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979 號(輸變電篩選版)

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979 號(輸變電篩選版)

1 防止人身傷亡事故

1。1 加強各類作業風險管控

1。1。1 實施生產作業標準化安全管控,科學安排作業任務,嚴格開展風險識別、評估、預控,有序組織生產工作。對於事故應急搶修和緊急缺陷處理,按照管轄範圍履行審批手續,保證現場安全措施完備,嚴禁無工作票或事故(故障)緊急搶修單、無工作許可作業。

1。1。2 根據工作內容做好各類作業各個環節風險分析,落實風險預控和現場管控措施。

1。1。2。1 對於開關櫃類裝置的檢修、試驗或驗收,針對其帶電點與作業範圍絕緣距離短的特點,不管有無物理隔離措施,均應加強風險分析與預控。

1。1。2。2 對於敞開式隔離開關的就地操作,應做好支柱絕緣子斷裂的風險分析與預控,操作人與專責監護人應選擇正確的站位。監護人員應實時監視隔離開關動作情況,操作人員應做好及時撤離的準備。

1。1。2。3 對於高處作業,應搭設腳手架、使用高空作業車、升降平臺、絕緣梯、防護網,並按要求使用安全帶、安全繩等個體防護裝備,個體防護裝備應檢驗合格並在有效期內。嚴禁在無安全保護的情況下進行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凡身體不適合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1。1。2。4 對於近電作業,要注意保持安全距離,落實防感應電觸電措施。對低壓電氣帶電作業工具裸露的導電部位,應做好絕緣包纏,正確佩戴手套、護目鏡等個體防護裝備。

1。1。2。5 對於業擴報裝工作,應做好施工、驗收、接電等各個環節的風險辨識與預控,嚴格履行業擴報裝驗收手續,嚴禁單人工作、不驗電、不採取安全措施以及強制解鎖、擅自操作客戶裝置等行為。對於營銷小型分散作業,現場開工前應認真勘查作業點的環境條件及風險點,並根據作業現場實際情況補充完善安全措施。

1。1。2。6 對於杆塔組立工作,應做好起重裝置、杆塔穩定性方面的風險分析、評估與預控,作業人員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作業流程,監護人員應現場監護,全面檢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狀態,嚴禁擅自組織施工,嚴禁無保護、無監護登塔作業等行為。

1。1。2。7 對於輸電線路放線緊線工作,應做好防杆塔傾覆風險辨識與預控,登杆塔前對塔架、根部、基礎、拉線、樁錨、地腳螺母(螺栓)等進行全面檢查,正確使用卡線器或其它專用工具、安全限位以及過載保護裝置,充分做好防跑線措施,並確保現場各崗位聯絡暢通,嚴禁違反施工作業技術和安全措施盲目作業。

1。1。2。8 對於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作業審批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經專項培訓。監護人員應持有限空間作業證上崗;作業人員應遵循先通風、再檢測、後作業的原則。作業現場應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1。1。2。9 對於抗洪搶險作業,颱風暴雨持續期間,故障巡視應至少兩人一組進行,巡視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嚴禁冒險涉水透過嚴重積水路段及河流。故障巡視期間應始終認為線路、杆塔拉線或裝置帶電,保持足夠安全距離。進入水淹站房,應確保電源已斷開、水已抽乾,注意防範地下站房氣體中毒。

1。1。3 在作業現場內可能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地點,應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安全警示牌、警示燈、警戒線、圍欄等警示標誌,必要時增加物理隔離帶或設專人監護。對交叉作業現場應制定完備的交叉作業安全防護措施,必要時設工作協調人。

1。1。4 採取勞務外包的專案,對危險性大、專業性強的檢修和施工作業,勞務人員不得擔任現場工作負責人,必須在發包方有經驗人員的帶領和監護下進行。

1。1。5 加強作業現場反違章管理,健全各級安全稽查隊伍,嚴肅查糾各類違章行為,積極推廣應用遠端影片監控等反違章技術手段。

1。2 加強作業人員培訓

1。2。1 定期開展作業人員安全規程、制度、技術、風險辨識等培訓、考試,使其熟練掌握有關規定、風險因素、安全措施,提高安全防護、風險辨識的能力。

1。2。2 對於實習人員、臨時人員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強化安全技術培訓,證明其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能,方可在有工作經驗的人員帶領下作業。禁止指派實習人員、臨時人員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單獨工作。

1。2。3 應結合生產實際,經常性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思想、安全文化教育,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員工安全風險防範意識,掌握安全防護知識和傷害事故發生時的自救、互救方法。

1。2。4 推行作業人員安全等級認證,建立作業人員安全資格的動態管理和獎懲機制。

1。2。5 創新安全培訓手段,可採用模擬、虛擬現實、網際網路+等新技術豐富培訓形式。

1。3 加強設計階段安全管理

1。3。1 在電力工程設計中,應認真吸取人身傷亡事故教訓,並按照相關規程、規定的要求,及時改進和完善安全設施及裝置安全防護措施設計。

1。3。2 施工圖設計時,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應在設計檔案上註明,並對防範安全生產事故提出指導意見。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措施建議,並在設計交底中體現。

1。4 加強施工專案管理

1。4。1 工程建設要確保合理工期,工期進行調整時必須重新進行施工方案審查和風險評估,嚴格施工作業計劃管理。

1。4。2 加強對各項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業主、監理、承包方的安全責任,嚴格外包隊伍及人員資質審查和准入,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做好外包隊伍入場稽核、安全教育培訓、動態考核工作,建立淘汰機制。

1。4。3 落實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將勞務分包人員統一納入施工單位管理,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培訓、統一考核(“五統一”)。

1。4。4 發包方應監督檢查承包方在施工現場的專(兼)職安全員配置和履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施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驗及現場安全措施落實等情況。

1。4。5 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如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人員、電網、裝置事故的場所)作業,發包方應事先對承包方相關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並配合做好相關安全措施。

