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至 切莫“醉人”變“罪人”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行車不規範,親人淚兩行

年關將至 切莫“醉人”變“罪人”

一晌貪歡因酒醉醉駕被判兩行淚 坐牢、失業、子女從業受限…2011年醉駕入刑以來醉酒駕車的司機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但至今,仍有不少司機抱著僥倖心理醉酒後開車上路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醉人”變“罪人”

年終歲末,走親訪友聚會活動增多,為打擊醉酒駕駛行為,過平安和諧年,近日,梨樹區法院集中審理4件危險駕駛案件。庭審中,4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根據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梨樹區法院對4名被告人進行當庭宣判。被告人慄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0元。被告人姜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0元。被告人李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0元。被告人孫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0元。

年關將至 切莫“醉人”變“罪人”

醉駕的成本到底有多高?小編幫你算筆賬

1.醉酒駕駛

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直接成本=約束至醒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2.酒駕、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附加成本經濟成本:

駕駛人酒後車禍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如果醉駕發生意外導致自身傷亡,即使沒有傷及他人,也需承受巨大的經濟代價。

人身自由成本: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而發生重大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

被追究刑事責任後,全家將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負擔,尤其是會對家中未成年子女今後上學、就業等造成巨大影響。

年關將至 切莫“醉人”變“罪人”

年關將至,親朋好友齊聚一堂把酒言歡無可厚非,但無視法律醉酒駕駛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為了情誼常在,請廣大群眾在與親友開懷暢飲的同時,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基本準則,不要抱有僥倖心理,珍愛生命,文明出行,切莫以身試法。

文章來源:

雞西市梨樹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