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假貨人人喊打的日子,看看刑法是如何打假的?

又是一年315,假貨人人喊打的日子,看看刑法是如何打假的?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假貨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日子.作為排名世界第一的製造業大國的子民,我們對祖國巨大的工業生產能力無比自豪;但就像光明的太陽也有黑子,絢麗的霓虹燈背後也有血淚,同樣的,假貨山寨貨的屢打不絕和花樣翻新,也是讓眾多自豪的國人憤慨和尷尬的事實.篇幅所限,筆者不能在此探討假貨產生的根源,那是國家層面需要克服的問題.作為一個刑事律師,筆者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在刑法層面是如何應對假貨劣貨的.

由於假貨劣貨不但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加之假貨劣貨成本低廉,利潤豐厚,嚴重干擾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更助長了欺詐背信的不良社會風氣,讓誠實信用成為笑談,社會危害性不言而喻.也因此,在我國刑法第三章第一節即規定了應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對生產銷售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偽劣醫用器材及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產品的犯罪行為的九種具體罪名.下面,筆者想就大家都關心的幾個問題,與大家探討一下刑法是如何追打和痛擊假貨劣貨的.

又是一年315,假貨人人喊打的日子,看看刑法是如何打假的?

問題一:不賣,只是買假貨犯法嗎?

答案是:目前還不是,以後也應該不會.如果買賣假貨都是犯罪行為,也許會對有效提高對製售假貨的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但是,刑法作為法律的最後一道防線,還是要遵循罪刑法定原則,打擊刑法明確規定的犯罪行為,目前來看,購買假貨雖然助長了假貨的泛濫,但並不是犯罪行為,而從刑法輕刑化和謙抑性的趨勢來看,購買假貨恐怕不會成為刑法關注的物件.但這並不是說刑法鼓勵購買假貨,而是刑法不應管那麼寬.大街上小姑娘們背的眾多名牌包包都是真的?不見得.都抓起來更不現實,這甚至都不是道德問題.

問題二:製售假貨有死刑嗎?

答案是,有.但不是所有制售假貨的犯罪行為都有死刑,死刑只針對極其嚴重的犯罪.而我國刑法只對生產銷售提供假藥劣藥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規定了最高刑為死刑.這也很好理解,因為這兩類罪名都是具有漠視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危害性比製售其他假貨的行為大得多,保留死刑也符合罪刑相適應的原則.

問題三:藥神有罪嗎?

《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曾帶給大家沉重的嘆息和思考.從個人情感上來說,只要能救自己的親人,哪怕是隻能延緩死神的腳步,可能每個人都會拼盡全力,有時哪怕是用來救命的藥物國內並不生產,也要透過力所能及的各種渠道去購買,去嘗試.從我的角度而言,我願意所有在這樣良善和悲傷的前提下行事的人都不至於因為不得已違反了國家的管理性規定而有罪,現實中的藥神陸勇,也最終被檢察院撤回了起訴.他到底有罪無罪,根據不同的價值判斷,會得出不同的結論,還是留給大家思考吧.我如果作為他的辯護人,肯定是要堅定的為他做無罪辯護,這其中有個人的價值選擇,也有對法律的理解,法律不能阻止絕望的人自救.

問題四:銷售未經審批的外國藥就是賣假藥嗎?

答案是,未必.當然,如果外國藥也是洋假貨洋劣貨,不會因為產地的不同就不是製售假貨劣貨行為.但是,如果是境外的合法新藥,那麼根據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的規定,進口國內未批准但屬於境外生產的合法新藥不再按假藥處理.因此,如果有人銷售這類藥品,不構成犯罪,但獲得這類藥品的具體行為,達到一定的數量標準可能觸犯走私罪或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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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五:是否只要生產銷售假貨劣貨就構成犯罪既遂?

答案是,要看具體情形;有些製售假行為,不需要產生一定的結果,即只要有行為,即構成犯罪,如生產銷售提供列假藥劣藥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還是因為這兩類行為對生命健康的漠視,不需要達到一定危害結果,就在刑法的嚴打範圍內;除了這兩個罪名之外,製售其他偽劣產品的行為,需要達到刑法所規定的一定的結果或者數額;達到的,構成既遂,達不到的,也不是不構成犯罪,構成未遂,同樣要處罰,只是比既遂減等而已.即既遂要痛打八十大板,未遂可能打五十大板.

問題六:“假藥”該如何界定?

答案是:是否是假藥,應當根據《藥品管理法》來界定;目前最令人矚目的就是剛才所說的,根據修訂後的藥品管理法的規定,進口國內為批准的境外合法新藥不再按假藥論處.

問題七:假藥需要“足以嚴重危及人體健康”嗎?

答案是:不需要.在刑法修正案8以前是需要的,該限定條件已經該修正案刪除,此後,只要製售假藥,即使沒有危及人體健康這種危險的,也以犯罪論處.這是立法的規定,很嚴厲;為緩和這種處罰範圍極大擴張打擊面過寬的消極影響,2014年的司法解釋對此作了緩和規定,將範圍限定在“銷售少量根據民間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進口的未經批准的國外藥品,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問題八:我不是藥神,誰是?

答案是:我們希望國家是我們的藥神.個人的力量終究渺小,面對癌症這樣的世界級難題,個人的自救從來都是力不從心.希望國家在嚴厲打擊真正的製售假藥劣藥等偽劣商品的同時,能夠加大研發力度,加大普惠力度.

問題九:假貨能打絕嗎?

答案是:我也不知道.但我能知道的是,隨著智慧財產權意識的提高,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隨著識別假貨技術手段的進步,當然,也有刑法上打擊力度的落實,我國肯定會摘下山寨大國的帽子.我們將不但會為我們的巨量產能而自豪,更會為產品的精良品質自豪.品質這方面,德國日本珠玉在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又是一年315,假貨人人喊打的日子,看看刑法是如何打假的?

(作者:宋一祺律師,北京普勝達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資深刑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