1。4。6 施工單位應建立重大及特殊作業技術方案評審制度,施工安全方案的變更調整要履行重新審批程式,應嚴格落實施工“三措”(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要求。

1。4。7 嚴格執行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案監理單位要嚴格執行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入場資格審查制度,審查上崗證件的有效性。施工單位要加強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工作負責人不得使用非合格專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1。4。8 加強施工機械安全管理。施工企業應落實對分包單位機械、外租機械的管理要求,掌握大型施工機械工作狀態資訊,監理單位應嚴格現場准入稽核。

1。5 加強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管理

1。5。1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配備充足的、經國家認證認可的、經質檢機構檢測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護用品,並按照有關標準、規定和規程要求定期檢驗,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護用品,提高作業安全保障水平。

1。5。2 對現場的安全設施,應加強管理、及時完善、定期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安全效能和功能滿足相關標準、規定和規程要求。

1。6 加強驗收階段安全管理

1。6。1 運維、施工單位辦理交接前,建設管理單位應負責組織參與現場驗收人員對現場已帶電部位、高處作業等風險點進行安全交底,熟悉現場的驗收配合人員在驗收過程中需加強安全監護。

1。6。2 運維、施工單位完成各項作業檢查、辦理交接後,施工人員應與將要帶電的裝置及系統保持安全距離,未經許可、登記,嚴禁擅自再進行任何檢查和檢修、安裝作業。

1。7 加強執行安全管理

1。7。1 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兩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迴檢查制、裝置定期試驗輪換制),落實好各級人員安全職責,並按要求規範填寫“兩票”內容,確保安全措施全面到位。

1。7。2 強化缺陷裝置監測、巡視制度,在惡劣天氣、裝置危急缺陷情況下開展巡檢、巡視等高風險工作,應採取措施防止觸電、雷擊、淹溺、中毒、機械傷害等事故發生。

2。5 無功電壓

2。5。2 基建階段

2。5。2。1 變電站一次裝置投入執行時,配套的無功補償及自動投切裝置等應同時投入執行。

2。5。2。2 在基建階段應完成AVC 無功電壓控制系統的聯調和傳動工作,並具備同步投產條件。AVC 系統應先投入半閉環控制模式執行48h,自動控制策略驗證無誤後再改為閉環控制模式。

5。1 防止變電站全停事故

5。1。2 基建階段

5。1。2。1 裝置改擴建時,一次裝置安裝除錯全部結束並透過驗收後,方可與執行裝置連線。

5。1。2。2 對軟土地基的場地進行大規模填土時,如場地淤泥層較厚,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採用排水固結等有效措施。冬季施工,嚴禁使用凍土進行回填。

5。1。2。3 變電站建設中,應建立可靠的排水系統;在受山洪影響的地段,應採取相應的排洪措施。

5。2 防止站用交流系統失電

5。2。2 基建階段

5。2。2。1 新建變電站交流系統在投運前,應完成斷路器上下級級差配合試驗,核對熔斷器級差引數,合格後方可投運。

5。2。2。2 交流配電屏進線缺相自投試驗應逐相開展。

5。2。2。3 站用交流電源系統的母線安裝在一個櫃架單元內,主母線與其他元件之間的導體佈置應採取避免相間或相對地短路的措施,配電屏間禁止使用裸導體進行連線,母線應有絕緣護套。

5。3 防止站用直流系統失電

5。3。2 基建階段

5。3。2。1 新建變電站投運前,應完成直流電源系統斷路器上下級級差配合試驗,核對熔斷器級差引數,合格後方可投運。

5。3。2。2 安裝完畢投運前,應對蓄電池組進行全容量核對性充放電試驗,經3 次充放電仍達不到100%額定容量的應整組更換。

5。3。2。3 交直流回路不得共用一根電纜,控制電纜不應與動力電纜並排鋪設。對不滿足要求的執行變電站,應採取加裝防火隔離措施。

5。3。2。4 直流電源系統應採用阻燃電纜。兩組及以上蓄電池組電纜,應分別鋪設在各自獨立的通道內,並儘量沿最短路徑敷設。在穿越電纜豎井時,兩組蓄電池電纜應分別加穿金屬套管。對不滿足要求的執行變電站,應採取防火隔離措施。

5。3。2。5 直流電源系統除蓄電池組出口保護電器外,應使用直流專用斷路器。蓄電池組出口迴路宜採用熔斷器,也可採用具有選擇性保護的直流斷路器。

5。3。2。6 直流回路隔離電器應裝有輔助觸點,蓄電池組總出口熔斷器應裝有報警觸點,訊號應可靠上傳至調控部門。直流電源系統重要故障訊號應硬接點輸出至監控系統。

6。1 防止倒塔事故

6。1。2 基建階段

6。1。2。1 隱蔽工程應留有影像資料,並經監理單位質量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竣工驗收時執行單位應檢查隱蔽工程影像資料的完整性,並進行必要的抽檢。

6。1。2。2 鐵塔現場組立前應對緊韌體螺栓、螺母及鐵附件進行抽樣檢測,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使用。地腳螺栓直徑級差宜控制在6mm 及以上,螺桿頂面、螺母頂面或側面加蓋規格鋼印標記,安裝前應對螺桿、螺母型號進行匹配。架線前、後應對地腳螺栓緊固情況進行檢查,嚴禁在地腳螺母緊固不到位時進行保護帽施工。

6。1。2。3 對山區線路,設計單位應提出餘土處理方案,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餘土處理方案。

6。2 防止斷線事故

6。2。1 設計和基建階段

6。2。1。1 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導地線放線、緊線、連線及安裝附件時受到損傷。

6。2。1。2 架空地線複合光纜(OPGW)外層線股110kV 及以下線路應選取單絲直徑2。8mm 及以上的鋁包鋼線;220kV及以上線路應選取單絲直徑3。0mm 及以上的鋁包鋼線,並嚴格控制施工工藝。

