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酒”商標不歸任何一家企業獨有

洋河股份子公司貴州貴酒訴上海貴酒股份等公司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的熱度還在持續。

事實上,“貴酒”商標一直非貴州貴酒所專屬。據瞭解,2020年12月8日,貴州貴酒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申請“貴酒”在酒類行業的商標,2021年5月11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中國商標網顯示該商標被駁回。

從中國商標網上查詢到,在2020年12月8日之前已經成功具有商標專有權而又含“貴酒”二字的商標有近100件。

據業內專業人士介紹,貴州貴酒主張的“貴”和“貴酒”字號不是原告所特有,無法和原告建立一一對應關係,原因在於,貴是貴州省的簡稱,在貴州省存在大量字號包括貴的企業,其中就有原告所在的白酒行業,貴州省酒類生產企業中名稱包含“貴”字號的有上百家,其中很多註冊時間早於原告。

即使縮小範圍,“貴酒”字號同樣不是貴州貴酒所特有的企業字號,在貴州省企業名稱中包含“貴酒”字號的企業就有貴州貴酒王酒業有限公司、貴州貴酒之星酒業集團有限公司等。在其他地區註冊的有南京貴酒有限公司,早於原告,在2008年就註冊,還有深圳貴酒有限公司等,由此可見,“貴酒”字號同樣不是原告首先使用並特有的企業字號,無法與原告建立一一對應關係。

據瞭解,上海貴酒股份2019年9月使用貴酒作為企業字號時,並不知道還有貴州貴酒這家企業。上海貴酒股份既不存在任何不正當競爭的主觀故意,也不存在事實上的不正當競爭及侵權行為。所以一審法院駁回了貴州貴酒針對上海貴酒股份的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