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高管的小三——企業權力架構中的“偽女權”

今天剛知道一家上市公司,它的董事會是個男董事長,和四個女董事,這四個女董事,分別是董事長的老婆、二奶、小三、小四。這幾個女人,和睦相處,互不爭吵,各有各掌管的領域,她們分別管財務、人事、採購……大家一想到小三,往往是她們的傷風敗俗,覺得她們只會打扮、只能充當花瓶,討好董事長,而做事則一無是處。可這家企業,卻硬是一群二奶小三把它做成了上市公司。當然,這種公司治理,在上市公司行列中特別罕見,但這不失為一種適合中國社會的“好”管理方式——它適應了自古以來中國“家天下”的傳統。

中國大多數企業,其實都是家族企業,大企業發展至今,其高管階層也漸漸地變成了各大家族的聯姻。直至21世紀的資訊工商業社會,中國人家天下的文化傳統並沒有被改變變,家族成為民間社會唯一能存續的有組織的力量。隨便看一家200人以下的中小型企業,他們的家族架構都顯而易見:他們的高管,幾乎都來自血親,他們是老闆眼中最牢靠的人;其次,便是那些最聽話的人,忠字當頭、任勞任怨的老員工;最後,才是所謂的行業資深人才,這些人其實只能充當工具。

成為高管的小三——企業權力架構中的“偽女權”

為什麼會形成這種現象呢,因為這才是叢林的常態,叢林中不能保障契約,因此信用困難,公司作為一個組織,當然極其需要組織內的成員互信。那些內部不牢靠的公司都死了,而依託血緣與忠誠的集團才能生存下來。這不是一個契約社會,合夥人創業的公司,在遇到困難與瓜分利益的關鍵節點上,合夥人之間的互信都要經受巨大考驗,處理不好,散夥、內鬥都是大機率事件。員工還可能和各股東勾連一氣,各自建立山頭,架空董事會。而家族企業,天然能克服這些困難。

這是中國的權謀傳統,老闆需要用

忠於他的但沒本事的人

來制衡

有本事的招來的人

,滿清為什麼要留那些的腐朽頑固遺老?這些人迂腐無能,看上去沒點用,現在大家看清史,都恨這些人恨得牙癢癢,拖累國家發展、阻礙社會進步。但是慈禧不蠢啊,恭親王不蠢啊,他們精得很呢,這些人留著有大用呢。要是沒了這些人,李鴻章曾國藩那些漢人地主官僚不就橫著走了?正因為這些遺老以祖制、傳統的身份天天批擊洋務派,殺他們的銳氣,大清朝廷才能穩固統治啊。

我所在的公司,近期國內一家知名大企業合作,知名大企業作為甲方,他們和我們對接任務的高管,居然是股東的小三。她啥都不懂,但是對老闆能有絕對的忠。第一,她是老闆可以可靠的人,她與老闆同床共枕的人,她和公司其他員工也不熟,不會與他們混在一起搞小圈子;第二,她沒有本事,不會(也不敢)在專案中做手腳,遇到麻煩都會及時告訴老闆,也因為她沒能力幹別的,她無法獨立,只能依賴老闆,才能對老闆絕對忠誠。

成為高管的小三——企業權力架構中的“偽女權”

這裡面就有幾個我認識的企業高管

對於正常人,符合這些需求的,只有妻子,但是想把一個公司做大,需要很多符合這些要求的人,然而妻子在法理上只能有一個,於是小三“參政”應運而生。即使小三沒本事,東西做的好不好沒關係,叢林社會中,忠才是第一要義。家族企業的核心,在於壟斷資源,這些資源,外人休想染指。

在企業權力架構中,小三充當的角色,有點像古代宮廷中的宦官。宦官從來是中國曆代權力架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即便是貴族,都可以養閹人。但權力社會的本質不變,這個位置不能空缺呀?他們就找小三來頂替。透過校園招聘、社會招聘,能招來傑出的人才,但他們可靠嗎?他們忠嗎?不,忠誠問題,是招人解決不了的。這些招來的人才,他們只是

鑲嵌在家族企業中的邊角零件

,如果不能

長期為公司提供顯著利益

,都是用之即棄。對於家族企業來說,外面招來的人,即便他們充滿信譽、道德高尚,可也難以有資格分享權力。他們來自熟人社會之外,就像科舉制產生的文官,他們是招來的,雖然有本事,但他們是外人啊,他們會結黨營私,他們想分享權力啊。

小三雖然沒有不會有真正的權力,但她們有老闆信任的有撐腰,可以狐假虎威地行使權力,這足以讓她們在員工面前過足癮。我上一篇文章講到了

田園女權主義會引領女性去向往成為資產階級的寄生蟲,去想方設法加入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壓迫

。顯然,企業權力架構中的小三,便是這種人。

眼看這個社會發展至今,這些蠻荒時代的權謀術數大行其道,甚至被認定為受用之真理,我愈覺可悲,這裡是人才的墳場,這裡是文明社會的前夜。長期的內卷,使得中國人至今依然無法形成

以契約、共和為基準

的進取方式,以致於到了如今的工商業社會,擅長的也都是叢林中的權謀殺戮。這才是社會進步最大的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