6。3 防止絕緣子和金具斷裂事故

6。3。1 設計和基建階段

6。3。1。1 大風頻發區域的連線金具應選用耐磨型金具;重冰區應考慮脫冰跳躍對金具的影響;舞動區應考慮舞動對金具的影響。

6。3。1。2 作業時應避免損壞複合絕緣子傘裙、護套及端部密封,不應腳踏複合絕緣子;安裝時不應反裝均壓環或安裝於護套上。

6。3。1。3 500(330)kV 和750kV 線路的懸垂複合絕緣子串應採用雙聯(含單V 串)及以上設計,且單聯應滿足斷聯工況荷載的要求。

6。3。1。4 跨越110kV(66kV)及以上線路、鐵路和等級公路、通航河流及居民區等,直線塔懸垂串應採用雙聯結構,宜採用雙掛點,且單聯應滿足斷聯工況荷載的要求。

6。3。1。5 500kV 及以上線路用棒形複合絕緣子應按批次抽取1 支進行芯棒耐應力腐蝕試驗。

6。3。1。6 耐張絕緣子串倒掛時,耐張線夾應採用填充電力脂等防凍脹措施,並在線夾尾部打滲水孔。

6。4 防止風偏閃絡事故

6。4。1 設計和基建階段

6。4。1。1 新建線路設計時應結合線路周邊氣象臺站資料及風區分佈圖,並參考已有的執行經驗確定設計風速,對山谷、埡口等微地形、微氣象區加強防風偏校核,必要時採取進一步的防風偏措施。

6。4。1。2 330~750kV 架空線路40°以上轉角塔的外角側跳線串應使用雙串絕緣子,並加裝重錘等防風偏措施;15°以內的轉角內外側均應加裝跳線絕緣子串(包括重錘)。

6。4。1。3 沿海臺風地區,跳線風偏應按設計風壓的1。2倍校核;110~220kV 架空線路大於40°轉角塔的外側跳線應採用絕緣子串(包括重錘);小於20°轉角塔,兩側均應加掛單串跳線串(包括重錘)。

6。5 防止覆冰、舞動事故

6。5。1 設計和基建階段

6。5。1。1 線路路徑選擇應以冰區分佈圖、舞動區域分佈圖為依據,宜避開重冰區及易發生導線舞動的區域;2 級及以上舞動區不應採用緊湊型線路設計,並採取全塔雙帽防松措施。

6。5。1。2 新建架空輸電線路無法避開重冰區或易發生導線舞動的區段,宜避免大檔距、大高差和杆塔兩側檔距相差懸殊等情況。

6。5。1。3 重冰區和易舞動區內線路的瓷絕緣子串或玻璃絕緣子串的聯間距宜適當增加,必要時可採用聯間支撐間隔棒。

6。6 防止鳥害閃絡事故

6。6。1 設計和基建階段

6。6。1。1 66~500kV 新建線路設計時應結合涉鳥故障風險分佈圖,對於鳥害多發區應採取有效的防鳥措施,如安裝防鳥刺、防鳥擋板、防鳥針板,增加絕緣子串結構高度等。110(66)、220、330、500kV 懸垂絕緣子的鳥糞閃絡基本防護範圍為以絕緣子懸掛點為圓心,半徑分別為0。25、0。55、

0。85、1。2m 的圓。

6。7 防止外力破壞事故

6。7。1 設計和基建階段

6。7。1。1 新建線路設計時應採取必要的防盜、防撞等防外力破壞措施,驗收時應檢查防外力破壞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6。7。1。2 架空線路跨越森林、防風林、固沙林、河流壩堤的防護林、高等級公路綠化帶、經濟園林等,當採用高跨設計時,應滿足對主要樹種的自然生長高度距離要求。

6。7。1。3 新建線路宜避開山火易發區,無法避讓時,宜採用高跨設計,並適當提高安全裕度;無法採用高跨設計時,重要輸電線路應按照相關標準開展通道清理。

6。8 防止“三跨”事故

6。8。1 設計和基建階段

6。8。1。1 線路路徑選擇時,宜減少“三跨”數量,且不宜連續跨越;跨越重要輸電通道時,不宜在一檔中跨越3 條及以上輸電線路,且不宜在杆塔頂部跨越。

6。8。1。2 “三跨”線路與高鐵交叉角不宜小於45°,困難情況下不應小於30°,且不應在鐵路車站出站訊號機以內跨越;與高速公路交叉角一般不應小於45°;與重要輸電通道交叉角不宜小於30°。線路改造路徑受限時,可按原路徑設計。

6。8。1。3 “三跨”應儘量避免出現大檔距和大高差的情況,跨越塔兩側檔距之比不宜超過2:1。

6。8。1。4“三跨”線路跨越點宜避開2 級及3 級舞動區,無法避開時以舞動區域分佈圖為依據,結合附近舞動發展情況,宜適當提高防舞設防水平。

6。8。1。5 “三跨”應採用獨立耐張段跨越,杆塔結構重要性係數應不低於1。1,杆塔除防盜措施外,還應採用全塔防松措施;當跨越重要輸電通道時,跨越線路設計標準應不低於被跨越線路。

6。8。1。6 “三跨”線路跨越點宜避開重冰區。對15mm及以上冰區的特高壓“三跨”和5mm 及以上冰區的其他電壓等級“三跨”,導線最大設計驗算覆冰厚度應比同區域常規線路增加10mm,地線設計驗算覆冰厚度增加15mm;對歷史上曾出現過超設計覆冰的地區,還應按稀有覆冰條件進行驗算。

6。8。1。7 易舞動區防舞裝置(不含線夾迴轉式間隔棒)安裝位置應避開被跨越物。

6。8。1。8 500kV 及以下“三跨”線路的懸垂絕緣子串應採用獨立雙串設計,對於山區高差大、連續上下山的線路可採用單掛點雙聯,耐張絕緣子應採用雙聯及以上結構形式,單聯強度應滿足正常執行狀態下受力要求。“三跨”地線懸垂應採用獨立雙串設計,耐張串連線金具應提高一個強度等級。

