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帶來哪些後果?
嗯……要麼重新定義“環保”,要麼重新定義“日本”。
以前總看到有人說什麼日本人如何如何環保,殊不知日本人現在表現出來的環保,完全是建立在“先破壞再保護”的基礎上的。
你以為這是日本第一次做這種往大海里排放汙染物的行為?
日本人現在的某些沒被曲解的生活方式或者法律條文,按現在人的理解,可能確實環保,不過我覺得大家有必要了解下日本人的“環保觀”到底如何。
日本有家公司,叫日本氮肥公司。
1925年的時候,他們在日本一個叫水俁(yǔ)鎮的地方建廠,當地水俁灣有個內海。
在這個地方,日本氮肥公司除了建設氮肥廠,還開設了醋酸廠和生產氯乙烯。
二戰後,日本工業復甦,經濟飛速發展,等到1956年時,氮肥公司在這個廠子生產的氯乙烯,年產6000噸。
在這些年裡,他們持之以恆做了一件事,就是把各種生產廢水,毫無處理地排放到水俁灣中。
同樣是1956年,水俁灣附近發現了一種奇怪的病。
這種病症最初出現在貓身上,被稱為“貓舞蹈症”。
病貓步態不穩,抽搐、麻痺,甚至跳海死去,被稱為“自殺貓”。
隨後不久,此地也發現了患這種病症的人。
患者輕者口齒不清、步履蹣跚、面部痴呆、手足麻痺、視覺喪失、手足變形,重者神經失常,或酣睡,或興奮,身體彎弓高叫,直至死亡。
有一個觀看體驗比較差的圖就放公眾號了,避免誤看
水俁病的病因嘛……機體長期的攝入有機汞所導致的一種慢性汞中毒。
水俁病在後來轟動世界,被稱為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之一。
從日本氮肥公司1932年首次排放含汞的廢水到1956年首例患者被確診,再到
1968年
政府令企業停止排汙行為,這期間跨度長達36年,所造成的直接損害以及為消除損害所支付的費用高達3000億日元。
這個事件相關的後續。
自1956年5月1日首例“水俁病”患者被確診後,至今整整五十年,先後有
2265人
被確診(其中有
1573人已病故
),另外有11540人雖然未能獲得醫學認定,但因其身體或精神遭受到水俁病的影響,1995年12月15日在日本政府的調解下,獲得排汙企業人均260萬日元的一次性賠償。
所以日本的環保到底是怎麼來的?
由於形勢所迫被逼出來的,再不環保對自己社會的危害性太大了
。
那麼到底是誰創造的這種逼迫你環保的形勢?
日本人自己
。
如果不是水俁病的影響太大,12年後日本政府會不會叫停企業?
如果不是水俁病在國際上吸引了巨大的視線,叫停排放27年後,日本氮肥公司會不會被調解支付被水俁病影響的人260w日元?(這個時候很多人都已經嗝屁了)
如果不是日本氮肥公司當年是往內地排放,直接選擇往外海排放,事情又會是怎樣的走向?
大家都知道日本有很嚴格的垃圾分類,但是日本人進行嚴格的垃圾分類,也是從1990年前後才開始的。
在那之前,日本垃圾的處理方式都是焚燒和掩埋……地方就那麼大,人又多,哪能全部用來埋垃圾,空氣質量惡化也很嚴重,所以不得不進行垃圾分類。
哦對,之前說了一個世界八大公害事件,基本上哈,都是環保問題導致的。
為了方便展示,我簡單用文件整理了一下這八大公害事件的發生地,有興趣可以自己去了解背後的細節,每一件事都是人類自己餵給人類自己的苦果。
(四日市哮喘是工業氣體排放問題,米糠油是食品安全問題,骨痛病同樣是工業廢水排放問題)
你沒看錯,被認為是超級“環保”的日本,在世界八大公害事件裡,獨家佔了四個,與之相關的,是二戰後日本騰飛的工業。
今天日本的環保,其實大都是在彌補當年捅下的簍子,只是在捅下簍子之前,他們不會去想自己能不能承受後續的影響——明天的錢,我得今天先賺嘍。
可能從日本的戰國年代開始,他們的習慣都是,在重大事件上不管對或不對,不管自己能不能真的承擔後果,只要有收益,先做了再說。
或許這件事會給別人添很多麻煩,但只要能讓“我”眼前的麻煩少一些,那無所謂。
到了今天,日本其實都沒有真正承擔發動二戰應該承擔的責任。
所以從歷史的角度看,日本這次排放的決心,應該是很難動搖的。
日本政府的發言和態度,擺明告訴你,雖然這些比以往危害性高無數倍的核廢水,是哥們自己產生的,但我希望全球一起來承擔這個責任。
有人說,日本知小禮而無大義,嗯……我覺得可能從始至終,他們都是
極端
的利己主義者。
當年所謂的環保,更多是衡量了綜合利弊後,大的方向上,覺得環保更利己——畢竟那個時候內陸的工廠沒法把廢水排到外海里。
前面也說了,如果他們1990年之後沒有開啟那麼多環保政策,可能今天的日本,已經沒有多少地方可以住人了,世界八大公害事件會出現第九個、第十個,發源地我想還會是日本。
把福島核汙水排到大海里的決策,也是他們察覺到的新邏輯:
往內海排放,汙染我自己,需要自己吃下惡果;
可如果往外海排放,汙染的是全世界,那需要為我承擔責任的國家,可就多了去了。
能讓別人替我解決麻煩,我為什麼要自己解決呢?
作者:尋塵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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