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男子交16萬定金在吉睿名車匯買進口車 5個月了還沒提到車

長春男子交16萬定金在吉睿名車匯買進口車 5個月了還沒提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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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訊(ZAKER 吉林記者 李德慶)今年 5 月,長春市民李先生在吉林省吉睿汽車經銷有限公司購買一輛進口寶馬車,繳納了 16 萬定金。然而 5 個月過去了,卻遲遲無法提車。無奈之下李先生提出退款,但經銷商以各種理由拖延。

今年 5 月李先生打算給妻子買一輛車,被介紹到吉林省吉睿汽車經銷有限公司位於矽谷大街的吉睿名車匯門店。李先生回憶,當時銷售人員介紹,店內銷售的都是進口車,透過深圳一家知名進口車經銷商渠道進貨,價格便宜,而且能保證按時提車。最終李先生選購了一輛寶馬 X5,與經銷商簽訂《吉睿訂車合同書》,繳納 16 萬元定金,經銷商承諾“兩個月到車,尾款補齊提車。兩個月內仍未到車,定金全額退還。”

讓李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到了提車的日子,他到店後卻被告知,車子暫時開不走。“最開始,銷售人員解釋說,汽博會之前車輛和人手都很緊張,展會後就去深圳提車。”李先生說,就這樣過了一個月,經銷商仍未通知提車。

李先生只好向經銷商詢問,什麼時候才能提車?經銷商表示已經從深圳運來四輛車,放在運輸方的倉庫裡。因為車款是對方墊付,在結匯的時候出現了一點糾紛,所以暫時不能把車開出來,等他們解決好了,就可以提車。對於這個解釋,郭先生將信將疑,但對方承諾只需再等一段時間,想想也就接受了。

“ 9 月份我再次催促經銷商,竟然還是不能提車,銷售說問題還沒解決,可也給不出來具體的時間點。”李先生說,隨著提車延期的時間越來越長,經銷商已經違反了合同承諾。“我從一位離職的銷售人員那裡瞭解到,店裡展示和參加展會的進口車其實都是借的,這讓人心裡更加沒底。而且我要看車手續,銷售人員卻說手續在長春市另一家寶馬 4S 店手裡。”於是李先生決定向經銷商提出退車。

經銷商負責人同意給李先生退定金,但一個月過去了,經銷商遲遲不給退款,李先生無奈向新文化報投訴。李先生介紹,他來到這家店發現,由於合同到期不能提車,還有幾位顧客也提出退定金,總計 300 多萬元。

22 日,新文化報 ·ZAKER 吉林記者電話聯絡吉林省吉睿汽車經銷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但一直無人接聽。

長春市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表示,根據雙方簽訂合同,經銷商存在違約行為,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所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其交納的定金應給予返還。按照《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總額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