6。8。1。9 “三跨”區段宜選用預絞式防振錘。風振嚴重區、易舞動區“三跨”的導地線應選用耐磨型連線金具。

6。8。1。10 跨越高鐵時應安裝分散式故障診斷裝置和影片監控裝置;跨越高速公路和重要輸電通道時應安裝影象或影片監控裝置。

6。8。1。11 “三跨”地線宜採用鋁包鋼絞線,光纜宜選用全鋁包鋼結構的OPGW 光纜。

6。8。1。12 對特高壓線路“三跨”,跨越檔內導地線不應有接頭;對其他電壓等級“三跨”,耐張段內導地線不應有接頭。

6。8。1。13 750kV 及以下電壓等級輸電線路“三跨”金具應按照施工驗收規定逐一檢查壓接質量,並按照“三跨”段內耐張線夾總數量10%的比例開展X 射線無損檢測。

7 防止輸變電裝置汙閃事故

7。1 設計和基建階段

7。1。1 新、改(擴)建輸變電裝置的外絕緣配置應以最新版汙區分佈圖為基礎,綜合考慮附近的環境、氣象、汙穢發展和執行經驗等因素確定。線路設計時,交流c 級以下汙區外絕緣按c 級配置;c、d 級汙區按照上限配置;e 級汙區可按照實際情況配置,並適當留有裕度。變電站設計時,c級以下汙區外絕緣按c 級配置;c、d 級汙區可根據環境情況適當提高配置;e 級汙區可按照實際情況配置。

7。1。2 對於飽和等值鹽密大於0。35mg/cm2的,應單獨校核絕緣配置。特高壓交直流工程一般需要開展專項沿線汙穢調查以確定外絕緣配置。海拔高度超過1000m 時,外絕緣配置應進行海拔修正。

7。1。3 選用合理的絕緣子材質和傘形。中重汙區變電站懸垂串宜採用複合絕緣子,支柱絕緣子、組合電器宜採用矽橡膠外絕緣。變電站站址應儘量避讓交流e 級區,如不能避讓,變電站宜採用GIS、HGIS 裝置或全戶內變電站。中重汙區輸電線路懸垂串、220kV 及以下電壓等級耐張串宜採用複合絕緣子,33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耐張串宜採用瓷或玻璃絕緣子。對於自潔能力差(年平均降雨量小於800mm)、冬春季易發生汙閃的地區,若採用足夠爬電距離的瓷或玻璃絕緣子仍無法滿足安全執行需要時,宜採用工廠化噴塗防汙閃塗料。

7。1。4 對易發生覆冰閃絡、溼雪閃絡或大雨閃絡地區的外絕緣設計,宜採取採用V 型串、不同盤徑絕緣子組合或加裝輔助傘裙等的措施。

7。1。5 對粉塵汙染嚴重地區,宜選用自潔能力強的絕緣子,如外傘形絕緣子,變電裝置可採取加裝輔助傘裙等措施。玻璃絕緣子用於沿海、鹽湖、水泥廠和冶煉廠等特殊區域時,應塗覆防汙閃塗料。複合外絕緣用於苯、酒精類等化工廠附近時,應提高絕緣配置水平。

7。1。6 安裝在非密封戶內的裝置外絕緣設計應考慮戶內場溼度和實際汙穢度,與戶外裝置外絕緣的汙穢等級差異不宜大於一級。

7。1。7 加強絕緣子全過程管理,全面規範絕緣子選型、招標、監造、驗收及安裝等環節,確保使用執行經驗成熟、質量穩定的絕緣子。

7。1。8 盤形懸式瓷絕緣子安裝前現場應逐個進行零值檢測。

7。1。9 瓷或玻璃絕緣子安裝前需塗覆防汙閃塗料時,宜採用工廠複合化工藝, 運輸及安裝時應注意避免絕緣子塗層擦傷。

9 防止大型變壓器(電抗器)損壞事故

9。2 防止變壓器絕緣損壞事故

9。2。2 基建階段

9。2。2。1 對於分體運輸、現場組裝的變壓器宜進行真空煤油氣相干燥。

9。2。2。2 充氣運輸的變壓器應密切監視氣體壓力,壓力低於0。01MPa 時要補乾燥氣體,現場充氣儲存時間不應超過3 個月,否則應注油儲存,並裝上儲油櫃。

9。2。2。3 變壓器新油應由生產廠家提供新油無腐蝕性硫、結構簇、糠醛及油中顆粒度報告。對50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壓器還應提供T501 等檢測報告。

9。2。2。4 110(66)kV 及以上電壓等級變壓器在運輸過程中,應按照相應規範安裝具有時標且有合適量程的三維衝擊記錄儀。變壓器就位後,製造廠、運輸部門、監理單位、使用者四方人員應共同驗收,記錄紙和押運記錄應提供給使用者留存。

9。2。2。5 強迫油迴圈變壓器安裝結束後應進行油迴圈,並經充分排氣、靜放後方可進行交接試驗。

9。2。2。6 110(66)kV 及以上電壓等級變壓器在出廠和投產前,應採用頻響法和低電壓短路阻抗法對繞組進行變形測試,並留存原始記錄。

9。2。2。7 110(66)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的變壓器在新安裝時,應進行現場區域性放電試驗,110(66)kV 電壓等級變壓器高壓端的區域性放電量不大於100pC;220~750kV 電壓等級變壓器高壓端的區域性放電量不大於100pC,中壓端的區域性放電量不大於200pC;1000kV 電壓等級變壓器高壓端的區域性放電量不大於100pC,中壓端的區域性放電量不大於200pC,低壓端的區域性放電量不大於300pC。有條件時,500kV 並聯電抗器在新安裝時可進行現場區域性放電試驗。

