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神鵰俠侶》謠言之:天殘地缺

所謂謠言止於智者。(《荀子·大略》:“流丸止於甌臾,流言止於智者。”)

但當今網際網路資訊氾濫,各種真假難辨大量湧現,網民一時很難分辨眼前的資訊是真是假。

就像網傳金庸給《神鵰俠侶》的最初起名叫“天殘地缺”。說出這種言論的人並沒有證據證明這是金庸先生原著事實,但大家多這麼說,好像它就是真的?

然而金庸先生原先連載就叫《神鵰俠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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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天殘地缺”。

天殘地缺大機率是一個以訛傳訛,久而久之大家多相信的謠言。

所以目前搜尋網路。

出來的資訊是這樣的

闢謠《神鵰俠侶》謠言之:天殘地缺

而且我看頭條上很多談論神鵰俠侶的,都自動把天殘地缺當作原著最初標題或要點進行討論。

這說明這個謠傳非常深入人心,已經造成了對《神鵰俠侶》原著事實環境的嚴重扭曲。

謠言(流言)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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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是感情和思想交流的常用工具。雖然人們說出來的只是對事實的感覺印象、自己的想象,而不是事實本身;可是按照信用的一般原則,聽者往往傾向於相信聽到的內容。這樣,流言就可能誤導聽者的判斷,導致錯誤的認識、錯誤的決定、錯誤的行為。

而謠言的泛濫,破壞了環境,擾亂了社會秩序,也嚴重損害了人們之間的信任和事實的真相,導致公信力減弱,人們之間互相指責或攻擊。

所以謠言之氾濫,看似輕微,其實會導致有些真相或事實無法預知、無法挽回。更會在人類社會形成無法估量的危害。

為此,作為一名讀者,不想看這種謠言再繼續下去。

於是列出確鑿證據來反駁。

以還原《神鵰俠侶》原著事實。

我們都知道,講究證據和邏輯是一個人具備起碼分辨是非能力的基礎。

如果任何沒有證據和邏輯,起碼說出結論時,最好別當作事實那樣,鐵板釘釘。

而且如果還信誓旦旦的告訴不知道或不清楚事實的人,這種行為本身亦是一種沒有分辨能力的謠傳。

從主觀過失角度講,屬於過錯、盲從。

從主觀故意角度講,屬於違法、犯罪。

就是從學習知識或看書學習文化的正面角度看,也非常不好。

歡迎持有《神鵰俠侶》最初連載名就叫“天殘地缺”就是事實,這種觀點的朋友舉確鑿事實證據,來與我反駁。

但我不接受沒有證據的意淫和腦補。

因為那種隨著腦袋臆想的樸素性觀點怎麼說都行,按照唯物史觀看,該類觀點就是人類完全未脫離動物性,並不具有人性,與動物差別不大的那種自然屬性。

以人類社會的文化規則看,這種屬性等同未開化的動物。

基本無法拿人的基礎標準與之溝通。

闢謠《神鵰俠侶》謠言之:天殘地缺

闢謠《神鵰俠侶》謠言之:天殘地缺

《神鵰俠侶》是作家金庸創作的長篇武俠小說,1959—1961年連載於香港《明報》,共四十回,是金庸“射鵰三部曲”系列的第二部。

闢謠《神鵰俠侶》謠言之:天殘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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