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弘治(1488年-1505年)年間浙江台州官署(一)台州府署

明 弘治(1488年-1505年)年間浙江台州官署(一)台州府署

《赤城新志》台州府屬地圖

明 弘治(1488年-1505年)《赤城新志》卷八

公廨

重門擊柝(tuò),上棟下宇。古聖人之所不廢,況夫官府之司典法所在。而無所於居奚可哉!此公廨之設所不可緩,而城郭壇壝(wéi)又郡邑所恃以立者。在有司尤為急務,衛所雖非郡邑所統,然地屬於我。其官軍之所日食者皆於我乎取給。

而朝廷之所以設此者,亦凡以為我民而已。則其所謂公廨者,又烏可以為緩,而不併志之哉。然所謂不可緩者固不可失之敝陋,尤不可過於侈(chǐ)麗失之敝陋。

雖無以起觀瞻然,所以致民心之懾(shè)服而畏敬者,則不在此也。過於侈(chǐ)麗則勞民傷財,而為眾怨之所聚矣。沉得巳不巳,而必於改作者乎。

府治在城西北大固山下。元至元十三年毀於兵,置安撫司,十四年改為總管府。至正末復毀。

國朝洪武初範守明敬始創之。宣德成化中,程守賢次守勤劉守忠相繼修葺。至葉守贄(zhì)又創為龍亭*、理刑廳、退省軒,罔不畢具。未幾,馬守岱至,則悉**之而*新更作矣!

正廳七間,後堂七間,戒石亭一座。儀門三間,門之外左右有端本、澄源二坊。

經歷司、照磨所俱在府堂東,六房東西各十五間。司獄司在府門外。

城週迴九里三十步,中有五門,三面岸江以遏潮水之衝齧。實州人所恃以為命者。宋以前凡八修築,見於舊志者詳矣。今不復贅。

風雷山川壇在郡城東二里,洪武二年建。

社稷壇在郡城東北。

架閣庫在府儀門東西各二間。

廣積庫在府治南一百五十步,今移在府治裡。其基售於潘恭政祺。

永盈倉在府治東北一里,洪武初知府張繼光造,凡三十八間。永樂中,推官朱旭復造一十二座。 十間台州衛官軍所需**焉!

佈政分司在府治東二百步。正統中,李守性*奏準事例建。成化間,劉守忠復擴舊基而更作*。

按察分司在府治西。歲又圮(pǐ )壞,成化間劉守忠重建。

申明亭三間在府治東。

旌善亭三間在府治東。

養濟院在郡城東北。

稅課司在府治南一里。

織染局在府治東北二里。

陰陽學

醫學

僧綱司在天竺寺。

道紀司在玄妙觀。

赤城驛在府治東南二百三十步。

批驗所在府城東南二里。

明 弘治(1488年-1505年)年間浙江台州官署(一)台州府署

《赤城新志》台州府城圖

愚人自注:

據明 弘治(1488年-1505年)《赤城新志》卷八 公廨 記載如下:

公廨:即官署。

古來城池宮室基本結構形式為建重重門戶,夜晚進行巡更,嚴加提防。古代聖人的住所都不會停止營建,何況是官府行政機構所在的地方,而沒有可以居住的地方難道可以嗎?設定官署之事刻不容緩,而建城池使立府縣有所保障,這樣當地才能真正屬於政府。官員和軍隊每天的吃喝都由政府來供給。

而朝廷設定官署的原因,也是為了人民而已。所以說設定官署刻不容緩,並不只是全因朝廷的意願。所以說刻不容緩也不能過於破舊簡陋,也不能過於奢侈華麗,而失去簡約。

官署外觀給人的印象不在於使人民產生敬畏懾服之心。官署造的過於奢侈華麗,就會勞民傷財,積聚民怨。壓得人民喘不過氣,而必將使人民起來造反。

明 弘治(1488年-1505年)年間浙江台州官署(一)台州府署

台州府

明朝的府有三種,分別為軍民府、御夷府和普通府。台州府屬於普通府。

府治所在今臨海臺州府城西北大固山腳下。元朝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元兵攻入南宋台州,台州州治毀於兵亂,元朝政府設定安撫司。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安撫司改為台州路總管府。至正(公元1341——1368年)末期,總管府遭毀。

安撫司:元初曾於部分地區置,後少數族地區亦設,正三品,設達魯花赤、安撫使、同知、副使、僉事各一員。南宋時,諸路也曾設定。設安撫使、安撫大使或主管安撫司公事為長官。

