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五條奇葩法律,讓官員叫苦不迭,卻支撐起了大明江山!

導讀:大明王朝最有意思的一點在於其奇葩眾多,上至皇帝下到官員幾乎每朝每代都會出現幾個。在接近三百年的時間裡,這些奇葩層出不窮,倒讓明朝的歷史成為了極其富有趣味的一章。當然,除了人,明朝也有大量奇葩的規矩,這些奇葩規矩的受害者大多都是官員,但它們卻因此撐起了明朝的大半邊天,為世人所稱頌。

其一便是“官員攔截進京百姓”。朱元璋出身農民,他也經常稱呼自己是“淮右布衣”,小時候他家裡過得極為清苦,他給地主家放牛經常受到地主家的責罰,他無數次目睹過貪官汙吏對老百姓們的殘酷行徑,也正因為這些官員,才導致“官逼民反”。

明朝的五條奇葩法律,讓官員叫苦不迭,卻支撐起了大明江山!

朱元璋深深的明白這一點,因此他打擊貪汙腐敗的力度之大、手段之殘忍古今罕聞。明朝洪武年間,大多數貪汙腐敗的人雖然是死罪,但還是可以為自己求得一條活路:勞動改造。據說在南京附近勞動改造的官員就有好幾萬人。但有一條如果有官員敢犯,連勞改的資格都沒有,直接殺頭,這條法律便是“攔截進京百姓”。

朱元璋曾經下令,地方上不管是廉潔奉公的好官,或者是貪贓枉法的貪官,只要地方學子和德高望重的老人聯合進京向朱元璋彙報,好官得賞,貪官受罰。但有些貪官會在路上攔截這一批人。為此朱元璋勃然大怒。明朝《大誥》上因為這一條被處死的官員比比皆是,看來阻擋朱元璋聽取民生的人都必死無疑。

明朝的五條奇葩法律,讓官員叫苦不迭,卻支撐起了大明江山!

明朝世宗嘉靖皇帝年間,各地盜賊氾濫,不僅是沿海的倭寇,內地的盜賊也是此起彼伏。嘉靖晚年曾加大力度打擊沿海倭寇,費勁九牛二虎之力終於將沿海的處理差不多了,內陸的反而更加猖獗。殺人越貨的比比皆是,甚至還有些地方的官糧官銀被打劫或者焚燒,百姓苦不堪言,朝廷也丟盡了臉。

明光宗隆慶年間有一位叫高供的人為朱常洛出了一條計策:將當地盜賊的數量和當地官員掛鉤,具體來講,如果當地出現十個盜賊,當地的掌印巡捕官直接就要降級,出現三十個強盜時,掌印巡捕官就得直接罷官,當地出現七十名盜賊時,當地兵備也得罷官。如果有地方膽敢不報或者虛報,當地的官員全部就得論罪,即連坐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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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下子讓官員們對於盜賊的剿滅力度大大提升,當初盜賊搶不到自己頭上來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時候還可以收受他們的賄賂,但現在如果不認真幹活自己的烏紗帽就不保,於是這些官員開始發憤圖強、勵精圖治,盜賊沒過多久就得到了肅清。

從明英宗天順年間開始,每年的九月都是司法人員打哆嗦的一天,因為這一天將舉行一個名叫“朝審”的特殊活動。朝審活動就是在九月霜降的這一天,將京城的諸多死囚全部聚集在一起,然後來一個徹底的最後會審。一旦發現冤假錯案將馬上重新調查,如果確定了的確是冤假錯案,當初參與審這個案子的官員幾乎全部會被撤職查辦,情節嚴重的甚至會殺頭。

明朝的五條奇葩法律,讓官員叫苦不迭,卻支撐起了大明江山!

因此從明英宗以來的九月成為了司法人員最為害怕的時候。明光宗隆慶年間的朝審,共審查了470名死囚犯,卻驚奇的發現裡面有139宗冤假錯案,這讓皇帝大吃一驚,這也算得上明朝極大的司法醜聞了,於是因為這139宗冤假錯案落馬的官員足足有上百人之多,足以看出明朝皇帝在對於冤假錯案的司法方面已經有了極為卓識的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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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這些法律讓明朝的官員活得提心吊膽,但作為一個清官可能並不會如此。只有那些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貪官才會被這些法律折磨,這也是他們應得的報應或者懲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