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打人的廖主任真的是為了溝通的嗎?看了這三點你就明白了

對於湖南瀏陽的廖主任上門打人事件,瀏陽地方發出的通報有這樣一句話:街道工作人員在上門溝通工作過程中與當事人發生語言衝突。那麼下來我們就一起分析一下我們的廖主任和工作人員是怎麼“溝通”的。

上門打人的廖主任真的是為了溝通的嗎?看了這三點你就明白了

第一、首先,作為一個街道居委會要去跟居民溝通事情,一般都是什麼人去呢?

如果只是想上門瞭解情況的,首先根本不是管理治安的主任出面調解此事,街道辦事處都會有專門負責調解的調解員,也可以帶著一名工作人員隨從。因為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根本跟治安搭不上邊,沒有辱罵,沒有爭吵,沒有威脅到人身安全,那我們的廖主任又是什麼身份呢?

據瞭解,廖勇是湖南瀏陽荷花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主任

而且我們的廖主任還帶著三名穿著制服的蜀黍,從這點看,我們的廖主任入戶之前就已經做好“溝通”準備了,這三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員是街道的嗎?顯然不是,那為什麼這點小事還會帶著幾位穿制服的工作人員一起的呢?這又是誰給與他們的這個權利呢?

第二、好,就算是我們的廖主任上戶溝通工作了,那麼正常的溝通方式又是什麼?難道是辱罵,威脅?囂張跋扈的動手打人?而且家裡當時還有兩個年幼的孩子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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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就是在我們的廖主任動手“溝通”工作的時候,這三名穿制服的男子又在幹嗎?

首先,不管你有什麼權利,在任何場合,肯定是沒有權利打人的,打人是違法的。在這種情況下,這3名工作人員是不是應該制止打人的行為?顯然是沒有,而是三雙眼睛冷冰冰的盯著被打男子。

如果被打男子敢反抗或還手、如果沒有監控……我想當天發生的事情將會是另一個結果。

而且更嚴重的是非法闖進別人家裡面打人,即使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員辦案,還得出示相關手續,而他們在沒有任何手續之下,還動手打人。

更有細心的網友發現,原來一位穿制服的工作人員手裡是拿帶著手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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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警察在以下情況下可以用手銬:1、抓獲違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2、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拘傳、強制傳喚的;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沒有以上的任何情節,而且在群裡討論的也不是被打男子本人。所以廖主任帶三個穿制服男子上門的目的已經是顯而易見的了。

上門打人的廖主任真的是為了溝通的嗎?看了這三點你就明白了

事情已經過去幾天了,當地相關部門目前只發布了一則通報,通報的內容也非常簡潔,打人的廖主任被停職。

對於這件事情只是簡單的停職,網友們顯然是不會買賬的,通報中隻字未提三名穿制服人員的身份,他們在這次事件中難道就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同樣是發生在陝西入室打人事件,兩位打人者立馬就被公安機關採取了強制措施。

上門打人的廖主任真的是為了溝通的嗎?看了這三點你就明白了

公職人員違法了,而且還是知法犯法,就停職怎麼簡單,而普通老百姓做同樣的事情,就會被採取強制措施?這也是廣大網友們憤憤不平的原因之一吧。

對於被打男子來說,當暴力不能被阻止,他只能抱頭,屈身躲避來保護自己,不能反抗,更不能還手,因為他知道,在他的身後還有自己心愛的妻子,兩個年幼的孩子需要他保護……

最後,我們還是要相信我們的人民政府一定會為人民的,也不會讓我們普通老百姓無緣無故的受委屈,更相信相關部門會伸張正義,還社會一片蔚藍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