1.親自簽約,重要地方簽字確認

簽約時,最好能本人親自到場,明確清楚各項內容,尤其是補充條款中的內容,包含報到時間、違約內容、其他特殊要求等,如果企業採用手工抄寫,則本人自己抄寫然後簽字,如果企業採用列印貼上的形式,一定要注意加蓋騎縫章(在貼上接縫的地方,加註自己的印記,就像接頭時用兩個一半的紙幣拼一起證明身份一樣)並拍照留存證據。

  2.提前實習

實習一方面可以更好的測試自身是否適合公司的實際工作環境,另一方面也能“深入敵人內部”瞭解實情,避免被宣講中的美麗描述矇蔽雙眼。同時,提前實習也能讓企業更好的瞭解自己,如果到時真的有淘汰的可能,也為自己贏得了更多留下來的機會。最後,提前的實習也可以讓自己更快的融入公司,比其他同期進入公司的同事走的更快,為後續的晉升提供保證。

  3.慎重決定,儘量不要騎驢找馬

三方協議的簽訂也是一種契約的訂立,在簽訂時就抱著保底、騎驢找馬這種思想,本質是一種不誠信、沒有契約精神的反映。雖然違約是我們的自由,但從剛開始簽訂就抱著是要違約的心態才簽訂的,不僅會給自己帶來違約金的經濟損失,這中間也可能耽誤自己其他的機會,比如有的大公司會約定在某日前必須現場簽訂三方,若屆時你無法拿到解約後的空白三方,很有可能造成機會的流失。因此,簽約還是要更謹慎一些,騎驢找馬的心態很有可能既耽誤了自己,也難為了公司,同時浪費了其他同學進入該企業的機會,損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