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奇案:女子下葬三個月後,頭顱不翼而飛,縣令:頭在百里之外

大明萬曆年間,國泰民安,歌舞昇平。此時的大明朝,已經經歷了二百多年的風風雨雨,雖然經歷過土木堡事件、奪門之變等驚心動魄的事件,但劫後餘生的大明朝依然充滿著勃勃生機,到了萬曆年間,大明朝已經發展到了巔峰,儼然是一派盛世景象。

太平盛世,人們物質富足,作奸犯科之事自然也就少了,各地的地方官自然也就清閒許多。淮安府鹽城縣縣令楊瑞雲,進士出身,滿腹經綸,雖然縣令的職務略顯清閒,但他卻依然兢兢業業地工作著,時間久了,楊縣令在鹽城縣便有了很好的名聲。

明朝奇案:女子下葬三個月後,頭顱不翼而飛,縣令:頭在百里之外

這一天,楊瑞雲正在處理公務,縣內張家村的保長帶著幾名村民前來報案,稱本村村民張某(我們稱他為小張吧),於新婚之夜遇到火災,夫妻雙雙被燒死。據保長介紹,小張父母雙亡,但勤勞肯幹,平日農閒時節,經常外出做點小買賣,家境比較殷實。

小張為人處世十分厚道,在張家村也有著極好的名聲。前不久,經過媒人的牽線搭橋,小張與百里之外的李家村姑娘小李喜結連理。結婚那天,張家張燈結綵,大擺筵席宴請親朋好友,張家村的村民們紛紛前來道賀,大家推杯換盞,好不熱鬧。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小張與新娘子共入洞房,親朋好友們也就各自散去了。大家各回各家,沉沉地進入了夢鄉。半夜,張家突然失火,熊熊大火吞沒了小張夫婦,等大家撲滅大火時,小張夫婦早已被燒死。

無緣無故發生火災,保長不敢怠慢,天亮後,便帶著幾個村民作證人,來到縣衙報案。

聽完保長的描述,楊縣令略一沉思,問道:“昨天的大火,燒了大約多長時間?”

保長道:“我也不知道啥時候著火的,從有人發現失火,到大火最後被撲滅,差不多得有一個時辰吧。”

楊縣令道:“一個時辰的時間,屍體恐怕早已被燒得面目全非了,你們怎麼知道被燒死的是小張夫婦的?”

“這…確實不能確定,當時我們只是在火災現場發現了兩具屍體,但想來應該不會另有其人吧?”保長訕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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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縣令道:“事不宜遲,你馬上帶我去張家村,我要親自察看案發現場。”

來到張家村,楊縣令開始觀察現場。小張家境殷實,自己在村頭蓋了一座獨立的院落,並不與其他村民的房子相接。也幸好如此,張家失火後沒有殃及池魚,其他村民的房子並未被火勢波及。

楊縣令舉目望去,但見現場一片狼藉,到處都是斷瓦殘垣,小張夫婦的屍體已經被抬了出來,放在一邊,就等著仵作驗屍了。

楊縣令一邊招手命仵作驗屍,一邊觀察屍體,他發現兩具屍體只有一具是完整的,另外一具卻只有一個頭顱,並無身體,楊縣令頓時覺得事有蹊蹺了。

不一會兒,仵作便前來稟報:“大人,兩具屍體一具乃男屍,身體完整,另一具乃女屍,只有頭顱,身體不知去向。”

楊縣令走上前去,親自檢視屍體,他發現男屍的脖子上,有刀傷的痕跡,心中的懷疑逐漸加劇了:如果這是一起普通火災的話,為何男屍的脖子上有刀傷呢?為何女屍的身體會不翼而飛呢?屍體已經被燒得面目全非,根本不能確定死者的身份,如何能證明他們是小張夫婦?難道這是一起謀殺?

楊縣令在斷瓦殘垣間仔細地搜尋著,突然,他發現在新郎做洞房的房間,有一道夾壁,夾壁非常寬敞,藏進一人絕對沒有任何問題,楊縣令的眼睛亮了:如果有人藏在夾壁內,突然出現殺死新郎,然後放火焚燬現場,再趁大家救火亂做一團時偷偷溜走,豈不是天衣無縫?

楊縣令命人清理現場,將屍體暫時儲存起來,便帶著眾人返回縣衙了。回到衙門,楊縣令冥思苦想,卻依然沒有任何頭緒,思前想後,他決定微服暗訪,前往新娘小李的孃家一探究竟。

三天後,楊縣令帶著兩名隨從,喬裝改扮,扮作一名貨郎,來到李家村後,一邊走街串巷地叫賣,一邊打聽李家村的情況。經過整整一天的忙碌,楊縣令有了不少收穫:李家村的小李嫁給張家村的小張後,已經整整五日了,卻沒有回家省親;小李出嫁那天,本村年輕人小王一直在村口的墳地前徘徊,到了第二日,小王便失蹤了。

明朝奇案:女子下葬三個月後,頭顱不翼而飛,縣令:頭在百里之外

小王與小李從小一起長大,青梅竹馬,感情深厚,小王長大後,曾託人向李家求親,卻被小李的母親拒絕了,她嫌小張家境貧寒,怕女兒跟著他會吃苦,回頭便把小李嫁給了百里之外的張家村小張。

當晚,楊縣令與隨從借宿在村民家,第二天,楊縣令帶著兩名隨從,前往村頭的墳地中勘察。隨從們心裡一萬個不情願,心說我們這位大人莫不是失心瘋了?我們是來查案的,不是來查墳地的!

