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明朝“大禮議”事件,本質是嘉靖君臣間一場“權利的遊戲”

大明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4月19日(農曆三月十三),明朝第十位皇帝,歷史上極具爭議的明武宗朱厚照,病逝於其精心營造的皇傢俬人會所——“豹房”。

詳解明朝“大禮議”事件,本質是嘉靖君臣間一場“權利的遊戲”

明武宗的暴斃,給皇位的正常傳承留下了諸多問題,首先,年僅31歲的大行皇帝,並沒有留下子嗣,也沒有任何嫡親兄弟,這種情況在此前153年的明朝歷史上從未出現;其次,從1520年9月落水染病到次年3月病亡,短短半年時間,明武宗的病情雖然一直明暗反覆,但春秋鼎盛的皇帝本人,應該沒有考慮過生死的問題,所以自然也沒有明確指定的皇位繼承人。

《皇明祖訓》的皇位繼承人問題

明太祖朱元璋主持編撰的《

皇明祖訓

》,關於皇位繼承人問題,主要有以下兩點內容:

一、朕惟帝王之子居嫡長者必正儲位,其諸子當封以王爵,分茅胙土,以藩屏國家。(

“嫡”為正妻,正妻所生則為“嫡子”)

二、凡朝廷無皇子,必兄終弟及,須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雖長不得立。(

“庶”為妾,庶母所生即為“庶子”)。

透過以上兩點可以清楚的解讀明朝皇位傳承的核心理念:首先是以“嫡長子”為繼承條件的“父死子繼”;其次,皇帝沒有子嗣,可以採用“兄終弟及”做為備選方案,但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弟”,必須是“

嫡母所生”。

《皇明祖訓》是綱領性的檔案,可以在大框架上發揮指導性的作用,但具體條款的制定無法做到細緻入微而又毫無破綻,而朱元璋在編撰時,也不可能將後世皇位傳承時將要面對的所有可能性和特殊性全部考慮進去。

正因為如此,如果嚴格按照《皇明祖訓》的原則來選擇皇位繼承人,必然會產生許多現實的矛盾——1449年“

土木堡之變

”,明英宗朱祁鎮被瓦剌所擒,在國家危難之際,為避免出現“

主少國疑

”和後宮干政的情況,以于謙為首的文臣集團,最終跳過了年僅2歲的英宗長子朱見深(明憲宗),而選擇了更為年長的英宗異母弟郕王朱祁鈺做為皇位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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郕王並非嫡出,不符合“嫡母所生”的條件(當時更符合繼位條件的還有宣宗朱瞻基的同母弟,嫡出的襄王朱瞻墡),朱祁鈺的“兄終弟及”在

法理

上是不夠嚴謹的。但從社稷安危的

情理

出發,似乎又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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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英宗朱祁鎮和明代宗朱祁鈺

代宗朱祁鈺的繼位,至少傳遞了兩點資訊:一、《皇明祖訓》是指導性的,但因為其中傳位內容的侷限性,後世在實際操作時仍然具備一定的發揮空間;二、當皇位傳承遇到特殊情況時,基於對時局的判斷,在合理的範圍內對嗣君人選做出適當的調整,並非不可接受的行為。

嘉靖繼位背後的利益牽扯與現實考量

明武宗朱厚照即無子嗣也無兄弟,自然也屬於《皇明祖訓》所沒有預料到的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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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朝內閣首輔,謹身殿大學士楊廷和

關於皇位繼承人選問題,決定權掌握在以內閣首輔楊廷和為首的“

外朝

”和以武宗生母

慈壽皇太后張氏

為代表的“

內廷

”手中,當時的情況,“

外朝內廷

”其實有幾種選擇:

方案一、在帝系旁支中,選擇子侄輩藩王,過繼為武宗之子,從而名正言順的“父死子繼”。(按輩分“厚”字之後是“載”字)

方案二、選擇近支外藩親王過繼給明孝宗朱佑樘(明武宗之父)為子,則為“兄終弟及”。

方案三、(並無過繼的前提條件)在所有同輩的藩王中,選擇與武宗血緣最近的堂兄弟,繼承皇位。

“方案一”是最理想的選擇,因為除了解決皇位傳承問題以外,並不會造成武宗帝系絕嗣,哪怕是“方案二”至少也保證了孝宗這一脈不會無後,而且皇位繼承人因為“過繼”而具備明確的親緣指向。但楊廷和卻偏偏選擇了“方案三”,不僅為之後的“

