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談間諜(下篇):現實中的“間諜”是啥樣?

當今時代,“特工”儼然已經被美國大片演繹成了“狂拽酷炫”的模樣,無論是美女豪車一擲千金的詹姆斯·邦德,還是上天入地科技加成的阿湯哥,不勝列舉。

這些在美國大片中被美化成“正義形象”的“特工”,說白了就是間諜!實際上,熒幕上風度翩翩、風流倜儻的間諜,在現實生活中,可能真的會讓大家大跌眼鏡。

笑談間諜(下篇):現實中的“間諜”是啥樣?

關於日常:“制內”間諜這樣說……

熒幕、小說中的“間諜”,雖是各不相同,但無一例外,都是光環加身的主角,既可以名利雙收、又可以全身而退。但現實中的間諜,也許就沒有那麼閃耀了。先來聽聽他們自己怎麼說。

2018年,來自英國“軍情六處”(英國秘密情報局,簡稱MI6)、“軍情五處”(英國國家安全域性,簡稱MI5)、政府通訊總部(簡稱GCHQ)的幾位諜報工作人員曾向媒體透露了他們日常工作的一些細節。

從業多年的間諜自述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阿斯頓·馬丁跑車、快艇等炫酷的交通工具,更多時候,可能是在公共汽車或地鐵上。如果需要到國外執行任務,也並不像007電影中描繪的那樣人人佩戴槍支、喝著馬提尼酒,除非工作需要,間諜不會頻繁參加酒會。

笑談間諜(下篇):現實中的“間諜”是啥樣?

關於任務:“制外”間諜這樣說……

在美式電影中,西方情報機構的“特工”總是以“正義”、“大度”的形象出現在熒幕上。

但是,從近年來,中國國家安全機關破獲的間諜案件中,我們卻看到了與美式電影截然不同的一幕:化身“正義”的“特工”卻是一副集“利誘”、“恐嚇”為一身的反面角色。

陳某,曾是中國某軍工科研院所下屬公司的一名網路管理員,被一名”偶遇“的外國人開出的”高額報酬“所誘惑,開始提供情報,當陳某意識到對方是間諜後,卻受到境外間諜的恐嚇。

據陳某交代:由於心生恐懼,提出終止合作,然而對方卻以此前提供的情報為把柄,要挾他繼續提供涉密情報。

在電影中,我們常常會看到,間諜常常都是以重金購買情報,但現實中,給出的酬勞卻少的可憐,有的則是許以“高額報酬“,但最終卻難以兌現。

吳某,大學畢業後,在境外間諜的利誘下,開始竊拍某軍工單位和飛機的照片。

據吳某交代:對方任務佈置得非常詳細和具體,比如,幾點幾分什麼飛機起飛、幾點幾分什麼飛機降落、什麼機型當天共飛了幾個起落、機場內有什麼異常等。每次任務之後,給出的則是300元到800元不等的報酬。

笑談間諜(下篇):現實中的“間諜”是啥樣?

關於勾連:間諜竟是這樣做的……

在電影中,我們看到間諜之間接頭或傳遞情報,常常都是非常神秘、緊張且刺激的,經常還會使用一些炫酷的情報傳遞手法。但在國家安全機關破獲的案件中,我們卻看到了一些”腦洞大開“、非常低階的手法。

2015年3月,在福建省廈門市五通碼頭,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攔下了一名男子,發現了這名男子隨身攜帶的茶葉盒裡面的秘密:

盒蓋上貼上有5張手機SD卡,而卡里儲存的是大陸的秘密級檔案。

笑談間諜(下篇):現實中的“間諜”是啥樣?

上面這名間諜,好歹也算動了點小心思,用到了一些藏匿情報的小伎倆。可是下面這兩個間諜,就有點明目張膽了,其中一個還是有著外國間諜血統的彼得,電影中演的,接頭前不都要先踩一下點,規避一下影片監控的嗎?

笑談間諜(下篇):現實中的“間諜”是啥樣?

在中國的地界上搞事情,還用這麼低階的方法,是真的太過自信?還是太低估中國的國家安全機關的實力了?當然,也不能說沒有更高明的手法,但對於如此的明目張膽的,不抓你抓誰?

關於相貌:有時候出乎意料……

熒幕上的間諜、特工,可謂個個都是“俊男”、“靚女”,實際上,現實中的間諜,大多數都是衣著普通、髮型簡單、身材一般、相貌平平,看起來人畜無害。

當然,也有一些間諜,完全顛覆了諜戰電影的美學價值!

張某,由於工作生活上的種種不如意,萌生了“組黨建國”的想法,之後赴境外準備實施顛覆活動,卻被境外間諜盯上。境外間諜告訴張某,可以為他“組黨”、“建國”提供幫助和經費支援,但前提條件是,張某回到境內後必須為其蒐集提供“紅標頭檔案”。張某返回境內後,繼續與境外間諜機關保持勾連,從境外籌集經費,用作拉攏收買黨員,壯大隊伍。當張某準備再次派人出境,與間諜組織進行接頭時,被國家安全機關抓獲。

笑談間諜(下篇):現實中的“間諜”是啥樣?

許莉婷,1977年出生,臺灣軍情局間諜,為了獲取中國大陸的情報,竟色誘比自己小16歲的大學生。

笑談間諜(下篇):現實中的“間諜”是啥樣?

沒錯,諜戰劇中的金錢、美女、豪車,更多的都是騙人的,所以千萬輕信,間諜的嘴,騙人的鬼,永遠別指望通過出賣國家利益,能夠換取“美好生活”。

在我們的日常工作生活中,發現有人從事間諜行為,或是有間諜向你拋來“媚眼”,一定不要慌亂,可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如果是一時糊塗,受到策反,被間諜所利用,也要在第一時間向國家安全機關反映,迷途知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27條規定: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萬不可明知故犯,越陷越深,最終只會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