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喜歡的物件,要不要表白?

有喜歡的物件,要不要表白?

題目我本來想用,有喜歡的異性,要不要表白?但如果你喜歡的是同性,我覺得也適用,於是把異性改為了“物件“。本文靈感來源於連嶽最近的文章《愛之關鍵,並非舔狗》。

開始前,想先聊一下,我寫文字過程中,靈感的重要性。一些職業寫作者,或者把寫字作成習慣的人,可能不需要靈感,他們腦袋裡的東西多,下筆就能寫。但是對我來我,每一篇關乎情感和思維的文字,都需要靈感。就很像一盒火柴,一串煙花,需要那個火去點燃。這可能也是驅動我去看書看電影的原因之一。而且靈感這個東西很奇妙,如果你不刻意捕捉它,很快就會溜走。

有喜歡的物件,要不要表白?

說回來今天的主題,有喜歡的物件,要不要表白。文章是一位高中生寫給連嶽的信,信中說自己有一位關係要好的異性好友,但是幾次表白都被拒絕,求助連嶽。觸動我的連嶽的這話回覆:“表白有學問,應有禮有節,它是溫柔的、優美的、感人的,但又是剋制的、點到為止的。既是對所愛者的肯定,又不喪失求愛者的自尊。所以,一次又一次的、糾纏式的、推銷廣告式的表白,是感情的大忌,容易消磨他人對你的好感,甚至讓人覺得你心理不健康,離你更遠。”

這段話首先讓我回想起的是曾經有點難堪的表白失敗經歷。有一段時間,我會自我肯定和認可,來抵消這份拒絕帶來的打擊和不自信。有時候會生出兩個“我”進行對話,非常神奇,但也很有趣。其實人的念想何止2個“我”,後來聽到吳伯凡老師在《東吳相對論》裡說道,每個人心裡住著可能6個不同的“我”。

有喜歡的物件,要不要表白?

連嶽的回覆,其實和當時另一個“我”的想法很像。不同的是,這不單是自我鼓勵,而是來自一位我敬仰的智者的認知。他很好的說明了表白中最重要的3點:

首先,喜歡是一種美好的情感,如果你有這種情感,那恭喜你!因為這不是人人都擁有的。上一篇讀書筆記裡,《活出生命的意義》一書中提到的尋找人生意義的三種方式,其中一種就是美好的體驗。喜歡、愛,這當然是美好的體驗!

其次,主動表白並不丟臉。表白是一種自然真誠的情感表達,是對所愛者的肯定。其實,無論對方有沒有接受你的表白,在收到你真摯的欣賞時,大部分人應該都是開心的。畢竟很少有人希望被別人討厭,我們都樂意看到他人對我們的認可和喜歡。

最後一點也很重要,就是剋制和自尊。很多人無法主動表白,可能是抗拒被拒絕後丟失自尊,或者感覺“低人一等”。而解決這個問題,連嶽的建議是剋制、點到為止、不反覆、不糾纏。

有喜歡的物件,要不要表白?

我認為的表白,其實就是源自於欣賞。對方某件事上做得很好,或者他性格溫和大方,為人周到有禮,這些都值得稱讚。而告訴對方他做得很好,你很欣賞這樣的做法,這是一種極其自然的情緒流露。能找到自己欣賞的人,這是一件好事。而表白失敗,也算不上什麼大事。也就是對方和你的欣賞點不同而已。相反表白成功,就有可能開啟一段美好的情感。

我喜歡你,我一定要告訴你我喜歡你。當然,我也希望你喜歡我。但是如果你不喜歡我,我為你感到遺憾。畢竟,我也是個不錯的人呢!你錯過了一個這麼好的物件,也是你的損失。我肯定也會難過,被拒絕始終不是件值得驕傲的事。但是也沒有那麼悲傷。畢竟,我對自己的情感有了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