大禮議

”埋下了隱患,還因此間接造成了孝宗、武宗帝系大宗絕嗣。

讓我們試著來分析一下,“外朝內廷”選擇“方案三”背後的動機和原因,首先,方案一“為武宗立嗣”,(按倫序則應選出

自益藩年僅六歲的朱載增

)新皇登基,則張太后升為太皇太后,不僅與繼任皇帝的親疏程度有所下降,而且太皇太后也失去了庇護“孃家人”的可能;而楊廷和等文官集團可能還要面臨新皇本生宗室的制約。

方案二“為孝宗立嗣”,之所以沒有選擇這個方案,完全是楊廷和的疏忽和想當然,認為“

繼統

”理所當然就應該“

繼嗣

”(這一點下文會詳細解釋)。

再來看“方案三”,與武宗在血緣上關係最近的,是孝宗的異母弟興獻王朱祐杬的獨子朱厚熜,朱厚熜當時年僅14歲,就藩於湖北安陸,偏遠地區的年幼藩王入承大統,顯然更有利於文官集團掌控朝局。同時,興獻王這一系,朱祐杬已病逝,朱厚熜為其獨子,宗室人丁單薄,減少了外戚干政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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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朱厚熜的繼位,在法理和邏輯上並非無可挑剔,因為按照《皇明祖訓》的原則,為武宗立嗣,父死子繼當然是第一選擇,而朱厚熜以武宗堂弟身份“兄終弟及”,雖然法理上略有瑕疵,但更符合當時各方勢力的利益和基於現實原因的考慮。

桀驁的少年藩王和首輔的下馬威

這樣,最終的皇位繼承人確定了下來,並由內閣首輔、

謹身殿大學士

楊廷和以武宗的口吻代擬遺詔:

“朕疾彌留,儲嗣未建,朕皇考親弟興獻王長子厚熜年已長成,賢明仁孝,倫序當立,已遵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告於宗廟,請於慈壽皇太后,即日遣官迎取來京, 嗣皇帝位,奉祀宗廟

。”

隨後,明武宗之母慈壽皇太后張氏也頒佈

懿旨

皇帝寢疾彌留,已迎取興獻王長子厚熜來京,嗣皇帝位,一應事務俱待嗣君至日處分

公元1421年,四月癸未日(四月二日),朱厚熜奉詔於封地安陸出發,癸卯日(二十二日)抵達京城,在郊外停駐。

還沒有進入紫禁城,朱厚熜和文官集團就爆發了第一次衝突,關於用什麼禮儀迎接嗣君的問題上,禮部官員詢問首輔楊廷和,楊廷和覺得朱厚熜是以外藩親王的身份承繼大統,小宗入大宗,應該以皇太子的禮儀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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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禮議”事件的主角 明朝第十一位皇帝 明世宗朱厚熜

但楊廷和顯然低估了這個外藩年幼親王的桀驁與倔強,這個少不經事又毫無政治鬥爭經驗的鄉下藩王,遠沒有想象中那麼容易擺佈,朱厚熜明確指出,自己是奉武宗遺詔入京繼承皇位,並不是來做皇太子的。(“

遺詔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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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門:太子出入紫禁城專屬宮門

把持中樞多年、政治經驗豐富的楊廷和,此時似乎有意要給即將登基的新皇帝一點下馬威,仍然堅持要求朱厚熜由東華門入,居文華殿(明朝太子的標準禮儀),擇日登基。嗣君朱厚熜也針鋒相對的表示如果是按照皇太子的禮儀入宮,自己馬上打道回府。眼看事情就要陷入僵局,最後還是由慈壽皇太后出面,按皇帝的禮儀繼位,百官

勸進。當日,朱厚熜由大明門入,於奉天殿

即位。成為明朝第十一位皇帝。

詳解明朝“大禮議”事件,本質是嘉靖君臣間一場“權利的遊戲”

僅皇帝、大婚時的皇后和及第時的狀元才能走的大明門

天子與文官集團的第一次角力,以朱厚熜的完勝而告終。同時我們應該看到,這個聰慧而倔強的藩王,以皇帝儀仗的爭端做為契機,向整個大明王朝宣誓,一位強勢而不輕易妥協的君主誕生了。

“繼統”與“繼嗣”之爭,拉開了“大禮議”事件的帷幕

嘉靖登基不久,就因為給親生父親興獻王朱祐杬上尊號的問題,與文官集團發生了第二次衝突,而這一次的爭端,直接為延續三年的“大禮議”事件,拉開了帷幕。

大禮議事件的開端,簡單歸納就是:朱厚熜想要給親爹興獻王朱祐杬上封號為“皇考”(皇考即皇帝過世的父親),而朝臣認為嘉靖繼承皇位後,以外藩小宗入帝系大宗,身份已經發生了改變,必須尊明孝宗朱佑樘為“皇考”,稱其親生父親為“皇伯考”。

