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賣眾包平臺,談談我個人 的一點點意見

我個人的一點點意見,歡迎各位法律界同行前來切磋交流!

1, 保險費用:配送員每天開工時必須在平臺APP繳納保險費3元錢,平臺作為服務方,你們是可以拿著配送員的3元保險費,再轉交給保險公司,為配送員投保人身意外險,但是,你們平臺還要從3元保險費裡再偷走2元,美其名曰(平臺管理費,技術服務費),只留下1元去給配送員繳納保險費用,(應該是為配送員繳納人身意外險,平臺確實自作主張為配送員購買了旅行人身保險)

2,平臺費,管理費,技術服務費,配送服務費:配送員配送完成每一單,收到的每一筆配送費用裡邊,有20%費用包含了平臺的管理費 和相關技術服務費用等,

3,提現費:配送員完成一定訂單產生的收入在提取出來時,平臺還要再收取一筆提現費,有的平臺會在這時候,又再收取一筆平臺管理費,

4,罰款,扣款費用:平臺方為了績效,客戶感應度,好評率,制定出來嚴苛的時效制度,無論大風下雨,無論過江還是過河,無論堵車還是紅燈,無論繞多遠路,平臺只計算直線距離的配送時間,這樣一次次大幅度壓縮配送員的配送時間,超時便大額罰款,申訴幾乎無用,所以就造成了全國各地的配送員車禍率,意外率頻頻發生,

5。勞動關係:平臺方為了免除法律責任,普遍採用勞務外包,勞務派遣,人力資源公司等第三方公司,為配送員轉繳保險費用,在配送員 發生意外後,平臺和第三方公司經常擺出一副霸王免責條款,但是平臺在為配送員服務時已經收取了配送員的保險費中的平臺管理費和技術服務費等,以及為配送員發放勞務報酬,表明三方就已經構成事實勞動關係,不再是勞務派遣關係,基於以上觀點,我認為可以推翻平臺方制定的免責條款,受到相關利益侵害的配送員,可以把平臺和管理方列為共同被告,一同起訴!

6,律界看法:平臺方與管理方和配送員,應該構成一個相對公平的群體,平臺方過於霸道,配送員個人力量又過於弱勢,這時候可以邀請地方工會組織,又或者是邀請第三方律所介入進來,共同制衡強勢的一方,讓三方權益實現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