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爭奪定義權

網際網路產業在經過多年的發展之後,基本上已經結束了流量快速增長的時代,流量總體增長速度已經明顯放緩,網際網路公司之間的競爭因此開始進入了“存量競爭”的時代,很多網際網路公司都開始了“貼身肉搏”,從產品設計、渠道流量再到輿論上,展開了非常激烈的直接競爭。

俗話說得好:高階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樸素的烹飪方式。網際網路公司們,特別是大型網際網路公司在輿論上的競爭,完全沒有使用人們想象中的高階手段,而是非常的簡單粗暴,用一組對話來總結就是:“xxx應該是這樣的。”“不,應該是這樣的。”“不,就應該是這樣的”……

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爭奪定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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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聽起來可能比較搞笑,好像是小孩子之間吵架一樣,但事實就是這麼充滿了喜感。比如前幾年微信和今日頭條之間關於小程式的競爭,就是從重社交還是重分發開始的,微信認為小程式就應該重社交,頭條小程式是異端,而頭條則認為小程式就應該重分發,微信小程式已經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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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爭論不只是發生在騰訊和今日頭條之間,在其它網際網路公司之間也沒少發生。比如當年短影片大戰的時候,對於到底多短的影片才算是短影片這個問題,快手、頭條和秒拍也是展開了一場唇槍舌劍。快手認為短影片的標準時長是57秒,而今日頭條則認為4分鐘才符合大眾對於短影片的需求。而當時的短影片領頭羊秒拍,則認為短影片的時長應該在6秒到4分鐘之間,其實並沒有一個非常嚴格的定義,不過秒拍放出了一個更狠的話:“秒拍就是短影片”。

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爭奪定義權

這樣的爭論還有很多,在這裡我就不一一進行列舉了。為什麼這些平時看起來很高大上的網際網路公司們,在進行輿論戰的時候要一直在“xx是什麼樣的”,這麼一個非常簡單粗暴的問題上邊糾結呢?根本原因就在於,在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其實就是獲得定義權,也就是由自己來定義“xx是什麼樣的”。

就像鄭仁強老師常說的:定義權掌握在誰的手裡邊,誰就在輿論中佔據了主動權。

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爭奪定義權

為什麼獲得定義權這麼重要呢?為什麼獲得定義權是在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呢?要想弄明白這個問題,

我們首先就要明確一點,那就是我們要想在輿論上戰勝競爭對手,就要和競爭對手處在同一個基礎框架之中,在同一個基礎概念上來進行爭辯,要不然的話,你們之間的輿論戰不就變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嗎?相互之間都沒有交集,競爭到最後的結果就是輸出大量的語言垃圾,卻沒有什麼有效的收穫。

這就像是拳擊比賽,你只有和對手站在同一個拳擊臺上才有可能戰勝對手,都不在同一個拳擊臺上,你怎麼把對手打敗呢?

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爭奪定義權

所以說,我們要想打贏輿論戰,首先就要確定這個基礎框架和基礎概念是什麼,而確定基礎框架和基礎概念的過程其實就是爭奪定義權的過程,也是爭奪公眾認知的過程,公眾接受了誰提出的基礎框架和基礎概念,誰就爭得了定義權。

而一旦爭到了定義權,也就意味著你在和競爭對手進行輿論戰的時候,所基於的基礎框架和基礎概念都是由你來定義的,你應對起來自然就會更加的得心應手。

這就像是你參加一場體育比賽,你不僅坐擁主場優勢,而且比賽規則還是由你來制定的,你說你怎麼才能不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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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定義權這麼重要,那麼我們怎麼才能夠爭得定義權呢?怎麼才能把定義權牢牢抓在我們自己手中呢?

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八十多年前就已經有人給出了答案,這個人是誰呢?這個人就是納粹德國的宣傳部長,被稱為“宣傳的天才”、“納粹喉舌”、“創造了希特勒的人”的大衛·戈培爾。

大衛·戈培爾有這樣一個理論:如果你想讓大眾接受某個定義、概念或者某種思想理論,其實只需要六個月就夠了。

而且方法也十分簡單,那就是透過大量的曝光,透過各種新聞媒體手段,讓這種定義、概念或者思想理論反覆出現在大眾眼前,讓大眾時時刻刻都能夠接收到這種定義、概念或者思想理論,這樣不斷的重複六個月,基本上大眾就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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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戈培爾

按照戈培爾的理論,大部分人其實並不具備獨立的價值觀,很容易被操縱,只要能夠對資訊媒介做好控制,我們就可以透過不斷重複來控制大部分人的觀念和思想。

而戈培爾的實踐以及這些年來眾多商業實踐都證明,戈培爾的這套理論確實有效果,要給大眾植入某種觀念,根本不需要什麼高深的理論和高超的技巧,就是簡單粗暴地“洗腦”。因此,誰的“洗腦”做得越好,誰就越有可能爭得定義權。

不過就像鄭仁強老師常說的:洗腦靠的是不斷重複,但不斷重複並不等於洗腦。所以要想爭得定義權,我們在不斷重複我們自己的“定義”的時候,還要注意一些技巧。

首先,我們的“定義”要儘量和大眾的認知相協調。

雖然說大部分人都不具備獨立的價值觀,比較容易被“操縱”,但是也並不意味著大部分人都是傻子,沒有自己的認知。

對於各種新的概念、定義和思想理論等,絕大部分人還是有自己的判斷和認知的,如果你下的“定義”和絕大部分人的認知反差太大的話,是很難被接受的,“洗腦”工作也會很難推進下去。

這樣一來,在爭奪定義權的鬥爭中,就會處於下風了。所以說,要想爭得定義權,咱們的“定義”就要在保證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儘量和大眾認知相協調。

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爭奪定義權

▲如果你的定義和大眾認知差距太大,那麼你的“洗腦”將很難推進

其次,我們的“定義”要儘量的淺顯易懂。

我們要知道,大部分人不僅不具備獨立的價值觀,而且理解能力和知識水平也都是有限的,畢竟現在社會上還存在著大量的九年義務教育的漏網之魚。

因此,我們的“定義”就要儘量淺顯易懂,讓絕大部分人都能夠明白咱們在說什麼。

否則的話,大家都不理解咱們在說什麼,咱們怎麼給他們洗腦呢?沒法洗腦,咱們還怎麼爭得定義權呢?

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爭奪定義權

最後,我們在不斷重複的時候也不要過於的“硬”,而要“軟”一點,注意和各種大眾喜聞樂見的傳播形式相契合,儘量保證沒有違和感。

雖然戈培爾的理論很有效果,但是還有一個心理學效應咱們也不能忽視,那就是著名的“超限效應”。

所謂的“超限效應”,是指刺激過多、過強或作用時間過久,從而引起心理極不耐煩或逆反的心理現象。

也就是說,咱們如果過於簡單粗暴的重複,很可能會引起公眾的不耐煩或者逆反。到時候公眾逆反了,咱們還怎麼給他們洗腦,還怎麼爭奪定義權呢?

因此,為了避免公眾出現“超限效應”,咱們在進行不斷重複的時候,要注意和各種傳播形式相結合,

比如透過軟文或者聯名的形式,這樣既可以保證刺激不會太強,而且也會讓公眾感覺不到刺激次數過多,或者一次刺激的時間不會太長。

輿論上打敗對手的最好方法:爭奪定義權

▲超限效應

透過有技巧的不斷“洗腦”,先於對手讓公眾接受咱們的“定義”,咱們才能夠爭得定義權,才能夠在輿論戰中佔得先機和優勢,取得輿論戰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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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vised by 鄭仁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