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張愛玲小說的價值,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張愛玲在分析人性深刻方面,可以將其作品歸為嚴肅文學;一種則認為她筆下的人與事都是世俗小人物,與情愛雜事,所以這樣的作品只能算作通俗小說。
而張愛玲自己呢,並不覺得自己的作品被認定為通俗作品而感到羞愧。
她反而覺得要寫出一部通俗作品非常不容易。
她寫了好多,都不成功。
唯有一部作品例外,她認為:
“這一篇恐怕是我能力所及的最接近通俗小說的了,因此我是這樣的戀戀於這故事。”
這部被作者戀戀的作品叫做《多少恨》。
1947年,張愛玲首次嘗試電影劇本,片名叫做《不了情》。
男女主演分別是當時最紅的男星劉瓊,與東山再起的女星陳燕燕。
不過,這部電影最後的效果張愛玲並不滿意。
因為女主角的扮演者陳燕燕當時身材發福了,沒有女主角“家茵”清麗脫俗的氣質。
這讓張愛玲遺憾了很久,後來她乾脆將劇本改編成了小說《多少恨》。
後來,言情教母瓊瑤以這部小說為藍本,創作了《月朦朧鳥朦朧》。
雖然都是關於家庭教師與男主人相戀故事,但是兩位女性作家對於結局的處理截然不同。
瓊瑤處理為大團圓結局,比較符合大眾對故事的喜好。
而張愛玲則延續了自己的一貫的風格:人生圓滿只存在於童話,而人生現實永遠是蒼涼與無奈的。
《多少恨》的故事開端是浪漫的。
虞家茵和朋友約看電影被朋友爽約,她只能退掉電影票。
正好這時夏宗豫來買票,家茵就將票賣給了他。
兩個陌生人坐在一起看了一場電影。
夏宗豫的紳士作派給家茵留下了深刻印象。
無巧不成書,家茵的朋友的丈夫夏宗麟是夏宗豫的堂弟。他給家茵介紹了一份工作,就是到夏宗豫家給他女兒做家庭教師。
給兩位主人公安排再一次的見面,作者採用了延宕法。
沒有讓家茵在第一次去夏家時,安排兩人相遇。
而是再次用偶然相遇,來給兩位主人公造成“命運”之感。
在這之前,來看一下夏家的人物關係。
家茵要服務的夏家小姐小蠻,是夏宗豫鄉下的太太所生。
夏宗豫雖然是一位成功人士,但是仍然不能為自己的婚姻做主。
這就延續四五十年代小說的特色:婚姻的悲劇。
男人受過先進教育,卻仍然無法在人生大事上做主,於是連帶拖著另一個不幸的女人,兩人一輩子互相折磨。
宗豫與太太一直保持分居的狀態。
太太住在鄉下,小蠻則跟著父親住。
宗豫很寵愛小蠻,但是親子關係的融洽,仍不能彌補感情的缺失。
宗豫三十五歲,英俊瀟灑,有文化有見識。
這樣一個優質的成功人士,自然會吸引很多女性。
但是,宗豫潔身自好,沒有靈魂契合的女人出現,他寧肯孤獨。
女人美麗的外形,是吸引男人的主要因素。
毫無例外,家茵滿足這一點。
“她那種美看著彷彿就是年輕的緣故,然而實在是因為她那圓柔的臉上,眉目五官不知怎麼的合在一起,正如一切年輕人的願望,而一個心願永遠是年輕的,一個心願也總有一點可憐。”
家茵的美,帶著一種可憐的意味。
她已經二十五歲了,但是稚嫩清純得讓人誤以為她只有十八九歲。
美麗加上柔弱,成功激發了宗豫的保護欲。
宗豫與家茵第二次相遇,是家茵為小蠻買生日禮物。
兩人去了同一家店。
宗豫又要送家茵,這時兩人才知道要去的是同一個地方。
人生的一些瞬間,可以平淡滑過,也可以根本性地決定你的命運。
宗豫與家茵一起進家門的瞬間,兩個人的命運就徹底改變了。
“宗豫與家茵說的一些話都是孩子的話。兩人其實什麼話都不想說,心裡靜靜的。講的那些話如同褶給孩子玩的紙船,浮在清而深的沉默的水上。”
小蠻的一次意外生病,讓兩人的關係開始升溫。
小蠻在病中一聲聲呼喚“老師”,“宗豫一聽,心裡先是重重跳了一下,倒彷彿自己的心事被人道破了似的。”
宗豫藉此接家茵回夏家住下。
兩人隱晦的戀情,被家茵的父親察覺到了。
家茵的父親是一個浪蕩子,婚內出軌逼走了家茵的母親。
對家茵母女不聞不問,只有需要錢的時候才想到在上海艱難謀生的女兒。
“家茵最後一次見到她父親的時候,他還是個風度翩翩的浪子,現在變成了一個邋遢老頭子了,鼻子也鉤了,眼睛也黃了。”
當得知女兒在夏家做家庭教師,他便一而再再而三的上門要錢。
絲毫不心疼女兒賺錢不容易,轉眼就將錢花在了風月場所。
家茵明知道父親的德性,卻一再容忍,一再給錢,最終養大了父親的胃口。
他求到了宗豫面前,要去他廠裡工作。
不明底細的宗豫答應了。
於是,虞老爺子又多了一個借錢的冤大頭。
不僅如此,他還挪用了廠裡的公款。
虞老爺子此刻露出了潑皮無賴的嘴臉:
“是我沒想到,我想著這一點數目,我們還不是一家人一樣嗎?還分什麼彼此?”
