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資金支出的籤批流程越來越長?

員工報銷費用時,都需要哪些人籤批呢?中等規模的企業籤批流程一般為部門經理、財務部經辦人、財務總監、主管副總。如果公司沒有實行預算管理,還可能需要總經理簽字。這麼多人的籤批各有其作用,部門經理簽字作用是為了證明事項屬實,財務部經辦人簽字是證明發票合規、金額無誤、費用在預算範圍內,財務總監簽字是為了知曉資金流向,副總或總經理簽字是審批同意該筆報銷。

為什麼資金支出的籤批流程越來越長?

這只是是費用報銷籤批的常規操作,實際可能比這要複雜得多。不少企業架構複雜、矩陣管理、多頭負責,員工費用報銷動輒需要十數人簽字。這麼一長串簽字真的都有必要嗎?

從內控的角度看,一筆資金支出有三人籤批、相互牽制則可避免舞弊。以費用報銷為例,這三個人可以是直接主管、部門領導、財務部經辦人。企業規模較小時,直接主管、部門領導可能就是一個人。

資金支出審批簽字是重要的內控手段,籤批流程一般由財務部門設計。很多企業財務部門喜歡打著加強內控的幌子,肆意把籤批流程拉得越來越長。拉長的籤批大體可歸為兩種情形:

第一,財務對業務思考不夠,沒有能力識別有效的籤批人。本來只需要三人籤批就夠了,因為不清楚是哪3個人,結果就設計成了13個人籤批了。設計者的意圖是,只要13個人含住了這3個人,風險就控制住了。道理雖如此,結果未必如此。這種設計容易導致籤批跟風走形式,只要前面簽了,後面就跟簽了事。

第二,把知情權與審批權混同了。知情權只需要知情,審批權需要決策,設計者沒有考慮此中差別。如果只需要對資金支出事項知情,知會即可,並不需要籤批。

把簡單問題複雜化就像魔怔一樣,幾乎會成為管理的趨勢。這種趨勢等於預設追求內控安全可以損害部分執行效率。在很多人眼裡,安全比效率重要,於是冗長的簽字流程會被不斷強化,不斷固化。

除此之外,會計人員出於免責的考慮,在此過程中不乏推波助瀾之嫌。

2015年11月,華為財務曾因《一次付款的艱難旅程》,被任正非先生簽發電郵怒斥,“據我所知,這不是一個偶然事件,不知從何時起,財務忘了自己的本職是為業務服務、為作戰服務,什麼時候變成了頤指氣使,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一次付款的艱難旅程》背後反映的是財務人趨利避害的“算計”,按流程審批,自己沒有責任;不按流程審批,事做成了自己沒有功勞,做壞了自己要承擔責任。

除了簽字流程長以外,還有的企業追求最後籤批人的級別要高,動不動就要求籤字流程走到總經理那。果真如此,說明了兩點:一是總經理授權不夠,凡事願意親歷親為;二是總經理用自己的籤批做最後的把關。說穿了,還在於公司的制度流程不健全、不規範、不透明,要靠人的責任心去補缺。

究竟哪些資金支出需要總經理籤批呢?我的建議是:①公司處於初創期或規模較小時,總經理“一支筆”不失為好辦法;②內控缺失或內控不健全時,總經理做最後的把關;③沒有實行預算管理的,總經理決定資金安排;④超預算的資金支出或預算外資金支出,總經理擁有最終決定權;⑤大額資金支出,總經理應親自掌控;⑥高管的費用報銷。

資金支出籤批亟需減政,簡政的思路是什麼,用任正非先生的話說,讓聽得見炮聲的人做決策。公司要把決策權交給一線辦事的人,財務要做的是加強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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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資金支出的籤批流程越來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