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專利課1:專利的定義、權利、保護範圍與許可

CEO專利課1:專利的定義、權利、保護範圍與許可

什麼是專利?

專利是授予發明的專有權。換言之,專利是對產品或工藝的專有權,它通常提供一種新的處理方法,或者為一個問題提供一種新的技術解決方案。獲得專利,必須在專利申請中公開有關發明的技術資訊。

專利權人可以許可他人按照約定的條件使用該發明。所有人也可以將發明權賣給其他人,然後其他人將成為專利的新所有人。專利期滿,保護即告終止,發明即進入公共領域,即任何人都可以在不侵犯專利權的情況下對發明進行商業利用。

專利提供哪些權利?

專利權人有權決定在發明受保護期間,誰可以(或者不可以)使用專利發明。也就是說,專利保護是指未經專利權人同意,該發明不能由他人商業製造、使用、分配、進口或者銷售。

哪些發明可以得到保護?

專利可以授予任何技術領域的發明,從日常廚房用具到奈米技術晶片。一項發明可以是一種產品——例如化合物,或者一種方法,例如——或者一種生產特定化合物的方法。事實上,許多產品都包含許多發明。例如,一臺膝上型電腦可能涉及數百項共同工作的發明。

專利保護能持續多久?

專利保護期限有限,一般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20年。

專利在每個國家都有效嗎?

專利是領土權利。一般而言,專有權僅適用於根據該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申請和授予專利的國家或地區。

專利權是如何實施的?

專利權通常由權利人主動在法院強制執行。在大多數系統中,法院有權阻止專利侵權。但是,對專利侵權人的監督、認定和採取行動的主要責任在於專利權人。

“專利許可”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這樣做?

專利許可僅僅意味著專利權人允許另一個人/組織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發明。這是根據商定的條款和條件(例如,定義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金額和型別)在規定的地區和約定的時間內為規定的目的而進行的。

專利權人可以基於多種原因向第三方授予許可。

例如,專利所有人可能沒有必要的製造設施,因此選擇允許他人制造和銷售其專利發明,以換取“專利使用費”。

或者,專利所有人可能擁有生產設施,但其規模可能不足以滿足市場需求。在這種情況下,他/她可能有興趣將專利許可給另一個製造商,以便從另一個收入來源中獲益。

另一種可能的情況是,專利所有人希望專注於一個地理市場;因此,專利所有人可以選擇向另一個人/組織授予許可證,並在其他地理市場中享有利益。

簽訂許可協議有助於建立互利的業務關係。

與向另一方出售或轉讓專利不同,許可方對專利發明繼續享有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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