9。2。2。8 對66~220kV 電壓等級變壓器,在新安裝時應抽樣進行空載損耗試驗和負載損耗試驗。

9。2。2。9 當變壓器油溫低於5℃時,不宜進行變壓器絕緣試驗,如需試驗應對變壓器進行加溫(如熱油迴圈等)。

9。3 防止變壓器保護事故

9。3。2 基建階段

9。3。2。1 戶外佈置變壓器的氣體繼電器、油流速動繼電器、溫度計、油位表應加裝防雨罩,並加強與其相連的二次電纜結合部的防雨措施,二次電纜應採取防止雨水順電纜倒灌的措施(如反水彎)。

9。3。2。2 變壓器後備保護整定時間不應超過變壓器短路承受能力試驗承載短路電流的持續時間(2s)。

9。7 防止冷卻系統損壞事故

9。7。2 基建階段

9。7。2。1 冷卻器與本體、氣體繼電器與儲油櫃之間連線的波紋管,兩埠同心偏差不應大於10mm。

9。7。2。2 強迫油迴圈變壓器的潛油泵啟動應逐臺啟用,延時間隔應在30s 以上,以防止氣體繼電器誤動。

10。1 防止串聯電容器補償裝置損壞事故

10。1。2 基建階段

10。1。2。1 應逐臺進行串聯電容器單元的電容量測試,並透過電容量實測值計算每個H 橋的不平衡電流,不平衡電流計算值應不超過告警值的30%。

10。1。2。2 電容器端子間或端子與匯流母線間的連線,應採用帶絕緣護套的軟銅線。

10。1。2。3 金屬氧化物限壓器(MOV)直流參考電壓試驗中,直流參考電流應取1mA/柱。

10。1。2。4 火花間隙交接時應進行觸發迴路功能驗證試驗,火花間隙的距離應符合生產廠家的規定。

10。1。2。5 串補裝置平臺到控制保護小室的光纖損耗不應超過3dB。

10。1。2。6 串補平臺上控制保護裝置的電源採取鐳射電源和平臺取能方式時,應能在鐳射電源供電、平臺取能裝置供電之間平滑切換。

10。2 防止並聯電容器裝置損壞事故

10。2。2 基建階段

10。2。2。1 並聯電容器裝置正式投運時,應進行衝擊合閘試驗,投切次數為3 次,每次合閘時間間隔不少於5min。

10。2。2。2 應逐個對電容器接頭用力矩扳手進行緊固,確保接頭和連線導線有足夠的接觸面積且接觸完好。

10。3 防止乾式電抗器損壞事故

10。3。2 基建階段

10。3。2。1 乾式空心電抗器下方接地線不應構成閉合迴路,圍欄採用金屬材料時,金屬圍欄禁止連線成閉合迴路,應有明顯的隔離斷開段,並不應透過接地線構成閉合迴路。

10。3。2。2 乾式鐵心電抗器戶內安裝時,應做好防振動措施。

10。3。2。3 乾式空心電抗器出廠應進行匝間耐壓試驗,出廠試驗報告應含有匝間耐壓試驗專案。330kV 及以上變電站新安裝的乾式空心電抗器交接時,具備試驗條件時應進行匝間耐壓試驗。

10。4 防止動態無功補償裝置損壞事故

10。4。2 基建階段

10。4。2。1 動態無功補償裝置安裝完成後,應對所有連線銅排進行緊固性檢查,防止出現鬆動引起接觸電阻過大而造成母排燒燬、裝置停運。

10。4。2。2 動態無功補償裝置本體電纜夾層或穿管應採取封堵措施。

10。4。2。3 動態無功補償裝置交接驗收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控制統應進行各種工況下的模擬試驗,各類脈衝訊號發出及接收必須保持功能正常。

10。4。2。4 交接驗收時,對動態無功補償裝置通訊光纖應進行光功率損耗的檢測,光纖損耗不應超過3dB。

11。1 防止油浸式互感器損壞事故

11。1。2 基建階段

11。1。2。1 電磁式電壓互感器在交接試驗時,應進行空載電流測量。勵磁特性的拐點電壓應大於1。5Um/ 3(中性點有效接地系統)或1。9Um/ 3 (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系統)。

11。1。2。2 電流互感器一次端子承受的機械力不應超過生產廠家規定的允許值,端子的等電位連線應牢固可靠且端子之間應保持足夠電氣距離,並應有足夠的接觸面積。

11。1。2。3 110(66)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的油浸式電流互感器,應逐臺進行交流耐壓試驗。試驗前應保證充足的靜置時間,其中110(66)kV 互感器不少於24h,220~330kV互感器不少於48h、500kV 互感器不少於72h。試驗前後應進行油中溶解氣體對比分析。

11。1。2。4 22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容式電壓互感器,其各節電容器安裝時應按出廠編號及上下順序進行安裝,禁止互換。

11。1。2。5 互感器安裝時,應將運輸中膨脹器限位支架等臨時保護措施拆除,並檢查頂部排氣塞密封情況。

11。1。2。6 22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電流互感器運輸時應在每輛運輸車上安裝衝擊記錄儀,裝置運抵現場後應檢查確認,記錄數值超過10g,應返廠檢查。110kV 及以下電壓等級電流互感器應直立安放運輸。

11。2 防止氣體絕緣互感器損壞事故

11。2。2 基建階段

11。2。2。1 110kV 及以下電壓等級互感器應直立安放運輸,22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互感器應滿足臥倒運輸的要求。運輸時110(66)kV 產品每批次超過10 臺時,每車裝10g振動子2 個,低於10 臺時每車裝10g 振動子1 個;220kV 產品每臺安裝10g 振動子1 個;33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每臺安裝帶時標的三維衝擊記錄儀。到達目的地後檢查振動記錄裝置的記錄,若記錄數值超過10g 一次或10g 振動子落下,則產品應返廠解體檢查。

