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撿麥穗

最近有件事在網上炒得沸沸揚揚,一些人指責莫言抹黑那個時代,為撿麥穗的行為辯解,仇恨看管麥田的人。莫言曾說過:我記憶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著母親去集體的地裡揀麥穗。看守麥田的人來了,揀麥穗的人紛紛逃跑,我母親是小腳,跑不快,被捉住。那個身材高大的看守人煽了她一個耳光,她搖晃著身體跌倒在地,看守人沒收了我們揀到的麥穗,吹著口哨揚長而去。我母親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臉上那種絕望的神情讓我終生難忘。

多年之後,那個看守麥田的人成為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在集市上與我相逢,我衝上去想找他報仇,母親拉住了我,平靜地對我說:“兒子,那個打我的人,與這個老人,並不是一個人。”

其實在收割過的大田裡撿麥穗、穀穗,以及刨土豆、花生等行為,自古以來都不違法,就如同在垃圾箱(堆)撿拾遺棄的衣物、丟棄的飯菜,只是有錢、有勢的人瞧不起,嘲笑你窮、不講衛生,但絕不會禁止檢或不容許拿走,甚至打撿垃圾人的耳光!

從合作化到人民公社的20多年裡,大田裡的農作物在生產隊社員收割完後,遺落下的麥穗、穀穗、土豆、花生,凡是農村長大的人,小時候誰沒撿過?每到收割季節,孩子們一放學,吃過飯後就到收割過莊稼的地裡撿麥穗、穀穗,刨土豆、花生;不僅僅農村戶口的人去檢,就是吃供應糧的城裡人也去檢,因為一個月20多斤細糧也不夠吃啊!有時大人也去檢,比如莫言的母親。不僅僅檢糧食,還撿樹枝、掃樹葉,那些也是集體的,是從生產隊的樹上落下來的,撿了拿回家燒火做飯取暖。如果有飯吃,不餓肚子,誰願意去撿麥穗,誰願意去垃圾堆裡檢剩飯吃!因此,在歷次政治運動中,很少有人因為檢拾已落在地裡的莊稼被批鬥、被逮捕、被判刑的,除非你是在沒有收割過的莊稼地裡“檢”,那當然是不容許的!

莫言的一段文字,既沒有誇大、捏造事實,也沒有醜化當時的社會。恰恰相反,他讚揚了艱苦樸素、不畏飢餓的中國老百姓;讚揚了一位平凡而又偉大的母親,以德報怨,不記前仇。社會發展到今天,我們應當銘記“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制;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這24個字,絕不容許製造人與人之間的仇恨,重演階級鬥爭的悲慘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