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強姦罪被判13年,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吳亦凡強姦案宣判,合併判處13年監禁並驅逐出境。大快人心。拍手叫好,不知道此時此刻,那些吳亦凡的無腦粉絲是何感受?只能說:多行不義必自斃。

從這個案件,可以看到國家法治建設的不斷完善,不管是明星貴族,還是普通百姓,只要觸犯了法律,都將受到國家的制裁和人民的唾棄。

反觀這幾年,國內整個社會風氣,特別是明星和網紅所營造的追求奢靡享受以及低階趣味的社會現象,影響了一大批青年人,甚至未成年人。他們利用公眾影響力,鼓吹奢靡生活,享樂主義,將西方的個性主義傳播的無所企及,特別是所謂的國民老公,抖音網紅之流,他們認為金錢可以掌控所有一切,並且傳播了這樣的一種價值觀。請問金錢真的可以掌控一切嗎?如果可以,吳某某應該不至於坐牢了。如果可以,偷稅漏稅的網紅應該不會被封殺了。我們十分願意看到國家層面出手整治這樣的一種社會氛圍,當勞斯萊斯賓利奢侈品成為年輕人的一種追求,我不認為這是一種正確的價值觀。筆者批判中國改革開放之後所謂的NEW MONEY將西方社會享樂主義奉行為一種時尚。

吳亦凡代表了明星群體在中國這個當今社會,作為高收入社會精英群體,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當物質財富充盈的同時,精神財富卻顯得一貧如洗。真實應了那句老話:德不配位,必有災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