11。2。2。2 氣體絕緣電流互感器運輸時所充氣壓應嚴格控制在微正壓狀態。

11。2。2。3 氣體絕緣電流互感器安裝後應進行現場老練試驗,老練試驗後進行耐壓試驗,試驗電壓為出廠試驗值的80%。

11。3 防止電子式互感器損壞事故

11。3。2 基建階段

11。3。2。1 電子式互感器傳輸環節各裝置應進行斷電試驗、光纖進行抽樣拔插試驗,檢驗當單套裝置故障、失電時,是否導致保護裝置誤出口。

11。3。2。2 電子式互感器交接時應在合併單元輸出端子處進行誤差校準試驗。

11。3。2。3 電子式互感器現場在投運前應開展隔離開關分/合容性小電流乾擾試驗。

11。4。2 基建階段

11。4。2。1 10(6)kV 及以上乾式互感器出廠時應逐臺進行區域性放電試驗,交接時應抽樣進行區域性放電試驗。

11。4。2。2 電磁式乾式電壓互感器在交接試驗時,應進行空載電流測量。勵磁特性的拐點電壓應大於1。5Um/ 3(中性點有效接地系統)或1。9Um/ 3(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系統)。

12。1 防止斷路器事故

12。1。2 基建階段

12。1。2。1 斷路器交接試驗及例行試驗中,應對機構二次迴路中的防跳繼電器、非全相繼電器進行傳動。防跳繼電器動作時間應小於輔助開關切換時間,並保證在模擬手合於故障時不發生跳躍現象。

12。1。2。2 斷路器產品出廠試驗、交接試驗及例行試驗中,應對斷路器主觸頭與合閘電阻觸頭的時間配合關係進行測試,並測量合閘電阻的阻值。

12。1。2。3 斷路器產品出廠試驗、交接試驗及例行試驗中,應測試斷路器合-分時間。對252kV 及以上斷路器,合-分時間應滿足電力系統安全穩定要求。

12。1。2。4 充氣裝置現場安裝應先進行抽真空處理,再注入絕緣氣體。SF6 氣體注入裝置後應對裝置內氣體進行SF6純度檢測。對於使用SF6 混合氣體的裝置,應測量混合氣體的比例。

12。1。2。5 SF6 斷路器充氣至額定壓力前,禁止進行儲能狀態下的分/合閘操作。

12。1。2。6 斷路器交接試驗及例行試驗中,應進行行程曲線測試,並同時測量分/合閘線圈電流波形。

12。2 防止GIS 事故

12。2。2 基建階段

12。2。2。1 GIS 出廠運輸時,應在斷路器、隔離開關、電壓互感器、避雷器和363kV 及以上套管運輸單元上加裝三維衝擊記錄儀,其他運輸單元加裝震動指示器。運輸中如出現衝擊加速度大於3g 或不滿足產品技術檔案要求的情況,產品運至現場後應開啟相應隔室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必要時可增加試驗專案或返廠處理。

12。2。2。2 SF6 開關裝置進行抽真空處理時,應採用出口帶有電磁閥的真空處理裝置,在使用前應檢查電磁閥,確保動作可靠,在真空處理結束後應檢查抽真空管的濾芯是否存在油漬。禁止使用麥氏真空計。

12。2。2。3 GIS、罐式斷路器現場安裝時應採取防塵棚等有效措施,確保安裝環境的潔淨度。800kV 及以上GIS 現場安裝時採用專用移動廠房,GIS 間隔擴建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同等有效的防塵措施。

12。2。2。4 GIS 安裝過程中應對導體插接情況進行檢查,按插接深度標線插接到位,且迴路電阻測試合格。

12。2。2。5 垂直安裝的二次電纜槽盒應從底部單獨支撐固定,且通風良好,水平安裝的二次電纜槽盒應有低位排水措施。

12。2。2。6 GIS 穿牆殼體與牆體間應採取防護措施,穿牆部位採用非腐蝕性、非導磁性材料進行封堵,牆外側做好防水措施。

12。2。2。7 伸縮節安裝完成後,應根據生產廠家提供的“伸縮節(狀態)伸縮量-環境溫度”對應引數明細表等技術資料進行調整和驗收。

12。3 防止敞開式隔離開關、接地開關事故

12。3。2 基建階段

12。3。2。1 新安裝的隔離開關必須進行導電迴路電阻測試。交接試驗值應不大於出廠試驗值的1。2 倍。除對隔離開關自身導電迴路進行電阻測試外,還應對包含電氣連線端子的導電迴路電阻進行測試。

12。3。2。2 252kV 及以上隔離開關安裝後應對絕緣子逐只探傷。

12。4 防止開關櫃事故

12。4。2 基建階段

12。4。2。1 開關櫃櫃門模擬顯示圖、設計圖紙應與實際接線一致。

12。4。2。2 開關櫃應檢查洩壓通道或壓力釋放裝置,確保與設計圖紙保持一致。對洩壓通道的安裝方式進行檢查,應滿足安全執行要求。

12。4。2。3 櫃內母線、電纜端子等不應使用單螺栓連線。導體安裝時螺栓可靠緊固,力矩符合要求。

13。1 防止絕緣擊穿

13。1。2 基建階段

13。1。2。1 對22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電纜、110(66)kV及以下電壓等級重要線路的電纜,應進行監造和工廠驗收。

13。1。2。2 應嚴格進行到貨驗收,並開展工廠抽檢、到貨檢測。檢測報告作為新建線路投運資料移交運維單位。

13。1。2。3 在電纜運輸過程中,應防止電纜受到碰撞、擠壓等導致的機械損傷。電纜敷設過程中應嚴格控制牽引力、側壓力和彎曲半徑。

13。1。2。4 電纜通道、夾層及管孔等應滿足電纜彎曲半徑的要求,110(66)kV 及以上電纜的支架應滿足電纜蛇形敷設的要求。電纜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敷設、固定。