“皇考”稱號的爭議,實際上是確定朱厚熜宗法上的父親到底是誰的問題,此時14歲的嘉靖皇帝,繼位不久,羽翼未豐而人單勢孤,面對以楊廷和為首的龐大文臣集團,在皇統問題上只能被迫選擇了妥協。

有利於朱厚熜為生父確認尊號的重大轉機,來自新科進士張璁提出的關於“

繼統不繼嗣

”的理論。

“繼統”即繼承統治權利,“繼嗣”則是宗法上的血脈延續。皇權是帝系大宗的專屬權利,獲得皇帝統治權利(繼統)必然要以入嗣帝系(繼嗣)做為前提條件,這就是楊廷和等人所堅持的“

入統必先入嗣

”觀念的由來。

但明世宗朱厚熜後來之所以能發起“繼統”與“繼嗣”的“大禮議”之爭,筆者認為只要有以下三點原因:

第一

、“入統必先入嗣”,強調的是皇位獲得過程上的合法性,

所針對和約束的物件應該是尚未實際獲得皇位的潛在繼承人,所以“入嗣”是必須在皇權傳承之前完成的程式

而當朱厚熜已經成為事實上的皇帝時,程式上是否合理與合法,對皇帝的統治權利就不具備決定作用和約束力了。同時皇帝出於對本生宗族情感上的認同,必然會挑戰“

入統必先入嗣”

的理論。

第二、透過對武宗遺詔詳細的解讀我們不難發現,有一個關鍵性的漏洞,全文竟然完全沒有涉及“

過繼

”這個前提條件,所以具體到朱厚熜繼位,在“

入嗣

”這個問題上,是沒有相關記載做為書面證明的。而朱厚熜的“

入統

”則有兩段關鍵性的文字

表述

倫序當立”

和“

已遵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

,——這兩段話清楚的表明,朱厚熜的登基並不是“父死子繼”,自然就不需要先成為孝宗的兒子才具備繼承皇位的資格,而是因為執行了“兄終弟及”這一選項,按照倫序,根據血緣的親疏關係排序,就應該輪到他繼位。所以朱厚熜只是“繼統”而不是“繼嗣”,這是張璁“

繼統不繼嗣

”的理論依據。

第三、“

入統必先入嗣”

可以看做是帝位繼承的必須條件,所以被絕大多數皇位繼承人主動接受和預設遵守,但不能因為之前沒有人打破規則,就理所當然的認為“

入統必先入嗣”

是皇位傳承在法理上的唯一條件,這是楊廷和等人在“繼統”與“繼嗣”兩者因果關係的判斷上,出現的邏輯性錯誤。

“皇權”、“相權”的相互退讓與妥協

有了打破規則的情感依託和理論基礎,並不代表就一定能取得實質的勝利,即使有張璁提出的“

入統不入嗣

”理論,但除了皇帝本人,朝廷中贊同和支援這一論點的官員依然還是少數。在隨後奉迎生母蔣妃入京的禮儀上,明世宗堅持以迎皇太后之禮,但在楊廷和等人痛哭流涕的勸阻下,“胳膊擰不過大腿”的明世宗朱厚熜,只能暫時的“認慫”。

皇帝的母親自然應該是皇太后,不以皇太后的禮儀迎接生母入京,相當於變相的否定天子與其生母蔣氏的母子關係。

已經由安陸行至通州的世宗生母聽說這一訊息後,痛哭道:“

安得以吾子為他人子

”,並表示要返回封地。這一次,數次隱忍的朱厚熜,終於在沉默中爆發了,揚言要“攜母妃歸藩”,面對憤怒中的皇帝和“撂挑子”的威脅,楊廷和終於再次選擇了退讓——當年十月,明世宗以皇太后之禮迎母親入宮。

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皇權的鞏固,有越來越多的官員表態支援“繼統不繼嗣”的觀點,世宗皇帝順水推舟的再次將生父封號問題提上了議程,並要求所有朝臣參與討論,“大禮議”終於以全民參與的形式正式走上了歷史舞臺。

