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羅志祥事件爆出,大家吃瓜吃的津津有味。我想現在最高興的應該就是鮑毓明瞭。不費吹灰之力,就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我們的印象還停留在報紙特稿都在說,李星星貌似愛上了47歲的養父。

當鮑毓明爆出倆人的通話錄音後,評論區裡有網友說,

此錄音一出,打了一堆人的臉!

聽錄音,感覺兩人關係不錯。

這正是鮑毓明想要造成的效果,用戀愛關係模糊性侵事實。

這情節和《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如出一轍,13歲的美麗女孩房思琪,明明是被50多歲的已婚老師李國華誘姦,李國華卻聲稱他們是戀愛關係,甚至連他的妻子都為其掩護,法律也拿他沒辦法。

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是戀愛還是誘姦?

同樣都是花季少女,面對的都是5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他們儒雅,文質彬彬,工作體面,有著很好的社會地位,受人尊敬。

他們閱人無數,看一眼就知道這個女孩子什麼性格,知道她們內心缺乏安全感,渴望被關愛。

他們成熟、穩重、有見識,甚至連情話都說的那麼動聽。房思琪聽到李國華對她說,

“你現在是曹衣帶水,我就是吳帶當風。”

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你聽到這話,會不會也以為自己遇到了愛情?

豐富的社會閱歷,還有情感經歷,讓他們用文字編織著愛的謊言,誘惑無知少女進入他們精心設下的圈套。

年少的房思琪以為那就是所謂的“愛”,從小所受的教育教會她順從,強烈的自尊心要求她不把被性侵這樣“羞恥”的事情說出去。

她的內心扭曲撕裂,試圖將這種傷害合理化,一直與李國華保持不倫的性關係,直至18歲時精神失常。

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而書中房思琪的原型,也就是本書作者林奕含在26歲自縊身亡。生前她接受記者採訪時曾經說過,

“這個故事它折磨了我一生,摧毀了我的一生,它是一個關於女孩子愛上誘姦犯的故事,如果一個人看到這本書看不到其中的性侵和誘姦,那他一定是在裝聾作啞。”

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為什麼被性侵的女孩們都選擇讓自己愛上施暴者?

書中寫到,

“是為了讓自己比較能接受被性侵的事實。”

一開始以為是愛,結果發現自己是被性侵。從小我們接受的教育,女孩子被性侵是可恥的,讓別人知道這件事,只會得到別人的侮辱踐踏。

當她絕望的發現,連家人都不會理解她的時候,她已經厭惡自己到不想活下去。於是,她的大腦開啟了自我保護機制。

性侵是可恥的,愛是高尚而偉大的,用愛包裹性起性侵的外衣,看不出藏在裡面的腐爛和惡臭。

只有使行為合理化,催眠自己,美化這一切,才不會半夜做夢都被那些可怕的回憶驚醒,才不會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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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星是一個家境一般,從小父母離異的少女。內心極度的缺乏安全感且敏感,非常渴望得到父愛的溫暖。

在這時碰到了這樣各方面都非常優秀的養父,給了半年無微不至的關愛,很容易就去相信和信任一個人。他開口叫爸爸那一刻,應該是真的把他當做爸爸一樣去崇拜,希望這個人能給她真正的父愛,給她依靠和溫暖。

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而實際呢?身為一個律師,明知道自己不符合收養的條件,卻在網上去尋找年齡合適的收養人。收養三個月之後,在李星星剛滿14歲的那天對她實施性侵。

在記者採訪他的時候,他說是女孩是自願的,他有證據。那些qq上曖昧不明的資訊,影片證據,究竟是自導自演,還是威逼利誘的產物?

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一個是懂法知法的,中年成功男士,一個是農村失學心智不成熟的14歲少女。

地位懸殊,身份懸殊,連心智都很懸殊,這能稱之為戀愛嗎?無論如何,一個成年男性和一個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都是不應該的。鮑毓明並沒有否認過和李星星發生過性行為。

女孩說,一輩子都忘不了那一天。痛得快死了,上網查才知道被性侵了。接下來的日子裡,鮑毓明對她各種洗腦,逼著她看戀童影片,拍裸照,拍影片,暴打,威逼利誘輪番上演。

李星星說,“在家裡,他自稱寶寶,還叫我媽媽。說我既可以做他女兒,也可以做他奶奶。”

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這一系列操作,讓我想起了那位被男友情感控制腦死亡的北大女生包麗。

一個堅強、樂觀、獨立的現代女大學生,因為認識了人渣男友,變成一個會因非處女而產生罪惡感的“小女人”。本該是前途光明,未來有無限可能的社會精英,就這樣悄無聲息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而犯罪的人,僅僅是被學校取消了保研資格。事發後,從沒去醫院看過一次包麗,說過一次對不起。

連北大的成年女生都能被PUA控制致死,更不要提14歲心智不成熟的少女了。裸照,影片,暴力虐待,如此畸形簡直是侮辱了愛這個詞!

李國華,鮑毓明,牟林翰,踩在法律的裂縫處,實施自己變態的獸慾,一邊看著女孩掙扎痛苦,一邊笑著說,看,這是奴隸!我就是玩弄她們了,法律又能拿我怎麼樣呢?

“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無法想象林奕含忍受多大的痛苦說出這段話,

“那些人他們強暴、性侵的某個女孩,自己想一想還是一團和氣,是很好的。因為對自己無限自戀,所以對自己無限寬容。

我覺得我的書寫是屈辱的書寫。全世界現在此時未來,一定還會有人,正在遭遇這樣的事情。當你閱讀這本書感受到痛苦的話,那麼它就是真實的。

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在臺灣14歲到16歲,如果家人、親戚、教育優勢地位的人對女孩做出性行為算誘姦。可是沒有提到輔導班老師這種陌生人怎麼算,林奕含提到過,侵犯他的老師補習班還照常開著。

法律本該是保障我們的最後一道武器,有人卻仗著自己懂法拿這武器肆意對弱者下手。

在國外,避免像鮑毓明這樣的人誘姦未成年少女,又說是女孩自願的。

羅志祥贏了,李星星輸了

有一條“羅密歐與朱麗葉條款”規定:

如果一個人想與不滿17歲的人發生性關係,只要不是註冊在案的性侵者,與另一個人年齡差距不在三年以上,並且另一人大於14歲即可。

讓我們一起呼籲國家細化法律,保護更多14歲的李星星不被誘姦,不被知法犯法的人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