突然,楊縣令發現了一處新墳,他的眼睛亮了。楊縣令命隨從回村找到墳主,帶他來到墳地前。墳主一看到墳地,大吃一驚,說道:“這是我孫媳婦的墳,他三個月前因為難產而死,現在怎麼變成新墳了?”

楊縣令道:“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孫媳婦的頭顱已經不見了。”

墳主大怒道:“你是何人,竟敢在此胡言亂語?莫不是你偷挖了我孫媳婦的墳墓?”

“我乃本縣縣令楊瑞雲,你快快挖開墳墓,看看我說的是否屬實。”楊縣令道。

墳主不敢怠慢,在兩名隨從的幫忙下,挖開了墳墓。開啟棺木,不僅墳主呆住了,兩名隨從也是目瞪口呆。但見棺木中赫然躺著一具女屍,她的頭顱,已經不翼而飛!

“不必驚慌,你孫媳的頭顱,現在在百里之外的張家村,你隨我去取吧。”楊縣令道。

楊縣令帶著一行人來到張家村,取來火災現場的那個頭顱,帶回李家村後,命仵作與墳主孫媳婦的屍體縫合在一起,果然嚴絲合縫,完全吻合,確定是墳主孫媳婦的頭顱無疑。

楊縣令對隨從說道:“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小張是被人殺死的,而他的新娘子小李,現在依然活著,兇手極有可能就是小李青梅竹馬的戀人小王。”

回到縣衙後,楊縣令將所有公差全部派出去,令他們三人一組,到處尋訪失蹤的小王。這一天,一名年老的公差帶著兩名年輕公差,來到一處偏僻的山間,發現山間有一座茅屋。三名差人來到茅屋敲門,開門的是一名年輕貌美的女子。

三人謊稱是逃荒路過此地,跟年輕女子討碗水喝。閒聊時,得知女子的丈夫外出種田,尚未歸來。不一會兒,門外傳來腳步聲,一名年輕男子走了進來,女子介紹道:“這是我的丈夫。”差人們點頭向男子問好,男子卻只是“哦”了一聲,似乎並不歡迎他們的到來。

一名差人取出畫像對照了一下,突然大吼一聲:“小王,你知不知罪?”

這名年輕人正是小王,聽到有人喊他名字,他大吃一驚,扭頭就往門外跑,兩名年輕捕快眼疾手快,馬上追了上去,一名捕快取出鐵尺,一下子便將小王打翻在地。差人們把這對男女全部綁了,一起押回縣衙面見楊縣令。

明朝奇案:女子下葬三個月後,頭顱不翼而飛,縣令:頭在百里之外

來到公堂之上,楊縣令一頓大刑伺候,小王忍不住痛,很快全招供了。原來,小王與小李是一對青梅竹馬的戀人,但小李母親嫌小王太窮,拆散了這對鴛鴦,把小李嫁給了張家村的小張為妻。

小李出嫁那天,小王心痛如絞,他在村口來回徘徊,突然想到了一條妙計。他來到一處墳墓前,挖出了裡面的女屍,割下他的頭顱,尾隨小李的花轎一起來到了張家村。

當小張在外面向親朋好友敬酒時,小王將小李藏進了婚房的夾壁中,自己披上蓋頭,扮作新娘子,和小張一起進了洞房。

小張剛揭下“新娘子”的蓋頭,小王取出隨身攜帶的匕首,一下子扎進了小張的脖子,小張慘叫一聲,當場氣絕身亡。

小王將攜帶的人頭和小張的屍體放在一起,然後放了一把火,偽造成火災現場,自己帶著小李,遠走高飛。倆人在一處山間搭了間茅屋,過起了男耕女織的神仙生活。

小王滿以為自己的計劃天衣無縫,豈料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楊瑞雲縣令的明察秋毫下,小王偽造的現場被識破,而他本人,最終也難逃法網的制裁。

楊縣令作出最後的判決:小王犯殺人罪、縱火罪,兩罪並罰,判處死刑,押入死牢,等待秋後問斬。

受審時,小王獨自承擔了罪名,堅稱小李並不知情,最終小李被無罪釋放。不料到了秋天,等小王被處決時,小李卻也離奇地死在了家中,究竟小李是殉情而死,還是因為間接害死了丈夫,羞愧自殺呢,誰也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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