總管府:元朝於大都路、上都路設都總管府,其餘各路設總管府,管理地方司法民政事務,兼管勸農事,江北諸路另兼諸軍奧魯。十萬戶以上及要衝之地為上路,秩正三品,十萬戶以下為下路,秩從三品。置達魯花赤、總管、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經歷、知事等官,下設儒學教授、學正、學錄各一員,蒙古教授、醫學教授、陰陽教授各一員,及司獄司,平準行用庫、織染局、雜造局、府倉、惠民藥局、稅務、錄事司等機構。

明朝洪武(公元1368——1398年)初年,台州知府範明敬開始創立台州府。明朝宣德(公元1426——1435年)成化(公元1465——1487年)年間,台州知府程賢,同知劉守忠相繼修葺過。到了葉贄(zhì)當台州知府時,又建立了龍亭*、理刑廳、退省軒,無不齊全。不久,台州知府馬岱來了,全部照舊,而沒有改變。

理刑廳:負責勘核刑名案件、刑事審判及量度刑罰的機構。在清軍廳南,當在今穿行樓街以西。

退省(xǐng)軒:退歸思過,反省自己的言行的地方。

正廳七間,後堂七間,戒石亭一座。儀門三間,儀門外面左右分別有端本坊和澄源坊。

正廳:又叫大堂、公堂、公廳,是整座衙署的中心主體建築。

後堂:知府接待上級官員、商議政事和辦公起居之所,有些事涉機密的案件和不便公審的花案,亦在此審理。

戒石亭:明太祖朱元璋稱帝后,明令各府州縣俱立戒石於衙署堂前並建亭保護,故有“戒石亭”之稱。人們對《戒石銘》可能不會陌生,它是自北宋起在全國各州縣衙門外豎立的一塊石刻,上書“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十六個大字。

儀門:明清官署﹑邸宅大門內的第二重正門。

經歷司、照磨司都在府堂東側,六房東西各有十五間。司獄司在府門外面。

經歷司:知府衙門內掌管出納文移諸事的機構,設經歷1人秩正八品,知事1人軼正九品。

照磨司:知府衙門掌勘磨卷宗等事的機構,設照磨1人,秩從九品。

六房:明朝府州縣衙仿中央六部之制,設吏、戶、禮、兵、刑、工六房,與中央六部相對應。

吏房:掌署內考勤,鄉紳、丁憂、起復,在外省做官各事。

戶房:掌戶口管理,徵稅納糧,災荒賑濟等事。

禮房:掌興學、科舉、教化、旌表、禮儀、祭祀、節慶等事。

兵房:掌兵差、民壯、考武、治安等事。

刑房:掌破案偵緝、堂事筆錄、擬寫案牘,管理刑獄諸事。

工房:掌工程營造,修理倉庫,起蓋衙門等事。

各房辦事人員通稱典吏,而各房之頭目,或稱經承,或以各房之名冠之,稱吏書、戶書、禮書、兵書、刑書、工書。

其下工作人員稱胥吏、書吏、書辦等。

各房書吏一般為十餘名,不超過20人,他們不是官員,沒有品級,大都是舉業無望之人,只好掏錢納粟買來書吏差事,或透過招募考試而被選用。

司獄司:知府衙門掌察理獄囚諸事的機構,設司獄1人,秩從九品。另有配有司吏、公使等人。衙門設在監獄之內,以利防止訊息外洩。

台州府城周長九里三十步(5232米),共有五個城門,三面臨江築有堤岸,用來遏制潮水的沖刷。實際上是台州府人民用來保命的城池。宋代以前共有八次修築,在舊志裡都有詳細記載,這裡就不重複說。

風雷山川壇在臺州府城東二里(1152米),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建。

風雷山川壇:祭祀風雲雷雨諸自然神。

社稷壇在臺州府城東北面。

社稷壇:古代帝王祭土神穀神之所。《周禮·地官》:“封人掌詔王之社壝(祭壇與環繞壇的短牆),為畿封而樹之。凡封國設其社稷之壝,封其四疆。”賈公彥疏:“王之社壝者謂王之三社三稷之壇及壇外四邊之壝皆設定之,直言壝不雲壇,舉外以免內,內有壇可知也。”其制歷代不一。明、清京師及府、州、縣皆設。

架閣庫在臺州府治儀門東西兩側各有二間。

架閣庫:管理檔案的機構。“架閣”即貯存檔案的木架,數格多層,便於分門別類存放和檢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明令“置天下諸司架閣庫,以庋案牘”。隨之中央機關以及各級地方機關先後置架閣庫。

廣積庫在臺州府治南一百五十步(240米),現在移到府治裡。原地基出售給了潘政祺。

廣積庫:明代內庫之一。洪武八年(1375)建,隸戶部。貯硫黃、硝石等物。設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

永盈倉在臺州府治東北一里(576米),洪武(公元1368——1398年)初年,知府張繼光建造,共三十八間。永樂(公元1403——1424年)中,推官朱旭又造了一十二座。其中十間用來供給台州衛的官軍!