“我的女兒跟你的感情這樣好?她還爭什麼名分呢?你夏先生這樣的身份,來個三妻四妾又算什麼呢?”
宗豫沒想到家茵的父親是這樣一個無恥小人,恨不得動手打人。
見宗豫這邊行不通了,虞老爺子直接找了夏太太。
他騙夏太太可以勸服女兒做姨太太,只要夏太太願意給他八十萬塊錢。
夏太太喜出望外,這樣她就可以不離婚了。
她找到家茵攤牌。
家茵之前都沉浸在愛情的喜悅中,這時才看清現實。
夏太太現在重病纏身,抵死也不願離婚。
自己也不願意做姨太太,如果強硬離婚,夏太太肯定活不成,那麼小蠻一定會恨她,會恨宗豫。
就像她恨自己的父親一樣。
所以,這件事只能她退出。
最後,家茵藉口母親為她在鄉下定了親要回去,同宗豫分了手。
每到故事到了關鍵時刻,張愛玲就喜歡用環境來寫人物的心情。
她寫宗豫聽到家茵要離開:
“他看看那燈光下的房間,難道他們的事情,就只能在這房間裡轉來轉去,像在一個昏黃的夢裡。”
家茵的出現,帶給了宗豫無限的希望。
他以為憑藉兩人的愛可以抵抗外界一切阻礙,可是,外界的刀槍劍戟實在太厲害了。
宗豫愛家茵,但是他不理解她,更不懂她。
家茵藉口說回老家嫁給表哥,宗豫信以為真。
在感情的世界裡,男人直接又自負,女人則權衡又脆弱。
張愛玲有一句名言:
“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子,爬滿了蝨子。”
“袍子”,是衣服,代表了現實;“華美”,代表了美好的理想與愛情;“蝨子”,代表了人性的缺陷。
家茵和宗豫的愛情是浪漫的,現實則是殘酷的。
男人遇到的阻力不亞於女人,可是,兩人對阻力的態度是截然不同的。
宗豫對妻子不願離婚無計可施,他甚至將這個壓力轉給了家茵。
家茵忍受不了,只能選擇離開。
至始至終,宗豫都彷彿不明白家茵放手的原因。
這一點,才是男女戀愛悲劇的根本原因。
男人與女人,一直是張愛玲作品的主題。
而“好人”與“真人”的衝突,是人性的核心衝突。
“好人”,是符合社會道德規範,順從世俗要求;
“真人”是在某種情況下,能打破世俗規範,順從內心欲求。
無論男女,大部分情況下,都是想做好人。
但在某個時候,心裡的慾望會情不自禁得跳出來。
你總會不由自主地想做回“真人”。
就像家茵與宗豫,在昏暗的房間裡,互訴衷腸。
電燈亮了,就以為未來一定光明似的。
張愛玲小說中的女性大多為了各種各樣利益藉口而選擇男人,選擇婚姻。
為了錢而結婚,被世俗社會所寬容的。
但是為了愛情,而且是不般配的愛情,比如像家茵與宗豫這樣的,是不被批准的。
張愛玲對這點看得很深刻,這也是區別於其他通俗小說關鍵點。
“有情人終成眷屬”,只能存在於話本故事裡,多少情愛故事被塵土掩埋,被風吹散,消失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