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重婚罪!萬山一男女觸犯刑法被採取強制措施

涉嫌重婚罪!萬山一男女觸犯刑法被採取強制措施

男女雙方各自成婚,在逛街時相遇並走到了一起,組成一對臨時夫妻,還生育了一個兒子。近日,萬山警方破獲一起涉嫌重婚罪案,男女雙方被萬山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涉嫌重婚罪!萬山一男女觸犯刑法被採取強制措施

5月27日,高樓坪派出所接到田先生報警稱,我妻子楊某於2020年2月離家出走,下落不明,後其發現,妻子楊某與另一男子共同生活,還生育了一個男孩。

接警後,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深入調查該案。

經查發現,報警人田先生與楊某於2013年在萬山區領取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婚後生有4個小孩,後因家庭瑣事,雙方感情不和。2019年底,楊某在未與丈夫田先生離婚的情況下,與其初戀吳某某再次相遇,雙方並留下了電話及微信,感情迅速升溫,直到2020年2月,吳某某與楊某二人前往廣東一帶務工,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生育一子,屬事實婚姻,楊某與吳某某涉嫌重婚罪。

而在調查中,民警還發現吳某某於2008年以與黎女士結婚,並生育一子,雖雙方未領取結婚證,但是存在事實婚姻。

涉嫌重婚罪!萬山一男女觸犯刑法被採取強制措施

在掌握相關情況後,民警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楊某、吳某某進行傳喚,但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多次以在外地務工為由,拒不配合辦案民警調查。犯罪嫌疑人楊某到案後,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後被萬山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1年7月1日,萬山警方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列為網上在逃人員,7月2日,在浙江三門警方的協助下,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某抓獲歸案,並於當晚押解回萬。

涉嫌重婚罪!萬山一男女觸犯刑法被採取強制措施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對其涉嫌重婚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某被萬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涉嫌重婚罪!萬山一男女觸犯刑法被採取強制措施

萬山警方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姻)。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但還要注意,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一 審:楊 會、吳白葦

二 審:王 惠

三 審:姚 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