永盈倉:專儲馬草。

推官:明朝為各府之佐貳官。洪武三年 (1370)設,正七品,屬順天、應天二府者從六品。定製,每府設一員,亦有因事而增設者。掌理刑名,贊計典。

佈政分司在臺州府治東二百步(320米)。正統(公元1436——1449年)中期,台州知府李性始奏準建造。成化(公元1465——1487年)年間,台州知府劉忠又在原基址上進行擴建。

佈政分司:職掌一府的行政、民政、財政等事。

按察分司在臺州府治面。年久坍塌損壞,成化(公元1465——1487年)年間,台州知府劉忠重建。

按察分司:職掌一府司法。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將全國按察分司分為四十一道。浙江有二道。省按察副使、僉事分道任事,以時巡察,稱分巡道。其後建置多變,至明末,除特設之兵備道外,已增至六十九道,按察副使、僉事常駐於各道,其固定駐所漸成為地方行政官署。

申明亭有三間,在臺州府治東面。

申明亭:這一機構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獨創,系對百姓講解和普及法律知識、闡明道理、彰善抑惡、調解剖決爭訟小事、輔弼刑治的場所,與洪武五年詔令全國府州縣設立。

旌善亭有三間,在府治東面。

旌善亭:

明朝在府州縣設申明亭的同時,與申明亭老人講法明理、彰善抑惡、輔弼刑治、弘揚正氣相配套,也必另設旌善亭。該亭為書寫記錄當地百姓的善人善事之處,有勸賞旌淑之意。

養濟院在臺州府城東北。

養濟院:明洪武五年(1372),令各司府、州、縣設孤老院。八年,改此名。凡民之孤獨殘疾不能自生者許入院,官為贍養。每人月米三鬥,薪柴三十斤,冬夏布各一匹。小口給三分之一。二十六年又定,除民戶外,軍、匠之老弱殘疾無子孫者,亦於院中存養。永樂時,漸多頹壞。萬曆後,其制廢弛。

稅課司在臺州府治南一里(576米)。

稅課司:明清地方徵稅機構。明初改在京官店為宣課司,府州縣官店為通課司,後改通課司為稅課司、局。府稱局,縣稱司。設從九品大使一人,典商賈、儈屠、雜市之常徵,匯於府州縣。

織染局在府治東北二里(1152米)。

織染局:明清掌織染綢緞事務之機構。明代又稱“織染雜造局”。設於南、北兩京和地方各布政使司。南、北兩京所設者分內外,內局為宦官八局之一,以應上供,外局為地方所設者,浙江之杭州、湖州、嘉興、台州等十府。皆備公用,亦間有上供取用者,各設大使一人,府大使從九品,州大使未入流,副使一人。

陰陽學

陰陽學:設正術一人,未入流,為府之陰陽官,兼轄星學。

醫學

醫學:設正科一人,品秩未入流,為府屬之醫官。

僧綱司在天竺寺。

僧綱司:為佛教的府級政府管理機構。佛教在明代受到統治階級的提倡,在地方府級專設了僧官,並將其劃入政府官員的體系之中。僧官“擇叢林中有戒律者授以職。”僧綱司設都綱一人,從九品,副都綱一人。府級僧官不置署,該司直接設在寺院之內。

道紀司在玄妙觀。

道紀司:設都紀一人,從九品;副都紀一人,未入流,為府內管理道士之官員。

赤城驛在府治東南二百三十步(368米)。

赤城驛:在今浙江臨海市城區江下街附近。《方輿紀要》卷92台州府:赤城驛“在府治東南。宋置丹丘驛,明朝改今名”。

批驗所在臺州府城東南二里(1152米)。

批驗所:明於府置批驗所,某些州縣亦有設定。各所設大使、副使各一人。王圻《續文獻通考》記其職掌為“典茶鹽引由,稽其奸冒而慎防之。”

明 弘治(1488年-1505年)年間浙江台州官署(一)台州府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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