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版“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上演了

協會版“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上演了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 雷達財經,作者 | 李亦輝,編輯 | 深海

一協會當“潼關”,數百肉夾饃店難開。

日前,在河南洛陽,200多家小吃店被陝西潼關肉夾饃協會給告了,原因是他們招牌上肉夾饃前帶了“潼關”兩個字。協會要求除賠償3-5萬元不等外,若繼續使用商標需繳納9。98萬費用。

截至目前,與陝西潼關肉夾饃協會協會相關的司法案件達209個,開庭公告有366份,案由均為侵害商標權糾紛。

在此之前,逍遙鎮胡辣湯協會做了相同的事情,不但告狀“逍遙鎮”胡辣湯商戶,還提出支付3萬-5萬元的侵權費用,或者繳納1000元會費加入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接受協會統一管理。

11月21日,“逍遙鎮胡辣湯協會”維權行動被當地叫停,但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行動仍在繼續。

數百家“潼關肉夾饃”商戶被起訴

近兩日,全國各地多名經營肉夾饃的商家反映,因為招牌中包括“潼關肉夾饃”字樣,遭到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起訴。

天眼查顯示,截至目前,與該協會相關的司法案件達209,開庭公告有366份,案由均為侵害商標權糾紛。但實際上被起訴的商戶遠不止於此,據紅星資本局的報道,僅洛陽市就有不低於200家商戶被起訴,全國多地都組建了維權群。

訴訟請求中,大都要求商戶立即停止侵權,向潼關肉夾饃協會賠償經濟損失3-5萬元,如果想繼續使用該商標,需繳納9。98萬加盟費。

對此,陝西潼關肉夾饃協會曾迴應稱這次是面向全國維權,起訴不是為了維權,而是希望大家都能加入協會統一管理。對於9。98萬元授權費,協會稱是律師全權代理提出的。

而從已經開庭的案件來看,不少被起訴商戶在一審判決中敗訴。

今年5月,浙江嘉興經開區一商戶被潼關肉夾饃協會訴侵害商標權,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的判罰結果是,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涉案商標的註冊專用權,判被告小吃店停止侵權並賠償1。1萬元。

青島市經開區一家潼關肉夾饃店,今年9月上旬收到法院傳票。一審下來,法院判該店應立即拆除店招、門頭以及店內所有帶有“潼關肉夾饃”的標誌,並賠償協會經濟損失1。1萬元。

據瞭解,青島至少十幾家被訴商戶參與了應訴,但均被判敗訴,需立即停止侵權,不再宣傳和使用“潼關肉夾饃”相關的標誌,同時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到2萬元不等。商戶們不服,已提起上訴,目前二審暫未開庭。

一些案例中,法院的判罰理由是,潼關肉夾饃協會享有涉案集體商標,且處在有效期內,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應受保護。而被告在其店招上使用“老潼關肉夾饃”,標註位置醒目,客觀上能夠起到識別商品來源的作用,構成商標性使用。經比對,被訴侵權的“老潼關肉夾饃”標識與涉案商標中的文字“潼關肉夾饃”的文字及讀音方面相同,構成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被訴侵權肉夾饃的來源產生誤認。

這樣的判罰理由和一些律師的看法一致。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西江稱,“潼關肉夾饃”屬於集體商標,商標權利人為潼關肉夾饃協會,由這一團體機構的成員一同應用。因此,潼關肉夾饃協會有權禁止團體組織成員之外的主體使用“潼關肉夾饃”商標。

而在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的判罰中,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訴訟請求卻被駁回了。該院認定,雖然被告使用了與涉案商標相近似的標識,但知名度、顯著性不足以使得一般消費者誤認為其具有潼關肉夾饃協會的成員資格,因此並不存在侵權行為。

“商標判定是否構成侵權,在相似性的衡量上有很高的要求。”北京市浩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曉玲解釋稱,潼關肉夾饃協會註冊的商標是一個紅色的圖案,名稱為潼關肉夾饃。除非是一家餐館模仿了協會申請註冊成功的商標,同時模仿了它的紅色圖案,讓人們誤以為這一餐館與協會存在一定的關聯性,這才算構成侵權。

值得一提的是,在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有關的商標訴訟中,潼關肉夾饃協會也以敗訴收場。

今年1月份,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公開了一則行政案件,老潼關小吃協會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訴爭“老潼關”商標,認為西安一家餐飲公司完成註冊的“老潼關”商標,與該協會註冊的“潼關肉夾饃”商標近似,應判定無效。

但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認定,訴爭商標應予以維持。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認定,老潼關小吃協會所提交的證據並不足以證明訴爭商標“老潼關”具有欺騙性,因此駁回其訴訟請求。

潼關肉夾饃協會是什麼來頭?

