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冤假錯案成功翻案?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隨著依法治國理念的大力推廣和深入人心,冤假錯案會越來越少。

但是越來越少並不意味著根除,換句話說,一不小心冤假錯案仍然會發生,而且有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人的身上,包括我們自己。

刑事辯護:冤假錯案成功翻案?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那麼,問題來了。

如果這種冤假錯案確實會發生,甚至我們自己也躲無可躲避無可避,有沒有更好辦法能夠解決或者應對呢?

當然有辦法。

畢竟任何時代任何地方,對於任何人來講,只要不放棄,辦法都會比困難要多,實際上主要是要具備三個條件才行,缺一不可。

一個勇於擔當的公檢法人員。

冤假錯案的發生,特別是刑事案件,必然會存在一個,甚至多個沒有擔當、缺乏正義感的公檢法人員。

否則,冤假錯案很難發生。

一個冤假錯案的形成,就像打造一部車或者建造一棟樓,涉及的環節極多,防止錯誤發生的機會當然也就很多。

在任何一個錯誤環節上,有人及時按下剎車鍵,錯誤就能及時避免。

現實中,恰恰是因為沒人敢擔當,所以才會有人明明發生問題,卻因為與自己無關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高高掛起,最終導致冤假錯案列車一路高速衝到法院,此時再想剎車,難度就極大,一旦搞不好就會車毀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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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如果從開始每一步大家都嚴防死守,不讓錯誤輕鬆前進,那麼,後面的壓力就會變小,剎車的難度自然就會很低,車毀人亡的可能就很小,成功的機率當然就變得更高。

我們堅信:

今後有擔當的公檢法人員會越來越多,只想著明哲保身的人自然瀕臨滅絕,冤假錯案也會越來越少。

一個有能力又有正義感的律師。

律師能力突出,就不至於在錯綜複雜的材料中迷失方向,才可能更快找到案件突破口,唯有如此,才有可能一擊致命一招制敵見血封喉。

否則,律師水平不夠,面對如山卷宗材料則會狗咬刺蝟——無從下口,當然就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自然會浪費掉解決案件的最佳機會。

刑事辯護:冤假錯案成功翻案?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律師正義感十足,才敢於面對各方面的外界壓力,堅持在正確的方向上艱難跋涉,不成功絕不輕言放棄。

缺乏正義感,面對公檢法的壓力,可能轉而勸當事人認罪伏法,而不問案件究竟是否冤假錯。

面對律師的調轉槍頭,當事人那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欲哭無淚想死不能。

最終,本來清白的當事人,被陷入萬劫不復永難翻身之境地。

當然,這種缺乏原則的律師只是少數,大多數律師特別是熱愛刑事辯護的,都是滿腔正義感,為了當事人可以不惜與公檢法鬧得不歡而散。

所以,找到有能力又有正義感的律師,並非難如登天。

一顆永不妥協、堅持到底的強大內心。

即便有好律師和勇於擔當的法官,這些仍然不是充分必要條件。

因為就像小板凳的三條腿一樣,它還缺少一個最關鍵環節——當事人自己永不服輸的信念。

實際上,這可能是一個最重要的環節,缺少這個,其他都無從談起。

畢竟,自救者天救。

想要別人幫助自己,最低要求是要證明自己值得別人幫助。

刑事辯護:冤假錯案成功翻案?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可見,當事人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對自己的案件要充滿信心,要堅信自己是對的,必須有一顆百折不撓的強大內心。

否則稍微遇到挫折,就愁眉苦臉喪失鬥志,即便別人想幫我們,一旦看到我們這種精神狀態,也沒有心情繼續提供幫助了。

因為如果幫助只是舉手之勞,大多數人會願意提供幫助,而如果幫助之前還需要先做一系列準備,比如心理建設重拾信心,幫助者的工作量就會加倍,別人幫助我們的積極性當然會大大降低,甚至直接放棄。

所以,成為一個頑強的充滿鬥志永不放棄人,或許老天也會多看我們一眼。

千萬不要小看這一眼,有時轉機恰恰就在這一眼上。

刑事辯護:冤假錯案成功翻案?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作者:鄒玉傑律師

九章刑辯創始人;安徽律師門戶網創始人;金亞太(亳州)律師事務所主任……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