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是否會構成詐騙罪?

常常會有一些客戶前來諮詢星琛律師,問我們關於民間借貸的法律問題,雖然這些問題基本上都是大同小異的。

不過有一些客戶的情況是借了錢給朋友,朋友不還錢、不接電話、不回信息,然後一打聽,發現他欠了很多人的錢,並且都沒有還,然後他們想問星琛律師,這種情況下,對方是否構成詐騙罪?

那麼今天星琛律師為大家帶來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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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是否會構成詐騙罪?

民間借貸是否會構成詐騙罪?

真實場景

同事跟我說有急事需要借錢,三五天之後有錢還。最後三五天過去了,就是一拖再拖,各種理由就是不還,現在還找不到人了,電話不接,微信不回,去他家找他,他又不開門,一問才知道,他

在外欠了很多錢都沒還,並且還有很多同事也借錢給他,他也沒有還。

他這種行為算不算詐騙?

解答:通常情況下,借款人只要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透過借貸的形式獲取他人財物,一般只是民事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刑法》

規定,

詐騙罪

指的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

如果行為人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使受害人錯誤處分財產,從而騙取借款

,那麼便涉嫌構成詐騙罪。

如果出借人有證據證明該同事在其已經欠下鉅額外債,又沒有正常的收入來源,

根本不具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仍隱瞞其無力償債的財務狀況,做出虛假的還款承諾,並且在其獲得了借款後,全部用於賭博、高額消費等資金用途,必然導致資金無法收回

,那麼出借人就可以向警方報案處理。

石律說法

由於此類犯罪行為通常都是披著民間借貸的外衣,而且多發於親戚、朋友、熟人之間,因此與民事案件中的債權債務糾紛有許多相似之處。

司法機關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進行嚴格審查,有明確的證據標準。

如果只是不接電話、不回微信,不開門見面,沒有其他情形,則不能認定構成詐騙罪,只是民間借貸糾紛。

出借人可以收集證明與借款人存在借貸關係的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借款人歸還本金和利息。

省流助手:有可能會構成,但是比較難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