雷達財經根據民政部的備案資訊查詢發現,潼關肉夾饃協會成立於2016年6月,註冊資本5萬,法定代表人為王華鋒,業務範圍為潼關肉夾饃培訓、推廣、宣傳。

有裁判文書顯示,老潼關小吃協會於2020年5月28日經潼關縣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與潼關縣社會團體登記管理辦公室批准,名稱變更為“潼關肉夾饃協會”。另一份法律文書顯示,潼關肉夾饃協會住所地為“陝西省潼關縣和平路北段十三花肉夾饃店”。

11月24日,有媒體發現,其官網疑似被黑,黑底綠字飄屏“無良協會”。該協會一工作人員稱,已發現官網無法訪問狀態,安排了專人處理,不久將就此事發布宣告。

天眼查顯示,潼關肉夾饃協會曾用名為“老潼關小吃協會”。目前老潼關小吃協會的官網仍能開啟,雷達財經發現,其網站置頂了一則2018年釋出《關於對違規、違法、侵權新聞追責的宣告》,署名為“潼關肉夾饃小吃協會”。

宣告稱,“潼關肉夾饃”商標為我協會註冊商標,本協會依法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註冊號為第14369120號。希望違規、違法的山寨餐廳、店鋪立即停止違規、違法及侵權行為,即刻停止使用“潼關肉夾饃”註冊商標、商號以及門頭外觀。

關於上述提及的“潼關肉夾饃”商標,國家商標局官網顯示,自2012年以來,潼關肉夾饃協會曾6次申請“潼關肉夾饃”的商標,品類涉及食品、飲料、廣告商業經營等。不過,其中僅有一個方便食品類“潼關肉夾饃”商標完成了註冊,註冊號為 14369120,專用權期限為201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為地理標誌集體商標。

不過,根據紅星新聞的報道,“潼關肉夾饃”商標註冊成功僅半個月,就被授權給西安萬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潼關縣盛潼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擁有該商標使用權、運營權及商標品牌宣傳、推廣權。

在目前提起的商標訴訟中,也是由這兩家公司制定和收取加盟費,而潼關肉夾饃協會會長王華峰,正是這兩家公司的股東。

對公眾來說,一個普遍的常識是“地名不得作為商標”。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楊兆全表示,商標法規定縣級以上地名一般不能作為商標,原因是縣級市的地名,有較大範圍的特指性。縣級以下的鎮級地名,由於熟知的範圍小,一般人不宜把它視為地名,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律師曾祥坤在接受採訪時稱,縣級及以上的地名不能註冊成商標,但可以註冊為集體商標或地理商標。“潼關肉夾饃”註冊的正是集體商標,這種情況下,潼關肉夾饃協會作為商標持有人,有權進行商標維權。

值得關注的是,與逍遙鎮胡辣湯協會維權被西華縣胡辣湯產業發展中心叫停不同,潼關肉夾饃協會的維權獲得了當地政府的支援。

10月22日,潼關縣人民政府官網釋出一份報告,其中“關於加強潼關肉夾饃品牌維權意識的建議”的內容顯示,潼關縣相關部門聯合肉夾饃聯合會加快了“潼關肉夾饃”地域商標註冊進度,加強產地品牌保護,出臺相應管理和服務標準,統一生產標準,統一連鎖店設計,建立潼關肉夾饃食材供應基地。

真維權還是有意斂財?

潼關肉夾饃協會的大規模維權行為引起了不少質疑的聲音。有媒體提出疑問,即便合法持有商標,該協會此前多年也未見維權,待到商戶成規模後開始徵收費用甚至起訴,是否有“割韭菜”的嫌疑?

北京市智慧財產權專家庫專家董新蕊認為,協會組織等擁有集體商標的單位,更多的義務是維持該商標所屬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和品質,進而保證該品牌的價值,而不能單純用來維權獲利。

“相關維權行動,不違反《商標法》,但是失去了集體商標的初衷,那就是保護產品,保護團體組織成員的利益,而不是協會某些個人的利益。”董新蕊補充道。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也認為,協會先以懈怠的態度對待侵權,再以“收割韭菜”的方式維權,潼關肉夾饃協會有假借維權收取“會員費”的嫌疑。

除此之外,潼關肉夾饃協會還存在涉嫌濫用訴權的問題。

律師張新年在其微博上表示,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是運用知識的創造成果,而不是既有公共資源。“如果任由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協會這樣胡鬧,會起到非常壞的示範作用,包括但不限於餐飲行業在內的很多領域今後都有可能成立此類協會,然後濫用訴權,動輒發起訴訟,小商家成了魚肉,法院也會不堪其擾!”

《光明日報》也刊發評論文章《別打著規範美食標準的幌子來牟利》,指出地方小吃歸屬於所有人,這意味即便地方政府想要規範發展地方美食,也應秉持著公益性原則,而不是藉機任由其下屬社會組織以法律的名義擾亂市場秩序。法律意識強,不代表可以濫權濫訴。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營銷管理系主任杜鵬認為,地方政府應強化對地方美食品牌建設,引導產品“走出去”,而非阻礙這些傳統小吃品牌被正當地使用,否則很難被繼續推廣擴大,最終也會被其他市場品牌取代。

當然,也有評論認為,一個註冊資金只有5萬元的“潼關肉夾饃協會”,是不可能有財力和精力,去發起幾百場訴訟的。所謂的維權,很有可能是協會和律師事務所的共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