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遇到查車,為什麼有人會選擇棄車而逃?才知道是這3個原因

人類進入動力型交通工具已經有超過百年的歷史,而在這百年時間內,經歷了不斷地迭代更新,依然成為主流的交通工具,縱觀世界來看,僅有2個,第1個是汽車,第2個便是摩托車。

摩托車遇到查車,為什麼有人會選擇棄車而逃?才知道是這3個原因

摩托車作為兩輪交通工具,它在國內彷彿離大部分人都很遠,尤其是在城市生活的人們,但其實,摩托車在我國並不是小眾化的交通工具,我國的摩托車保有量超過9000萬輛,位居世界第二,我國也是摩托車的生產、銷售以及出口大國。

當然,雖然摩托車有著近億的保有量,但它之所以在很多人眼中,只是小眾化的交通工具,是因為它有著強大的“競爭對手”,那就是同為兩輪交通工具的電動車,在我國,電動車有著近4億的保有量,是摩托車的4倍之多,並且在年產量和年銷量均“完勝”摩托車,而電動車之所以這麼受歡迎,並不是因為它的靈活性更好,續航更高,而價格的差別也不是主要因素,小行家認為,導致有這樣的差距,主要是管理上的不同。

摩托車的數量明明沒有電動車多,但為什麼治理卻比電動車嚴格很多?

摩托車遇到查車,為什麼有人會選擇棄車而逃?才知道是這3個原因

眾所周知,摩托車是在國內治理比較嚴格的交通工具,我國有超180個城市都對摩托車實施了相應的“限禁”措施,即便是允許上路行駛的摩托車,也有著上牌、保險、考證等較多的約束,那麼,摩托車的數量明明沒有電動車多,但為什麼治理卻比電動車嚴格很多?

之所以摩托車會要求比較嚴格,則是因為事故的差距,小行家在統計局官網上找到2007年到2013年全國交通事故的資料,作為非機動車的電動車,事故分別為12472起、10191起、10354起、9735起、10347起、11299起、12839起,而作為摩托車的事故分別為83008起、65177起、58160起、51196起、46749起、42955起、40858起,雖然事故率是逐年遞減,但它只有電動車四分之一的數量,卻有了4倍以上的事故率,因此,高事故率,成為它治理比較嚴格的車型。

摩托車和汽車成為道路交警查車的主要車型,摩托車遇到交警查車,為什麼有人會選擇棄車而逃?現在才知道有3個原因

摩托車是和汽車一樣,成為道路交警執勤重點查處的車型之一,每當晚上,各地都會有交警在一些主要路段進行查車,對一些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和駕駛行為進行懲處,而摩托車作為比較靈活的車型,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摩托車看到前方有查車,會選擇扭頭就走甚至棄車而逃,那麼,為什麼會這樣,主要有3個原因。

摩托車遇到查車,為什麼有人會選擇棄車而逃?才知道是這3個原因

第1個原因,駕駛無牌摩托車或無證駕駛摩托車

,摩托車作為機動車,牌照是非常重要的上路門檻,牌照起到的作用是繫結車輛和車主的資訊,這樣出現違章駕駛或事故,可以透過牌照追溯到車主,而無牌車輛就享有了上路“特權”,由於無法約束車輛的駕駛行為,它們在道路行駛的安全隱患會更大。

而駕駛證是對於駕駛摩托車的一個門檻,摩托車作為時速比較快、動力比較強的車型,它是具有較高安全隱患的交通工具,所以才有了要求,只有學習過交通法規知識、掌握了摩托車的駕駛技巧,才能上路行駛,避免因為不懂交規,不掌握駕駛技巧導致交通事故。

無論是無牌還是無證,在機動車的違章專案中,都屬於比較嚴重的一種,會面臨扣駕照12分,罰款最高2000元,暫扣車輛的處罰,而這樣的處罰,讓一些車主自然會心虛,才會選擇“棄車而逃”。

摩托車遇到查車,為什麼有人會選擇棄車而逃?才知道是這3個原因

第2個原因,駕駛已報廢的摩托車

,我國的摩托車報廢年限規定的為10年,超過10年可以透過半年檢車一次,延長3年時間,這意味著最長的報廢年限為13年,基本上達到這個年限的摩托車,都會選擇報廢,但一些高階電動車,有的都是花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元買的車輛,即便是13年車況也沒有達到報廢的情況,很多車主只能“悄悄”上路行駛,但他們最怕的莫過於交警查車。

因為,一旦被交警查到駕駛的摩托車為了已達到報廢年限的摩托車,就需要暫扣車輛強制報廢,而且還會被吊銷駕駛證,無論是強制報廢自己心愛的摩托車,還是吊銷駕駛證,這2項處罰都不輕,那麼,碰到查車,自然會出現掉頭就走的情況。

摩托車遇到查車,為什麼有人會選擇棄車而逃?才知道是這3個原因

第3個原因,酒後駕駛摩托車

,小行家認為,拒絕酒駕是宣傳非常好的違章行為之一,現在無論老少基本上都知道,酒後不能駕駛車輛,但對於酒後駕駛車輛,很多潛意識認為是指四輪的汽車,其實並不是,只要是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都不能酒後駕駛,尤其是摩托車,作為機動車的車型,它的酒駕處罰並不輕。

根據交通法第91條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到2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而如果酒精含量超過80mg/ml就屬於醉酒駕車,它面臨除了罰款、吊銷駕駛證之外,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對於這樣的懲處力度,飲酒駕駛摩托車的車主見到車主,自然會“心有餘悸”。

電動摩托車也是摩托車,時速達到以下標準的電動車,在道路行駛也需要遵守摩托車的“規矩”

摩托車上路需要接受比較嚴格的管理,所以很多人就選擇電動車,但普通的電動腳踏車時速太慢,很多人選擇時速比較快的電動車,但殊不知,即便電動車是“電”為動力,但只要達到3個標準,它就被定義為電動摩托車,而電動摩托車也是摩托車,就同樣需要接受比較嚴格的管理。

摩托車遇到查車,為什麼有人會選擇棄車而逃?才知道是這3個原因

標準1:電動車的時速超過25公里/小時,超過這個時速,但小於50公里/小時屬於電動輕便摩托車,超過50公里/小時屬於電動摩托車,這兩種車型都屬於摩托車範疇。

標準2:電動車的電池電壓大於48V,一般來說,電池電壓越大,電動車的時速、續航就會越高,所以,電動摩托車都會搭載比較大的電壓的電池,常見的是60V和72V,這兩種電壓的電動車,都不屬於非機動車,而是屬於電動摩托車的機動車。

標準3:電動車的電機功率大於400W,電機是電動車的驅動裝置,功率越大,電動車的動力會越強,而新國標電動腳踏車不得大於400W,超過這個電機功率,就屬於機動車。

結語

:在最後,小行家還是要提醒大家,無論是電動摩托車還是燃油摩托車,我們在上路行駛的時候要遵守規矩,如果存在了一定的違章行為,也不要盲目地選擇“棄車而逃”,這種方式並不是明智的,一旦被查到,懲處的後果會更加嚴重,這樣就得不償失了,遵守交通法規行駛,才是每一位車主應該做到的,也才是“最聰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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