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每週普法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隨著網路媒體、社交平臺的蓬勃發展,只要手指輕輕一動,幾乎所有人都可以成為“傳聲筒”“發聲器”。但是,資訊傳播求真務實的基本素養並非所有人都具備!有心人可以發現,如今造謠誹謗行為由線下向網上延伸,影片剪輯拼接、杜撰圖片配文等手段層出不窮。網上並非法外之地,口無遮攔的法律後果很嚴重!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排球國手朱婷怒告誹謗成熱搜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日前,一條熱搜引發網民關注:中國女排運動員朱婷稱今日頭條使用者“排球人生”等5人捏造事實、透過網路對其誹謗,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據悉,12月3日,自訴人朱婷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到該院提交刑事自訴狀及證據材料,以今日頭條使用者“排球人生”、“頑童說球”、“柯南話乒乓”和微信訂閱號“排球Dialogue”、新浪微博ID“第一球迷胖哥”5人捏造事實、透過網路誹謗自訴人朱婷且情節嚴重為由,要求以誹謗罪追究5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賠禮道歉並賠償有關財產損失。惠濟區法院審查過程中,通知自訴代理人補充了相關證明材料,依職權調取了有關證據。經審查,朱婷的自訴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於2021年12月27日依法立案。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告得好!”訊息傳出後,網民一致點贊。或許體育迷還會記得,之前東京奧運會的時候中國女排表現不佳,期間就有人在網上大放厥詞,稱朱婷等人在備戰期間的訓練態度很差以及代言商業廣告的“內幕”等。

現如今,在網路的加持下,造謠誹謗帶來的影響波及範圍更廣、影響更大,不僅是公眾人物深惡痛絕,普通老百姓也深受其害。比如杭州一名未婚女子在小區取快遞時被偷拍,並被編造“出軌快遞小哥”的微信聊天內容在網上擴散傳播,導致該女子收到大量的詢問及謾罵資訊,給其生活帶來巨大影響;再如廣東中山大學學生趙某晨無端造謠同校學生,PS不雅照片在朋友圈惡意傳播,給學生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一定要記住,名譽權是每個人都享有的一項基本人格權。從民法通則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從治安管理處罰法到刑法,不同時代、不同領域的法律都對這項人格權提供了明確的保護。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24條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侮辱是侵害名譽權的一種典型方式,是以行為暴力、言語暴力等方式故意貶損權利人名譽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行為暴力表現為強迫搜身、扒掉衣服、捆吊在樹上等;言語暴力則表現為辱罵、嘲笑、貼大字報等。誹謗是侵害名譽權的另一種典型方式,即以語言、文字等方式散佈虛假的陳述,導致權利人的社會評價降低,比如造謠、傳謠,這些都屬於誹謗行為。當然,如果行為人不知道或不應知道某個表述是虛假的,即便無意中傳播了虛假陳述,那麼不屬於誹謗。當然,造謠誹謗的法律後果也很明確。

//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一、治安責任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二、刑事責任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二百四十六條明確規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由此可見,對網路誹謗犯罪予以制裁的法律規定是明確而又具體的。

經常與誹謗伴隨在一起的“人肉搜尋”也應當注意,它屬於犯罪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行為人未經權利人同意即將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細節等個人資訊公佈於眾,實際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再次提醒

不要在社交平臺上

公開侮辱、威脅和誹謗他人

不要曝光自己或他人隱私資訊

不製造、不傳播未經證實的資訊

拒絕垃圾資訊、詐騙資訊等來歷不明的資訊

安全上網,文明上網

注:圖片來源網路

網路時代切勿口無遮攔!誹謗生事,後果嚴重

幫您寫合同,就上合同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