13。1。2。5 施工期間應做好電纜和電纜附件的防潮、防

塵、防外力損傷措施。在現場安裝110(66)kV 及以上電纜附件之前,其組裝部件應試裝配。安裝現場的溫度、溼度和清潔度應符合安裝工藝要求,嚴禁在雨、霧、風沙等有嚴重汙染的環境中安裝電纜附件。

13。1。2。6 電纜金屬護層接地電阻、接地箱(互聯箱)端子接觸電阻,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和相關技術規範要求。

13。1。2。7 金屬護層採取交叉互聯方式時,應逐相進行導通測試,確保連線方式正確。金屬護層對地絕緣電阻應試驗合格,過電壓限制元件在安裝前應檢測合格。

13。1。2。8 110(66) kV 及以上電纜主絕緣應開展交流耐壓試驗,並應同時開展區域性放電測量。試驗結果作為投運資料移交運維單位。

13。1。2。9 電纜支架、固定金具、排管的機械強度和耐久性應符合設計和長期安全執行的要求,且無尖銳稜角。

13。1。2。10 電纜終端尾管應採用封鉛方式,並加裝銅編織線連線尾管和金屬護套。110(66) kV 及上電壓等級電纜接頭兩側端部、終端下部應採用剛性固定。

13。2 防止電纜火災

13。2。1 設計和基建階段

13。2。1。1 電纜線路的防火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防火設施未驗收合格的電纜線路不得投入執行。

13。2。1。2 變電站內同一電源的110(66)kV 及以上電壓等級電纜線路同通道敷設時應兩側佈置。同一通道內不同電壓等級的電纜,應按照電壓等級的高低從下向上排列,分層敷設在電纜支架上。

13。2。1。3 110(66)kV 及以上電壓等級電纜在隧道、電纜溝、變電站內、橋樑內應選用阻燃電纜,其成束阻燃效能應不低於C 級。與電力電纜同通道敷設的低壓電纜、通訊光纜等應穿入阻燃管,或採取其他防火隔離措施。應開展阻燃電纜阻燃效能到貨抽檢試驗,以及阻燃防火材料(防火槽盒、防火隔板、阻燃管)防火效能到貨抽檢試驗,並向運維單位提供抽檢報告。

13。2。1。4 中性點非有效接地方式且允許帶故障執行的電力電纜線路不應與11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電纜線路共用隧道、電纜溝、綜合管廊電力艙。

13。2。1。5 非直埋電纜接頭的外護層及接地線應包覆阻燃材料,充油電纜接頭及敷設密集的10~35kV 電纜的接頭應用耐火防爆槽盒封閉。密集區域(4 回及以上)的110(66)kV 及以上電壓等級電纜接頭應選用防火槽盒、防火隔板、防火毯、防爆殼等防火防爆隔離措施。

13。2。1。6 在電纜通道內敷設電纜需經執行部門許可。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電纜孔洞應加裝防火封堵,受損的防火設施應及時恢復,並由運維部門驗收。

13。2。1。7 隧道、豎井、變電站電纜層應採取防火牆、防火隔板及封堵等防火措施。防火牆、阻火隔板和阻火封堵應滿足耐火極限不低於1h 的耐火完整性、隔熱性要求。建築內的電纜井在每層樓板處採用不低於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3。2。1。8 變電站夾層宜安裝溫度、煙氣監視報警器,重要的電纜隧道應安裝火災探測報警裝置,並應定期檢測。

13。3 防止外力破壞和設施被盜

13。3。1 設計和基建階段

13。3。1。1 電纜線路路徑、附屬裝置及設施(地上接地箱、出入口、通風亭等)的設定應透過規劃部門審批。應避免電纜通道鄰近熱力管線、易燃易爆管線(輸油、燃氣)和腐蝕性介質的管道。

13。3。1。2 綜合管廊中110(66)kV 及以上電纜應採用獨立艙體建設。電力艙不宜與天然氣管道艙、熱力管道艙緊鄰佈置。

13。3。1。3 電纜通道及直埋電纜線路工程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並同步進行竣工測繪,非開挖工藝的電纜通道應進行三維測繪。應在投運前向運維部門提交竣工資料和圖紙。

13。3。1。4 直埋通道兩側應對稱設定標識標牌,每塊標識標牌設定間距一般不大於50m。此外電纜接頭處、轉彎處、進入建築物處應設定明顯方向樁或標樁。

13。3。1。5 電纜終端場站、隧道出入口、重要區域的工井井蓋應有安防措施,並宜加裝線上監控裝置。戶外金屬電纜支架、電纜固定金具等應使用防盜螺栓。

14。1 防止接地網事故

14。1。1 設計和基建階段

14。1。1。1 在新建變電站工程設計中,應掌握工程地點的地形地貌、土壤的種類和分層狀況,並提高土壤電阻率的測試深度,當採用四極法時,測試電極極間距離一般不小於擬建接地裝置的最大對角線,測試條件不滿足時至少應達到最大對角線的2/3。

14。1。1。2 對於110(66)kV 及以上電壓等級新建、改建變電站,在中性或酸性土壤地區,接地裝置選用熱鍍鋅鋼為宜,在強鹼性土壤地區或者其站址土壤和地下水條件會引起鋼質材料嚴重腐蝕的中性土壤地區,宜採用銅質、銅覆鋼(銅層厚度不小於0。25mm)或者其他具有防腐效能材質的接地網。對於室內變電站及地下變電站應採用銅質材料的接地網。

14。1。1。3 在新建工程設計中,校驗接地引下線熱穩定所用電流應不小於遠期可能出現的最大值,有條件地區可按照斷路器額定開斷電流校核;接地裝置接地體的截面不小於連線至該接地裝置接地引下線截面的75%,並提供接地裝置的熱穩定容量計算報告。

