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業要把自己“洗綠”,但困難重重

文/Benjamin Laker

大型企業要把自己“洗綠”,但困難重重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倫敦大學伯貝克學院創新管理研究中心(CIMR)的學者們表示,儘管很少有文獻關注企業披露其環境、治理和社會(ESG)成果,但越來越多的人呼籲投資者在其投資戰略中全面考慮ESG。

CIMR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創新實踐來源之一,它認為,儘管ESG資料披露在過去十年中急劇增加,但這一過程往往未經審計。此外,並不是所有的ESG披露工具都是強制性的,公司可以選擇完全退出,或者只披露他們喜歡的資料。因此,企業可能無法將其ESG績效完整、真實地傳達給相關利益相關者,這顯然是有問題的。此外,由於非財務報告中ESG資料的質量和內容的變化,對投資者來說,將ESG資訊納入其資產選擇過程是一個挑戰。

隨著公眾對這一問題的關注和COP26的全球關注,CIMR的會計和財務管理講師Ellen Yu博士最近主持了一個研究專案,透過調查大型公司在ESG各方面的“洗綠”行為,擴充套件了“洗綠”理論。

什麼是洗綠?

之前的研究側重於分別評估每個維度的“洗綠”問題,Yu將“洗綠”重新定義為企業透過披露大量的ESG資料來掩蓋其不太令人印象深刻的整體ESG表現,以管理利益相關者的看法。在此過程中,CIMR的研究集中在企業層面的ESG資料披露,這是非常有趣的,因為透過建立一個同行相關的“洗綠”評分,可以從整體上估計企業在ESG維度上的“洗綠”行為的程度。

“我們的資料集包括47個國家和地區的1,900多家大型企業。我們的經驗證據表明,受到更嚴格審查的大型公司不太可能參與ESG‘洗綠’行為。” Yu說,這表明所有權和治理因素在勸阻公司的ESG‘洗綠’行為中至關重要。

CIMR將“洗綠者”定義為在ESG方面表現不佳,但披露了大量ESG資料,可以說是混淆公眾的公司。他們的研究使用彭博社的ESG披露評分來衡量企業披露的ESG資料的數量,包括900多個關鍵披露指標,如總能源消耗、危險廢物、政治捐款和董事會出席率。

CIMR採用Thomson Reuters的Asset4 ESG表現評分作為企業在ESG問題上表現的指標,該評分評估了每家企業從就業質量到減排等600多個數據點。ESG表現和披露得分都在0到100之間。然而,為了在披露分數和績效分數之間產生有意義的比較,使用披露分數的加權方案重新加權表現分數是很重要的。

Yu表示:“我們分兩個步驟來評估每家公司的同行相對‘洗綠’評分。”首先,透過將平均值減去然後除以標準差將它們歸一化到相同的尺度。其次,將企業的同行相對“洗綠”評分計算為其標準化ESG披露與其標準化ESG透明度評分之間的差值。她繼續說道:“最後,如果它在ESG披露得分比在ESG表現得分上與其同行相比有更好的相對位置,那麼它就會被認定為‘洗綠’。”

相反,CIMR認為,那些“洗綠”得分為負的公司會貶低它們在環境方面取得的成就。Yu觀察到:“相對於同行的洗綠得分中值是0。059,而我們資料集的平均值是0。04。”這意味著許多大型公司採用了“洗綠”策略(透過誇大他們在ESG問題上的成就)。

這些對領導者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並揭示出同行相對的“洗綠”分數是非常依賴於行業的。例如,材料(0。1522)、能源(0。1477)和公用事業部門在10個GICS部門中有最高的同行相對“洗綠”得分。相比之下,以下三個行業的公司低估了他們的ESG表現:工業(-0。0363),消費必需品(-0。0455)和電信服務(-0。1202)。CIMR的研究結果表明,材料行業的公司更有可能在ESG問題上“洗綠”。

那麼,領導者能做些什麼呢?

Yu評論道:“我們已經考慮了可能的機制,可以減輕大型公司的‘洗綠’行為。”“我們的假設是基於這樣一個概念,即一家公司不太可能在ESG維度上“洗綠”,因為它面臨來自相關利益相關者的壓力和監督。”

CIMR的實證結果表明,獨立董事和機構投資者的比例是重要的,但董事會規模對阻止ESG“洗綠”沒有影響。具體來說,他們的研究發現,每增加1%的獨立董事比例,就可以減少0。85%的ESG “洗綠”。相比之下,機構持股比例每增加1%,ESG的“洗綠”行為就減少0。36%。此外,他們還發現,來自公司層面因素、獨立董事和機構投資者的審查都顯著影響公司的ESG“洗綠”行為。這些結果與Yu的預測一致,即當相關利益相關者審查企業實際ESG表現與ESG披露之間的關係時,企業不太可能進行ESG“洗綠”。

Yu表示:“我們還調查,來自公眾的更嚴格的審查和壓力,是否能讓企業的ESG披露更加可信。”考慮到之前研究的證據,她預計,在政治權利更大、腐敗更少的國家,公司將不太可能參與ESG“洗綠”。“我們找到了對這一假設的實證支援,這表明腐敗程度較低的國家更有可能為相關利益相關者提供更多機會,以降低‘洗綠’程度。”她的實證結果表明,“無腐敗”變數(腐敗較少的國家)增加1%,導致ESG問題中的“洗綠”現象減少0。60%。

令人驚訝的是,CIMR關於“政治權利”變數的結果挑戰了一個共識,即重要的政治權利會使利益相關者阻止企業的ESG“洗綠”行為。這一反直覺的發現與之前的文獻一致,這些文獻表明,組織可以透過採取象徵性的行動而不真正改變其實踐,從而獲得經濟回報和合法性。雖然擁有更大政治權利的國家允許其公民透過各種媒體、非政府組織或環境組織表達對ESG的關切,但大公司也被賦予了更大的權力,可以透過遊說或尋求企業綠色品牌的合法性等政治行動來左右公眾輿論。

結語

CIMR開始探索影響大型公司“洗綠”行為的各種因素。他們的實證結果表明,可以採用以下機制來阻止企業的ESG“洗綠”行為:更多的獨立董事、更多的機構投資者,以及透過一個腐敗程度較低的國家制度來增強公共利益。此外,這些發現為所有權的管理模式提供了支援,因為當利益相關者仔細審查披露的ESG資料與實際ESG表現之間的聯絡時,公司會較少參與ESG“洗綠”。因此,大型公司透過吸引更多的機構投資者和獨立董事進入董事會來實現負責任、有效的主動所有權,無疑是時候了。

Benjamin Laker為福布斯撰稿人,表達觀點僅代表個人。譯 Step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