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得對”比“買得便宜”更重要

作者:元旨與品類管理

“賣得對”比“買得便宜”更重要

這個標題的正確讀法是:“賣得對”大於“買得便宜”。

在中國市場上的國際零售企業,普遍都有個商品部,“商品部”三個字是從英文名稱Merchandise Department按字面直接翻譯過來的。在那些外資企業裡,我們通常說的“商品採購”工作,大多是在商品部完成的。由此,經常遇到國內同行問我,外資企業說的那個“商品部”跟我們國內企業的“採購部”有什麼差別。要把這事說清楚,實在不是一句兩句話就行的。

就具體職能而言,商品部首先要負責確定企業該賣什麼商品。這個工作是基於對整體市場的認識,結合企業自身的定位做出來的。在跟供應商做“買賣談判”之前,就先確定了一系列商品選擇的原則,以什麼樣的目標顧客為參照、要什麼級別的品牌、選擇商品的品質層次、多少個SKU等等,以及與之相對應的經營預算,比如佔多少空間、要實現多少銷售額、銷售量、毛利、週轉等等。這部分工作內容,英文叫assortment management,可惜至今尚無一個準確的中文對照詞,原因是我們國內大多數零售企業的管理過程中,根本沒有這件事。

商品部另外一個重要職能是確定商品怎麼賣,諸如陳列、定價、促銷等等。其重點是透過商品在門店的各種表現,讓顧客喜愛,激發購買。這個工作通常是由商品部做提案,門店負責落實。這工作英文也有個詞,叫merchandising,中文同樣沒有個準確的對照詞可以翻譯,勉強可以應付但並不完整的詞是“陳列”。

“賣得對”比“買得便宜”更重要

“賣得對”比“買得便宜”更重要

“賣得對”比“買得便宜”更重要

單說採購,英文叫buying。中文雖然有這個詞,但實際內容差別很大。好的外資零售企業的採購,在跟供應商談判/溝通的過程中,談的不僅是價格,還包括物流條件、財務結算、促銷方案、顧客讓利等等,每一步都會根據之前的經營計劃和預算做相應的計算與核對,最後的選擇結果是配合一定經營計劃的。

這樣說來,一個零售企業的“商品部”職能有三個方面,第一要確定“賣什麼才是對的”,第二要回答“怎樣賣才最有效”,第三才是“什麼條件最划算”。總體而言,商品部的工作投入,超過80%是花在前兩項工作上的。而且,若沒有前兩項工作做基礎,第三項工作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

所以,“賣得對”比“買得便宜”更重要。