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資料!原來你的資訊都是這麼被洩露的!

大資料!原來你的資訊都是這麼被洩露的!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亂象與治理》

作者:浦天高

江蘇省公安廳網路安全保衛總隊副總隊長

大家一定被這樣的一個現象所困擾,當你在微信、QQ等聊天平臺上輸入一些詞彙,比如“房產、嬰兒、學校”等等字眼,你就會發現,無論你再開啟抖音也好,微博也罷,甚至是百度瀏覽器,很巧妙的這些你所“

想了解

”的資訊都會推送到你的眼前,這是為什麼呢?

隨著資訊社會和大資料應用的高速發展,個人資訊作為資料產業中的核心生產資料,成為社會生產生活的重要資源。為提升政務服務和經濟發展水平,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均加大對個人資訊資料的積累和應用,為資料安全和個人資訊保護帶來了極大挑戰。

當前,

犯罪分子大肆竊取和倒賣個人資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案件持續高發,且呈現高速增長態勢

。所侵犯的公民個人資訊覆蓋範圍廣泛,公民個人資訊洩露販賣的數量巨大,個人資訊洩露造成的社會危害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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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已形成了上游駭客、“內鬼”洩露個人資訊,中游代理商層層倒賣個人資訊,下游詐騙、盜竊等犯罪團伙非法使用個人資訊的產業鏈條。隨著公安機關不斷加大打擊力度,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逐漸向境外轉移,部分駭客和代理商藏身境外,利用網際網路跨境實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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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安機關網安部門牢固樹立網路違法犯罪生態打擊理念,全力斬斷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黑產鏈條。以江蘇為例,近3年年均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案件

400餘起

,抓獲犯罪嫌疑人

近千名

,其中駭客和“內鬼”

300餘人

,繳獲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

10億餘條

,取得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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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違法犯罪亂象,單靠公安機關刑事打擊只能治標,

必須匯聚各有關部門、行業單位和社會各方智慧及行動形成合力

,實施綜合治理方能治本。

一是加快完善個人資訊保護立法

行政立法工作遲滯不前,客觀上造成了資訊保護的法律邊界不清晰,致使相關侵權問題的滋生蔓延。從長遠來看,還應在立法上下功夫。加快制定出臺《個人資訊保護法》,統攬資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明確執法主體、權責和標準,確保行政執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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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強產業監管指導。

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主動作為,密切協作,切實依法加強對大資料產業發展和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指導,切實擔負起個人資訊保護和資料安全的職責任務。

三是加快出臺行業標準。

應在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儘快制定出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和產業發展需求的行業標準。按照“目的明確”與“合法必要”原則,建立個人資訊分類保護的目錄;建立完善使用者授權機制,確保使用者授權真實有效,符合使用者意願;規範企業內控流程,嚴格控制個人資訊採集、儲存、加工、脫敏的生產過程,保證資料合理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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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強資料安全研究。

應充分發揮科研院所、高校和網路安全企業的技術優勢,加大資料安全領域的投入,深入研究資訊保護、防範洩露、資料容災等方面的技術路線,使資料安全技術與資料探勘技術並駕齊驅,構建完善的大資料安全技術保護體系,促進大資料行業健康發展。

網路大時代的發展,無疑對於大家來說是件好事情,但是當自己的隱私、安全資訊被洩露甚至販賣的時候,你還會覺得開心嗎?你是怎麼看待這件事的?歡迎評論區留言。

/ 來源:江蘇網警(如侵刪)

/ 編輯:老六

/ 校對: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