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已經不僅僅是垃圾簡訊這麼簡單了好嗎?

閒來無事,翻看著自己手機上的簡訊內容,忽然發現就在最近的幾個月時間裡,自己竟然收到的如此多的垃圾簡訊,有些還被順手就刪了的,這些是沒來得及刪而一直躺在手機裡的,於是整理了一下截圖上來。

這已經不僅僅是垃圾簡訊這麼簡單了好嗎?

針對垃圾簡訊氾濫這一問題,其實在2015年5月28日工信部發布的《通訊簡訊息服務管理規定》中,早已有明確規定:

簡訊息服務提供者、簡訊息內容提供者未經使用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傳送商業性簡訊息。

違者可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013年10月修訂後,也引入了對消費者安寧權的保護。其中規定:

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傳送商業性資訊。

即便如此,在相關法律法規早已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垃圾簡訊依舊層出不窮,有些甚至回覆“0000”也無法阻止垃圾簡訊的騷擾。究其原因,我們的隱私被散播得太過分了,現在無論註冊什麼野雞網站都要實名,說是國家法規要求,註冊後垃圾簡訊、垃圾電話就來了。然而,相較於投訴,大部分人還是比較傾向於選擇無視或者一鍵拉黑,因此也就導致了垃圾簡訊越來越猖獗。

這已經不僅僅是垃圾簡訊這麼簡單了好嗎?

我只想問一句,關於這些小貸公司,甚至部分商業銀行的這種垃圾簡訊行為,國家就沒有有效措施給予遏制嗎?再一個,這些發簡訊的小貸公司是否已經由國家批准了合法了?

這已經不僅僅是垃圾簡訊這麼簡單了好嗎?

為什麼我說這些簡訊已經不是垃圾簡訊這麼簡單了,試想一下,如果這些是發給那些剛走上社會的年輕人,或者正在為錢發愁的人,甚至那些在校學生,是不是又要有人被陷進高利貸風波中?

實名制固然是好事,可是當我們發現現在做什麼都需要提供手機號身份證的時候,我們的隱私保障誰來提供,我們的資訊這麼輕易的被各種大小公司企業理由,誰又能給我們一個說法?

難道一定要等到發生人命關天的大事才有人可以出來好好研究這個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