14。1。1。4 變壓器中性點應有兩根與地網主網格的不同邊連線的接地引下線,並且每根接地引下線均應符合熱穩定校核的要求。主裝置及裝置架構等應有兩根與主地網不同幹線連線的接地引下線,並且每根接地引下線均應符合熱穩定校核的要求。連線引線應便於定期進行檢查測試。

14。1。1。5 在接地網設計時,應考慮分流係數的影響,計算確定流過裝置外殼接地導體(線)和經接地網入地的最大接地故障不對稱電流有效值。

14。1。1。6 6~66kV 不接地、諧振接地和高電阻接地的系統,改造為低電阻接地方式時,應重新核算杆塔和接地網接地阻抗值和熱穩定性。

14。1。1。7 變電站內接地裝置宜採用同一種材料。當採用不同材料進行混連時,地下部分應採用同一種材料連線。

14。1。1。8 接地裝置的焊接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各裝置與主地網的連線必須可靠,擴建地網與原地網間應為多點連線。接地線與主接地網的連線應用焊接,接地線與電氣裝置的連線可用螺栓或者焊接,用螺栓連線時應設防松螺帽或防松墊片。

14。1。1。9 對於高土壤電阻率地區的接地網,在接地阻抗難以滿足要求時,應採取有效的均壓及隔離措施,防止人身及裝置事故,方可投入執行。對弱電裝置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或限壓措施,防止接地故障時地電位的升高造成裝置損壞。

14。1。1。10 變電站控制室及保護小室應獨立敷設與主接地網單點連線的二次等電位接地網,二次等電位接地點應有明顯標誌。

14。1。1。11 接地阻抗測試宜在架空地線(普通避雷線、OPGW 光纖地線)與變電站出線構架連線之前、雙端接地的電纜外護套與主地網連線之前完成,若在上述連線完成之後且無法全部斷開時測量,應採用分流向量法進行接地阻抗的測試,對不滿足設計要求的接地網應及時進行降阻改造。

14。6 防止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事故

14。6。2 基建階段

14。6。2。1 220kV 及以上電壓等級瓷外套避雷器安裝前應檢查避雷器上下法蘭是否膠裝正確,下法蘭應設定排水孔。

14。6。3 執行階段

14。6。3。1 對金屬氧化物避雷器,必須堅持在執行中按照規程要求進行帶電試驗。35~500kV 電壓等級金屬氧化物避雷器可用帶電測試替代定期停電試驗。

14。6。3。2 對執行15 年及以上的避雷器應重點跟蹤洩漏電流的變化,停運後應重點檢查壓力釋放板是否有鏽蝕或破損。

14。7 防止避雷針事故

14。7。2 基建階段

14。7。2。1 鋼管避雷針底部應設定有效排水孔,防止內部積水鏽蝕或冬季結冰。

14。7。2。2 在非高土壤電阻率地區,獨立避雷針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Ω。當有困難時,該接地裝置可與主接地網連線,但避雷針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線點至35kV 及以下電壓等級裝置與主接地網的地下連線點之間,沿接地體的長度不得小於15m。

16。1 防止電網排程16。1。2 基建階段

16。1。2。1 廠站自動化系統和裝置、排程資料網等必須提前進行除錯,出具除錯和驗收報告,並完成與排程主站聯調,驗收合格方可投入執行,確保與一次裝置同步投入執行,投產資料文件應同步提交。

16。1。2。2 廠站資料通訊閘道器機、相量測量裝置、時間同步裝置、排程資料網及安全防護裝置等屏櫃宜集中佈置,雙套配置的裝置宜分屏放置且兩個屏應採用獨立電源供電。二次線纜的施工工藝、標識應符合相關標準、規範要求。

16。2 防止電力監控系統網路安全事故

16。2。2 基建階段

16。2。2。1 電力監控系統工程建設和管理單位(部門)應嚴格按照安全防護要求,保障橫向隔離、縱向認證、排程數字證書、網路安全監測等安全防護技術措施與電力監控系統同步建設,根據要求配置安全防護策略,驗收合格方可開展業務除錯。

16。2。2。2 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實施方案應經過相應調控機構的稽核,方案實施完成後應當透過相應調控機構參與的驗收。

16。2。2。3 接入排程資料網路的節點、裝置和應用系統,其接入技術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必須經直接負責的調控機構同意,並嚴格執行排程資料網接入和安全策略配置管理流程,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接入。

16。2。2。4 電力監控系統工程建設和管理單位(部門)應按照最小化原則,採取白名單方式對安全防護裝置的策略進行合理配置。電力監控系統各類主機、網路裝置、安防裝置、作業系統、應用系統、資料庫等應採用強口令,並刪除預設賬戶。應按照要求對電力監控系統主機及網路裝置進行安全加固,關閉空閒的硬體埠,關閉生產控制大區禁用的通用網路服務。

16。2。2。5 電力監控系統在裝置選型及配置時,應使用國家指定部門檢測認證的安全加固的作業系統和資料庫,禁止選用經國家相關管理部門檢測認定並通報存在漏洞和風險的系統和裝置。生產控制大區中除安全接入區外,應當禁止選用具有無線通訊功能的裝置。

16。2。2。6 生產控制大區各業務系統的除錯工作,須採用經安全加固的行動式計算機及移動介質,嚴格按照排程分配的安全策略和網路資源實施;禁止以各種方式與網際網路連線或跨安全大區直連。

16。2。2。7 電力監控系統在上線投運之前、升級改造之後必須進行安全評估,不符合安全防護規定或存在嚴重漏洞的禁止投入執行。對於重要電力監控系統和關鍵裝置,系統上線前應由具有測評資質的機構開展系統漏洞分析及控制功能原始碼安全檢測。

16。2。2。8 嚴格控制生產控制大區區域網絡的延伸,嚴格控制異地使用鍵盤、顯示器、滑鼠(KVM)功能,確需使用的應制定詳細的網路安全防護方案並經主管部門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