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使用信用卡的朋友在逾期之後,可能都無力一次性償還所有的債務。但是大家也都知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我們可以平等和銀行協商
,重新達成最長5月,也就是60個月的個性化分期。
只要達成協議,就可以不受催收干擾,不再擔心被起訴,從此安心生活,努力上岸,不再惶惶不可終日。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銀行一旦同意一個人的協商要求,就會有更多的負債人蜂擁而至
如果銀行無條件地同意的所有負債人的協商要求,那麼壞賬率肯定會越來越高。
銀行不是慈善機構,而是金融機構,主以盈利為目的。對於銀行來說,更願意給有錢的人放貸來賺取利息,而不是給逾期的人本金分期,什麼好處都撈不到。
通貨膨脹率還是很高的。如果6萬元本金,給一個逾期的信用卡負債人分期60個月,讓負債人每個月還1000塊,還五年,恐怕五年後,這六萬元已經不值錢了。
換位思考,讓你借給你朋友親戚6萬塊,一個月還1000,沒利息,恐怕你也是不會樂意的。這6萬塊存在銀行還能賺到雞腿錢,白白借給別人能得到什麼?親人之間尚不樂意,何況是跟你沒任何關係,只為了賺利息才放貸的銀行?
因此,聽到很多人都在抱怨:
銀行不同意跟我協商。
被拒絕就不能協商嗎?並不是所有人都被拒絕,商業銀行監督辦法的第70條規定給了負債人出路,既然自己是真的有困難,信用卡債務超過了自己的還款能力,那麼為什麼不據理力爭呢?情況也不能更壞了吧。
協商是一個過程,一定要有耐心。協商是交流,
不是要求銀行必須給你做分期,必須給你做減免
。首先要清楚這一點,才能有後續。
不要指望開口要求協商,銀行就能跟你協商。銀行本身已經走了催收流程,非常省事,為什麼要分出人力物力專門處理你的事情呢?
很多人跟銀行溝通時,也僅僅說自己困難,卻無法拿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是真的遇到生活困難才導致逾期,只會哭窮,哭訴自己養孩子沒錢,現在沒工作等等。這是沒用的。
想跟銀行平等協商, 建議你準備好以下4種材料:
1。收入證明。
不少人在跟銀行協商時,就說一句:求求你們別催收了,我有錢就會還。
可是你什麼時候能有錢啊?這樣的話語,在任何人看來,都只是逃避催收,而不是真心想還錢。因此,真的要協商解決債務問題,一定要有還款能力。有工作,開一個收入證明。沒有公司工作,做個體兼職之類,列印你的收入流水,總之要證明你有穩定的收入。
2。信用卡支出流水。
準備你的賬單,證明自己沒有做違法的事情。
3。困難證明。
能夠證明你發生實際困難的書面證據,比如失業證明,有營業執照的店鋪停業證明,或者生大病的病歷等。不管什麼證據,都要體現出你有切實困難,無法一次性還款。
4。分期還款申請書。
銀行額外給你一次分期的機會,但是也要控制風險。因此,這樣一份申請書,實際上就是一份合約,註明自己還款能力,希望申請的期數,以及保證不會再逾期。如果再次逾期,還想分期,銀行會把你這份申請保證拿出來拒絕你。
跟銀行達成協議之後,如果是口頭協議,一定要保留電話錄音。
部分銀行會主動給書面協議。不管是書面協議還是口頭協議,都要講清楚每月支付的款項金額,還款的總金額,減免的違約金和利息金額等。以免銀行過後又不承認個性化分期,重新要求你支付違約金和利息。
我的確遇到過這樣的案例,一個網友跟農業銀行協商個性化分期,當時電話裡說得好好的,過一個月之後銀行不承認了。
跟銀行協商,重點是給出明確的還款計劃,證明自己的還款能力,讓銀行了解你的經濟實力,不再擔心你二次違約。電話裡一直哭訴求停催,根本於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