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債務糾紛,是要讓債務人掙錢還債,而不是逼他們借錢還債

文©秦慕風

“欠債不還,你還要什麼自由?不把錢還了,你就老老實實地待在黑名單裡,就不能脫離我的視線!”

這是我前幾天一篇文章中,一個債權人的評論。言語中帶著憤怒,無奈,也有胡攪蠻纏的成分。

在債權人看來,你不還錢,我拿你沒辦法,難道法院還拿你沒辦法嗎?法院拿你沒辦法,難道黑名單還拿你沒辦法嗎?

於是,窮追猛打,步步緊逼,對簿公堂,強制執行,將債務人關進自己設定的籠子裡,在他們看來,你只要在這個籠子裡,我的錢就有著落;只要你在籠子裡,我有的是辦法來對付你。

其實,對於誠而不幸,沒有償還能力的債務人來說,這個籠子,恰好就是債務人還債的最大阻力!

化解債務糾紛,是要讓債務人掙錢還債,而不是逼他們借錢還債

那麼,這個籠子是什麼?

1、

前幾年暴力催收猖獗的時候,一些催收團伙,將債務人軟禁;要麼是堵在家裡,要麼就是關進小黑屋,這是非常常見的行為。

然後逼迫債務人想辦法借錢還債,甚至進入事先設定好的套路貸之中。

當然,軟禁起來那不是好吃好喝的給你供著,不但吃喝成問題,而且還對他們進行身體和精神雙重傷害,導致債務人患病,甚至失去生命。

對債務人的氣人實施軟禁,也是他們慣用的伎倆。

當然,隨著法制的不斷完善,這些暴力催收的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現實中依然存在,只不過換了個馬甲而已。

2、

對債務人的行蹤和行為實施跟蹤。

這是最近很常見的催收方法。

比較常見的就是,債務人的行蹤被債權人實時跟蹤,不管你到哪兒,哪裡就有他們催收的痕跡。工作單位,合作伙伴家裡,甚至半路,車站等,他們就像幽靈一般,形影不離。

除了這個,對你的行為實施跟蹤。這跟對於本人跟蹤不同。

前幾天一個債務人告訴我:他去找工作,本來面試已經通過了,公司讓他3天后去上班。3天后去公司上班的時候,主管告訴他:有人給他們打電話,說他欠債不還,如果在這上班,他們會來公司騷擾的,於是就婉拒了他。為此他最近丟了很多工作,也一直在找工作的路上。

還有一個債務人,跟甲方訂好了合作合同。但是幾天後,甲方打電話告訴他,有人威脅甲方公司,如果跟債務人合作,就會傳播他們公司跟“老賴”的合作。甲方不得不考慮自己的利益,於是就放棄了合作。

像這樣的現象簡直太多了。

3、

最後就是起訴。其實大家也都知道,起訴也不一定能要回錢,但是他們的目的不是要錢,而是凍結債務人的賬戶,限制他們的出行。

確實,只要被納入失信人名單之後,出行受限,工作生活受限,同時還債也受限。

化解債務糾紛,是要讓債務人掙錢還債,而不是逼他們借錢還債

以上三點,就是為債務人設定的籠子。

被關進籠子的債務人,該何去何從?

債權人之所以採取這樣的催收方法,一方面是認為債務人都是有錢不還;或者透過施加壓力,

債務人透過拆東牆補西牆,可以借錢還債;而他們從不會給債務人機會,去掙錢還債!

這才是債務糾紛產生的根本原因。

但是,要知道,債務人只要被逼到這個份上,根本就沒地方借錢。

而債務人被關進這個籠子之後,跳不出被催收的圈子,連工作都找不到,更別說東山再起了。

所以,要麼被困死,要麼就魚死網破。

所以,一部分債務人要麼就是自暴自棄,一副“反正自己也沒錢,你能把我怎麼辦?”的態度。而一部分債務人,不甘於平庸,不甘於被人嘲笑鄙視,所以就跳出這個籠子,置於死地而後生。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跑路”!

因為,只有逃離這個圈子,才沒人會逼他,沒人看不起他,沒人查他老底,也才不會在乎自己的面子,才能靜下心來努力奮鬥!

但是,這就越會激發債權人的憤怒,仇視!

化解債務糾紛,是要讓債務人掙錢還債,而不是逼他們借錢還債

債務化解,該該如何打破這個怪圈呢?

我覺得,債權人應該改變一個邏輯,那就是要讓債務人掙錢還債,而不是以貸養貸,以債養債。

其一,債務人如果一無所有,他們是借不到錢的,更別說去貸款還債了。

其二,雖然他們負債了,但是知道欠債還錢的道理,也懂得越陷越深的道理,更懂得拆東牆補西牆,窟窿越捅越大的道理。

從根本上來說,他們既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以貸養貸以債養債。而債權人施加壓力,無非就是希望他們這麼做。

所以,這就形成了不對等的關係,債務糾紛自然而然的產生。

必須在中間找到一個平衡點,打破這個怪圈。

而這個平衡點,就是債務雙方態度和邏輯的轉變。

要讓債權人掙錢還債,要讓他們看得見希望,最起碼債越還越少。而不是拆東牆補西牆,窟窿越捅越大。

而債務人也應該拿出誠意。有的債務人幾年了,一分都不還,我個人覺得有點說不過去了。如果債務涉嫌違法,那麼可以透過交流甚至法律來解決,絕不應該走進死衚衕。

化解債務糾紛,是要讓債務人掙錢還債,而不是逼他們借錢還債

寫在最後:

當然,改變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認識偏差,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因素。

一遇到債務糾紛,總是片面地認為債務人是有錢不還,想賴賬,甚至人云亦云“老賴整天花天酒地,豪車洋房”,這種誤解和偏見,只能無端的製造矛盾。對於債務化解有百害而無一利!

將他們關進催收的籠子裡,等待他們的就是自斷羽翼。沒有了奮鬥的自信,沒有創造財富和價值的機會,沒有償還債務的能力。這一切,絕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

還是那句話:對待債務人,百堵不如一疏;有錢的不用逼,沒錢的,逼也無濟於事!

有頭髮,誰願意做禿子呢?

最後:

願所有的債務人,振作精神,不拋棄,不放棄;雄起!

化解債務糾紛,是要讓債務人掙錢還債,而不是逼他們借錢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