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從無”是對壞人的放縱嗎?是法律漏洞嗎?
比如說,這個人百分之九十都殺了人,但是不能百分之百的確定,那麼,根據疑罪從無原則,法官就應當判這個人無罪...
比如說,這個人百分之九十都殺了人,但是不能百分之百的確定,那麼,根據疑罪從無原則,法官就應當判這個人無罪...
冤假錯案的發生,特別是刑事案件,必然會存在一個,甚至多個沒有擔當、缺乏正義感的公檢法人員...
明朝《大誥》上因為這一條被處死的官員比比皆是,看來阻擋朱元璋聽取民生的人都必死無疑...
上文所講到了隴州冤案,就是一個失入人死罪的案子,被錯判死刑的無辜者有四人,所以負責此案的主要官員都一律被開除公職,發配到廣州服役了,其他次要人員也都有革職或者入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