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二孃酒店開在荒山野嶺,殺人越貨,人肉包子賣給誰?

母夜叉孫二孃江湖兇名赫赫,一出場就殺氣騰騰,笑裡藏刀,費了武松不少心思。孫二孃的店開在十字坡,十字坡處在孟州邊界,荒山野嶺,人煙稀少,這樣一個地方開店,就像龍門客棧一樣,能有多少生意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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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孫二孃出場打扮穿金戴銀,風韻猶存,顯然日子過得相當殷實,側面反映店裡生意不錯。從菜園子張青與武松聊天可知,這對夫婦名下的財產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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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有一塊地。張青單身時,曾在附近光明寺種菜,後來把廟裡和尚屠了乾淨,這塊地便落到張青手裡,雖然兩人不怎麼打理,但是寺廟的財產肯定不少。再者夫妻的店面不小,有十幾間茅草屋,前院後院都有。這兩樣算是夫妻的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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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坡是進入孟州界的交通要道,雖然荒涼,但也有人過。而且古代遠行的人盤纏帶得很多,僅以武松為例,武松殺了西門慶刺配孟州,鄉親資助不少銀兩。武松出手大方,臨走還給了鄆哥十多兩銀子,大致推斷下,武松身上大約得有百兩銀子。據網友研究,按照黃金和米價標準核算,宋朝一兩大約相當現在三百人民幣。所以說,如果孫二年這單做成,除了人肉外,現金就三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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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張青兩人也有規矩,有三不殺:僧侶、戲子妓女、罪犯。這三種人僧侶窮,妓女可憐,罪犯(有差官押著)風險大。要殺的人就很明顯了:遠行油水大的商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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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做一單收入不菲,可是行人實在太少,所以二人不得不賣人肉包子。孫二孃在店裡賣人肉饅頭,張青則挑著擔子去山下賣肉。顯然張青的銷量要遠高於孫二孃,由此可見夫妻兩人的生意來源主要來自當地百姓村民,行人只是貨源而已。

(圖片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