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刑事辯護達到民事賠償的目的

透過刑事辯護達到民事賠償的目的

四年前的保姆縱火案我並沒有太多關注,只是覺得保姆的放火行為讓人恨之入骨,連畜生都不如; 善良的小貞和三個活潑可愛的孩子的離世讓人傷心痛惜;林生斌滅頂之災的遭遇讓人為之心疼,希望他能振作起來,堅強地過好後半輩子。四年時間裡,林生斌對妻兒的痴情更是受到全社會的關注。然而,林生斌的一條喜當父親的發文,頓然引起社會大地震。各類新聞媒體、抖音影片、頭條微博撲面而來,全是林生斌人設塌陷的事情。一件縱火案漸漸演變成一件懸疑案,“各類偵探”齊上場。我也從被迫告知,到積極主動參與“破案”樂此不疲,有網友戲稱“最大規模的大家來找茬”。不得不說這屆網友真是厲害,任何蛛絲馬跡都不放過,甚至無限放大。半個月過去,熱度下降,餘溫仍在。但當我和一個有著40年工作經驗的老檢察長談起杭州保姆縱火案之後,一團小火躥上心頭,我就一直很糾結要不要寫這樣的一篇文章?最初與老檢察長談這件案子的目的很簡單,只是想聽聽專業人士對訪談節目《局面——-莫煥晶律師專訪》有何意見?司法程式到底有沒有受到輿論壓力而違規?檢察院有沒有認真審查偵查?有沒有倉促提起公訴?但是老檢察長的話讓我對整件事情有了幾個觀點。其中有些觀點並不是針對某個律師某個人,只是現實生活中確有其事發生,僅此而已。

第一:事實清楚,口供穩定,證據充分,為什麼五天不能提問提公訴?杭州縱火案在刑事層面上沒有疑點。

第二:檢察院這次提起公訴針對的是縱火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只需依據事實去判定莫煥晶有沒有罪?適用什麼樣的刑罰?不是去演戲,無需把整個案件的細枝末節,所有過程全部呈現在觀眾面前。就事論事,莫煥晶縱火導致四人死亡這就是事實。

第三:公安、消防在工作上有什麼樣的失誤?需要吸取什麼樣的教訓?總結怎樣的工作經驗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是否需要追究紀律責任那是紀委的職責。司法機關只是追究這位縱火犯莫煥晶的刑事責任。你不能因為是消防人員沒有以最快速度救出被困人員,就以此免除縱火犯的罪責,或者死刑!

第四:透過刑事案件的辯護達到民事賠償的目的。以這次縱火案為例,刑事案辯護過程中以消防和物業存在明顯的過失為主要辯護理由,來減輕莫煥晶的罪責,如果這個觀點一旦被法院採納,當刑事案件審理結束後,林生斌提起民事賠償的時候,將會是重要依據。(這也是一種辯護戰略,至於杭州縱火案有沒有這個套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文章還沒有寫完,我的好朋友又給我發來兩條資訊,我倆就縱火案時刻保持訊息互通。

第一:局面王志安迴應網友:最近微博上在傳言我採訪林生斌時背後黑板上字的背後,有著驚天的陰謀和秘密。我想說的是,這些猜字遊戲都沒什麼意義,杭州縱火案在刑事層面沒有疑點。與其在微博上做業餘的福爾摩斯,不如多看看莫煥晶律師的採訪。真正的秘密在此。

第二:抖音名為任家千金發出一條截圖:18號直播迴應網友,還自己一個清白,也給社會一個交代。

林生斌的事情會不會再度反轉?讓我們拭目以待!

透過刑事辯護達到民事賠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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