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嶺:商業秘密維權舉證難,為什麼?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訴訟舉證參考》公佈,對於商業秘密侵權訴訟的特殊性,對於商業秘密維權舉證難的原因嘗試探索。

確定原因之後,希望能夠為下一步工作提供參考,以提前準備,未雨綢繆。

原因嘗試說明如下:

1、權利方舉證涉及內容較多。

與專利、商標及著作權相比,商業秘密維權不僅要證明侵權訴訟中行為、損害及行為與損害的因果關係等“侵權行為”相關的事實,還需要證明權利本身的合法性。

就權利本身的合法性來講,商業秘密權具有特殊性。作為《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智慧財產權(之前就不叫權利,只是叫做權益,自從《民法總則》頒佈之後,才有“權利”的身份),與《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等“大法”規定的智慧財產權相比,商業秘密權利本身的合法性沒有國家背書,也沒有國家認定的程式,需要在商業秘密訴訟中舉證證明其合法性。具體而言,與專利權和商標權相比,商業秘密權未事先經過國家機關審查與審批;與著作權相比,商業秘密不具有直觀性,且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在商業秘密侵權訴訟中,需要權利方證明的權利合法性,包括權利客體合法和權屬合法。權利客體合法就涉及證明主張秘點的非公開性、價值性和保密性。權屬合法就需要證明秘點資訊的來源或形成、保密措施的意志性、明確性和相對性。

就“侵權行為”相關的事實而言,商業秘密侵權行為不僅涉及多個主體,多種方式,多種場景,關鍵問題在於,侵權行為涉及一些“見不得光”的行為,如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這些行為本身往往很難獲得直接證據,有些只能特殊方式固定,或者透過特定方式推定。

2、商業秘密權利方舉證責任更重。

舉證責任更重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需要舉證證明更多細節;二是舉證證明容易很攻破,進而導致“舉證不能”。

舉證證明涉及更多細節,具體是指舉證證明的事實及事實之間關聯性,具體包括:

(1)侵權行為發生時的事實,如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或者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等市場經營行為;

(2)證明侵權行為未發生時的事實,如保密措施、通知告知、締約過程、交易習慣及企業管理制度、規章等等,以證明對於主張的秘點資訊採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是侵權人的義務;

(3)自己相關事實,如:研發/受讓/獲取許可、企業應用、利潤收益,以證明權利本身合法性;或者已經窮盡的證據獲取過程,以實現“舉證倒置”;

(4)要證明對方相關事實,如侵權個人去向(在職情況、工作情況、職務)、公司主體的經營情況(業務、經營等等);

(5)涉及關聯的事實,如行業資訊(規模、利潤)、公開技術(非公開性)等等。

舉證證明容易很攻破,進而導致“舉證不能”。一方面需要證明事項較多,就容易形成薄弱點,為對方攻擊留下更多餘地。另一方面由於涉及對方或第三方的關聯事實,就容易導致舉證不夠充分,不夠完善,進而容易導致“舉證不能”。

3、“誰主張,誰舉證”無法適應商業秘密侵權訴訟需要。

商業秘密侵權行為具有隱秘性,且侵權行為人大多數已經意識到行為違法,見不得光,因此,在實施行為時,往往具有“反偵察”意思,導致權利人很難獲得證據。

這樣就導致“誰主張,誰舉證”無法適應商業秘密維權需要,進而導致無法實質上保護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利益。

4、商業秘密侵權訴訟對抗性強。

商業秘密侵權的侵權行為大多屬於市場商事競爭行為,或多或少有企業這種有組織性機構的參與。這種組織性機構的參與導致“非法行為”合法化形式。侵權方或侵權企業往往利用律師或專業人員進行“風險防範”,這也是難以獲得侵權證據的原因之一。

5、商業秘密侵權行為性質與“民事訴訟規則”錯配。

商業秘密侵權行為(如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涉及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這些行為與糾紛處理的“民事訴訟規則”明顯不對等,不匹配,導致獲取證據的方式與侵權行為非法性嚴重不符,進而導致舉證難度大。

正在基於上述原因,商業秘密侵權訴訟也有其特殊性,具有特定的訴訟規則,總結起來有三個方面:

1、降低舉證要求。對於涉及權利方自己方面的事實,仍然具有較高的證明義務,但並不要求特別高的強度,目前司法實踐及規範性檔案均要求:舉證責任(如保密措施)與要保護的權益相適應即可,即要保證經營正常需要,滿足能追溯,有相應效果即可。

2、改變舉證規則。對於涉及侵權方事實,一方面採取“舉證責任倒置”,另一方面是“利用官方途徑”(律師調查令、申請法院勘驗、法院調取、法院固定、刑事程式介入),即權利人提供初步證據基礎上,讓侵權方提供證據,或者利用“利用官方途徑”獲取。

3、利用第三方機構。即對於特定問題,可以利用第三方機構進行,如司法鑑定機構、價值評估機構等等確定相關事實。

商業秘密侵權證據雖然難,但在國家政策、司法實踐及規範檔案、法院、企業主體、律師及法律人員共同努力下,規則正在改變,利益必然能夠獲得保護。

大家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