內閣首輔楊廷和大多數朝臣依然堅定而強烈的反對世宗尊親爹興獻王為皇考,激烈的矛盾衝突甚至直接導致了內閣首輔、歷經四朝的謹身殿大學士楊廷和辭官致仕。1524年3月,最終多數人的反對讓嘉靖皇帝在無奈之下,勉強同意稱父親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母親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

本生一詞,表示對血緣關係的承認,只能說明興獻王和王妃是朱厚熜生理意義上的父母。而最關鍵的法理和皇統問題上,嘉靖仍然是明孝宗的兒子,形式和稱呼雖然改變,內容和性質依然是換湯不換藥。

朱厚熜的反擊——皇權始終是最大的道理

應該指出的是,“

大禮議

”的爭論,到此為止,仍然是停留在擺事實講道理的層面,無論皇帝還是朝臣,更多的還是基於邏輯、宗法、倫理和證據方面的較量。君臣雙方都保持了最起碼的剋制和理智。

嘉靖三年(1524年)七月十二日,“大禮議”事件,出現了本質的變化,明世宗為生父上尊號“皇考恭穆獻皇帝”,生母改稱“聖母章聖皇太后”,並詔諭禮部,十四日為父母上冊文、祭告天地、宗廟、社稷。

詳解明朝“大禮議”事件,本質是嘉靖君臣間一場“權利的遊戲”

湖北鍾祥明顯陵,明世宗朱厚熜按天子規格為其父興獻王朱祐杬修建的陵寢

這樣,事情的性質就完全不同了,尊號的擬定由之前的協商討論變成了依託於皇權的強制執行,而且將藩王“

升祔太廟

”已經遠遠超出了“繼統”與“繼嗣”的討論範疇。

明世宗憑藉皇權肆意妄為的結果,激起了有明一朝文官集團最為激烈的反抗,以楊廷和之子楊慎為首,兩百多位朝臣跪倒左順門外,高呼“孝宗”之名,放聲痛哭而

聲震闕庭

,要求世宗收回成命。楊慎更是慷慨激昂道:“

國家養士百餘年,節仗死義,正在今日

”。嘉靖皇帝派人勸退,百官揚言“

必得諭旨乃取退!

”。

詳解明朝“大禮議”事件,本質是嘉靖君臣間一場“權利的遊戲”

實話實說,群臣的“跪伏

諍諫”

,雖然事出有因,但從內容和形式上都相當不得體,“

高呼孝宗之名

”已經是和現任皇帝撕破臉皮的表現,而“

必得諭旨乃取退”

這種公然要挾君主的行為,在封建統治秩序之下尤為不可取。

詳解明朝“大禮議”事件,本質是嘉靖君臣間一場“權利的遊戲”

明朝第九位皇帝:明孝宗朱佑樘

君臣雙方都開啟了拋棄底線的較量,群臣忠勇可嘉但結果卻適得其反,當年桀驁的朱厚熜,現在暴怒中的嘉靖皇帝向這群“逆臣”露出了猙獰的面容。

當日,朱厚熜先是下令將五品以下官員一百三十四人下獄拷訊,四品以上官員八十六人停職待罪。七月二十日,餘怒未消的明世宗再次下令四品以上官員停俸,五品以下官員當廷杖責。因廷杖而死的共十六人。左順門廷杖後,朝廷中反對之聲漸止,為時三年的“大禮議”以朱厚熜獲勝告終。

明世宗在“大禮議”事件中的勝利,並未透過合情合理的方法,也沒有找到讓人信服的理由,結局中皇帝採取暴力手段對文官集團的碾壓,只能說明封建時代,皇權始終是最大的道理。

“大禮議”對後世的影響

客觀的來說,“大禮議”的爭論,雙方都是從封建禮制的不同角度闡述各自想要表達的內容,於後世並沒有明顯的對錯可言。鬥爭的過程反映了“新君”與“舊臣”的相互博弈,輸贏的結果昭示著“皇權”與“相權”的此消彼長。最終,嘉靖皇帝透過“大禮議”事件,完成了皇權的順利轉移,樹立和鞏固了天子的絕對權威。對嘉靖朝的政治環境具有一定的積極影響。

而另一方面,張璁、桂萼等“大禮議”中嶄露頭角的新貴,透過支援、附和嘉靖皇帝的觀點受到升遷和重用,在當時起到了相當不好的示範作用,從此文官集團紛紛將迎合皇帝的媚上之舉,當做上升的通道和捷徑。

而皇權的強勢極大的弱化了內閣的功能,完全依附和服從於皇權的內閣,不敢再追求政治上的獨立和奢望對君主行之有效的約束,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大明的敗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